硝基磷酸是一种化学物质,适用于任何农作物,其化学性质稳定,无
游离酸,长期使用土壤不板结。
【硝基磷酸铵】氮磷比例为2:1,总养分≥39%(26-13-0),符合农作物生长发育的需求,适用于任何农作物,其化学性质稳定,无游离酸,长期使用土壤不板结,所含氮为硝态氮,作物可直接吸收,无氨化损失,氮素利用率高,所含磷为水溶性磷,作物易吸收,见效快,使用该产品能显著改善土壤的
物理化学特性,增加作物抗逆性,增产效果显著。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铁道部关于
磷酸铵、硝基磷酸铵执行农用化肥铁路优惠运价的通知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计委)、物价局,各铁路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磷酸铵”和“硝基磷酸铵”执行农用化肥铁路优惠运价的请示》(新计价能(2004)1299号),建议对经铁路运输的磷酸铵和硝基磷酸铵实行优惠运价。经调查核实,磷酸铵和硝基磷酸铵属于农用化肥品种,仅是名称问题,应执行铁路优惠运价。据此,决定对《国家发展改革委、铁道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农用化肥铁路运价优惠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242号)发布的《实行铁路优惠运价的农用化肥品种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做相应调整。即在《目录》中“
磷酸二氢铵、
磷酸氢二铵”加上括号,括号前增加“
磷酸铵”,并增加一项“硝基磷酸铵”。调整后《目录》附后,自2004年11月15日起执行。二00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注:货主实际填报的货物品名中完整包含上述农用化肥品种名称,附加文字主要是对上述农用化肥品种性态、用途进行说明的,也按上述农用化肥品种执行(用途说明为非农业用途的除外)。如:“涂层尿素”应按“尿素”执行:“农业用
碳酸氢铵”应按“碳酸氢铵”执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