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公安厅是
海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管海南省的公安工作,受海南省人民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的
双重领导。
各市、县设
公安局,
市辖区设公安分局,在镇、乡、街道设派出所。公安局(分局)和派出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
海南省公安厅是海南省人民政府主管海南全省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按照海南省的省直管县的体制,除省公安厅机关外,分别在各市、县(区)设有公安局(分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公安派出所。市县公安机关受上级公安机关和地方党委、政府双重领导和管理。
海南省公安厅是主管全省公安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是全省公安工作的最高
领导机关和指挥机关。省公安厅设有办公室、调研、指挥、科技通信、信访、人事、教育训练、宣传、群工、老干部工作、经济犯罪侦查、治安警察、刑事警察、反恐怖、
网络警察、监所管理、警务保障、交通警察、法制、禁毒、
警务督察、出入境管理、监所医疗卫生管理、情报、护林保胶、旅游与环境资源警察、反走私、看守所、拘留所、
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港航公安、森林公安、海岸警察、人民警察培训、居民身份证制作、
强制医疗等机构,分别承担有关业务工作。
海南省公安厅设有办公室、调研、指挥、科技通信、信访、人事、教育训练、宣传、群工、老干部工作、经济犯罪侦查、治安警察、刑事警察、反恐怖、
网络警察、监所管理、警务保障、交通警察、法制、禁毒、
警务督察、出入境管理、监所医疗卫生管理、情报、护林保胶、旅游与环境资源警察、反走私、看守所、拘留所、
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港航公安、森林公安、海岸警察、人民警察培训、
居民身份证号码制作、
强制医疗等机构。
蔡朝晖:
海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督察长兼任省委政法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