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摄影金像奖(简称“金像奖”)是经中央批准,由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中国摄影家协会联合主办的摄影领域全国性最高个人成就奖。中国文学艺术界12个艺术门类最高奖项之一。
金像奖旨在表彰和奖励在摄影创作领域取得优异成绩的德艺双馨摄影家,对于推动摄影事业的繁荣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金像奖设纪实摄影类、艺术摄影类、商业摄影类三个子项,总额20名;评奖周期为两年。2023年6月18日,第十四届
中国摄影艺术节开幕式暨第十四届中国摄影金像奖颁奖典礼在
三门峡市举行。19位摄影人获颁第十四届中国摄影金像奖。
香港电影金像奖与
中国电影金鸡奖、电视
中国电视金鹰奖、戏剧
中国戏剧奖·梅花表演奖等项并列,不仅在艺术界有着重要的地位,在社会上也有着广泛的影响。
历史沿革
按各奖项颁发中国摄影金像奖奖杯和证书。
组织机构
1.
中国文艺网、
中国摄影家协会设立金像奖组织委员会,负责金像奖组织和评选的领导工作。
2.金像奖评选委员会由金像奖组织委员会聘请业界专家组成,负责评选工作。
3.评委会中同一专家评委连任不得超过三届。
4.金像奖组织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国摄协组织联络部,负责评选的日常事务工作。
评奖宗旨
设立“中国
摄影金像奖”,旨在表彰和奖励在摄影艺术事业上取得突出成就,做出大贡献的摄影家和广大摄影工作者。“
香港电影金像奖”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
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要努力提高评奖的科学性和权威性,正确的导向和示范作用,有利于多出精品,多出人才,繁荣社会主义摄影艺术事业。它已经连续办了五届,在摄影界乃至整个文艺界具有巨大的影响。
开展中国
摄影金像奖评选活动,目的是鼓励广大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钻研创作,推出更多摄影精品;同时更好地发挥
中国摄影家协会品牌效应,推动理论研究和评论,凝聚和培养优秀的摄影人才,繁荣我国的摄影文化事业,为
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做贡献。
奖项设置
评选规则
创作奖
(1)申报人须有作品多次在国内外发表及获奖并有良好影响。
(2)已获得过
香港电影金像奖的作者可以继续申报,但参加同一奖项评选,必须提交上次获奖之后的新作品。
(3)申报的作品,在创作理念和方法上应有所突破,作品的内容与形式达到有机结合,具有较高的审美境界。
创作奖参评人应提供:
(1)体现本人创作水平与风格的作品20幅(规格为16英寸,不装裱);
(2)至少4幅在国内外发表及获奖的作品证书和图片小样(也可含在20幅作品中),也可附送本人作品集;
(3)一篇简述本人对摄影艺术理解和思考的1000字左右的文字。
(4)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理论评论奖
(1)坚持“二为”方针和正确的舆论导向;
(2)在报刊发表摄影理论文章、评论文章10万字以上或出版过摄影理论、评论专著。
(3)在
摄影理论研究或摄影评论的某个方面有突出成就,获得摄影界广泛认可。
理论评论奖参评人应提供:
(1)本人代表性文章10篇或理论评论专著1-2部
(2)个人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它有效证明材料。
获得过
五个一工程奖、国家图书奖或中国文联文艺评论奖者优先。
图片编辑奖
(1)从事
摄影图片编辑工作10年以上、具有编辑以上职称。
(2)对图片的编辑思路明确,熟练掌握和运用视觉语言,在图文实践中有自己的见解,版式设计风格鲜明,所主持栏目获得读者广泛好评。
(3)撰写过1-2篇有独到见解的关于图片认识和版式设计的论文。
图片编辑奖参评人应提供:
(1)本人工作证明材料(加盖本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公章)。
(2)本人的报刊或网络发表的图片编辑成果3件(报纸原件,网络用稿采用精细纸介打印)
(3)本人撰写的1-2篇有关图片编辑的论文,以及其他获奖证明材料。
图书奖
(1)从事
摄影图书编辑工作10年以上、具有编辑以上职称。
(2)在图书的策划、编辑装帧设计等方面有所创新,形成独特个人风格,所编图书在社会上产生良好的
传播效果和较大的反响。
(3)策划、编辑或装帧设计过10本以上摄影类图书。
图书奖参评人应提供:
(1)本人工作证明材料(加盖本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公章)。
(2)本人编辑策划或设计过的图书十册。
(3)本人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它有效证明材料。
在国家级图书策划、编辑或装帧设计等领域评奖中获奖者优先。
终身成就奖
从事
摄影事业、做出重大贡献、并产生重大影响者,可以申报或被推荐终身成就奖。
终身成就奖参评人应由至少
中国摄影家协会二名副主席或四名理事书面推荐;并提交其本人代表性著作(摄影画册或理论评论专著)两部、推荐单位的证明材料和书面意见。
评选程序
评选分申报、初评、终评三个阶段进行。
申报
(1)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摄影家协会可以申报本地区参评人参评。
(2)全国性摄影团体,行业摄影组织可以申报本组织、本行业参评人参评。
(3)中直系统新闻宣传单位可以申报本单位参评人参评。
(4)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摄影家协会可以申报新疆建设兵团参评人参评。
(5)军委总政治部宣传部可以申报解放军和武警参评人参评。
(6)中国摄协下属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可以申报与符合申报条件的摄影人。
(7)除现役军人外,其他符合条件的参评人可由
中国摄影家协会两名理事直接向中国摄影家协会组联部申报参评。
注:参评人需填写统一格式的《中国摄影金像奖报名表》。
申报单位应提供对参评人员的推荐意见,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本人直接向中国摄协申报的参评人,须由推荐人填写推荐意见。
申报
特别贡献奖的参评人,需提供本人工作单位的意见。
初评
中国摄协根据章程制定评选细则,由协会依照各专业性质,分别邀请有关专家,组成初评委员会进行初评。
初评时间为2007年8月15日—8月25日
终评
由
香港电影金像奖组委会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负责终评。
(1)评选先评议、后投票的方式进行。投票方式为不记名投票。
(2)全体评委2/3以上参加投票的,投票方为有效。
(3)参评人应获得全体评委1/2以上多数票,方可当选。
(4)成就奖评选中,参评人应获得全体评委3/4以上多数票,方可当选。
评选结果经金像奖组委会核准后,由
中国摄影家协会报
中国文艺网审批以及报中宣部备案后生效。
评选范围
1.凡坚持“为人民服务、为
社会主义服务”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积极推动中国摄影事业发展和繁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均可申报参加评选。
2.所有申报参评资料均需使用中文。
3.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台湾地区永久性居民及海外华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参评的,将由中国文联报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审批。
历届名单
最新信息
2022年5月26日,中国摄影
香港电影金像奖申报工作正式启动,本届金像奖设纪实摄影类、艺术摄影类、商业摄影类三个子项,总额不超过20名。纪实摄影类参评者应提供摄影作品50幅,其中至少包含一组专题作品(20-30幅)。作品必须图文结合,真实反映客观现实;除对原始影像画面进行剪裁外,不得对画面内容进行任何增加或删减;彩色图片可以整体转为黑白图片,但不可对色彩进行局部转变;可以对影调和色彩等进行适度调整,但应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性为准。艺术摄影类参评者应提供摄影作品30幅。作品旨在表达拍摄者自身的审美理想,对创作题材、形式、风格和技法不作限制。商业摄影类总参评者应提供摄影作品30幅。作品以商品、服务理念或消费方式为表现主体,包括但不局限于广告(含公益广告)、人像、时装、建筑、创意等方面内容,对创作题材、形式、风格和技法不作限制。参评此类的作品,至少须有10幅作品经过实际商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