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葛仙米,
湖北省鹤峰县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葛仙米并不是谷类,而是一种
蓝藻,没有根、茎、叶,分黑、蓝、绿三色。据传,
东晋时,集道家、医学家于一身的
葛洪曾采食这种
藻类,故称其为葛仙米。《
本草纲目》《
全国中草药汇编》载明,葛仙米生长于湖广沿溪山(今
走马镇),可以清热、收敛、益气,主治夜盲症、烧伤、
烫伤等。
葛仙米含15种氨基酸、多种
维生素和其他食品不具备而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堪称中华一绝,历来被当作皇家贡品。食用时干鲜宜烹,糖盐可调,蒸、炒、汤不拘,其味鲜美。
2014年04月09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鹤峰葛仙米”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产品特点
品质特性
葛仙米,古名天仙菜、
雷公菌,俗称水木耳、田木耳,学名拟球状念珠藻,为水生
藻类植物,属
蓝菌门的一种,单细胞,无根无叶,
墨绿色,珠状,纯野生,是纯天然绿色食品。食用时干鲜宜烹,糖盐可调,蒸、炒、汤不拘,其味鲜美。《
本草纲目》赞葛仙米为“肥绝佳食”。
营养价值
葛仙米营养丰富,人体必需的8种氨基酸,葛仙米含了7种。其物质总蛋白含量达52.7%,比号称“
蓝莓种苗”的中华猕猴桃高23倍以上。还含有多种
维生素和其它自然食品不及而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锰、钙、锌、铁、磷等矿物质成分。
药用价值
葛仙米还有药用保健功能,据《
全国中草药汇编》介绍,葛仙米“性寒、味淡,可以消热、收敛、益气、明目,主治夜盲症、
直肠脱垂;外用可治烧伤、
烫伤及护肤美容等”。
产地环境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走马镇是世界上最大的葛仙米产区,适宜葛仙米生长的水田、池沼达670余公顷,因葛仙米生长对自然条件,如气候、土壤、阳光、经纬度、海拔等要求极高,除鹤峰县走马镇外,仅有襄樊和非洲极少量被发现。
历史渊源
相传
东晋时期,炼丹术家、医学家、
道教理论家
葛洪在隐居南土时,灾荒之年采以为食,偶获健体之功能。后来葛洪入朝以此献给皇帝,体弱太子食后病除体壮,皇帝为感谢葛洪之功,遂将“天仙米”赐名“
葛仙米”,沿称至今。
据道光年间鹤峰州特产记载:“葛仙米,此米出产距县城百余里大岩观外”。大岩观即
鹤峰县走马镇辖地,地处
中原地区海拔965米的四大
磷矿背斜的
富矿带一角。
20世纪80年代,鹤峰葛仙米产量达到顶峰,此后,由于一些农户在种植农作物时,长期施用化学肥料,以及除草剂、驱杀蚊虫的农药等,导致葛仙米的生存环境受到严重破坏,有些田块甚至出现灭绝的危险,葛仙米产量不断下降,锐减近90%。
1993年,走马镇兴办了
葛仙米开发公司,并注册了葛仙米商标,产品主要销往
上海市、
广州市、
武汉市等地。由于受资金、技术的限制,每年只能生产1500
千克左右。
2003年,由中科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研究员
胡征宇博士领导的学科小组,率先掌握了葛仙米的人工养殖技术,首次在国内外实现葛仙米的人工养殖。此举,为葛仙米的产业化提供了技术路线。
2006年12月6日,中科院水生生物研究所与
湖南省龙头农企签订协议,投资建设培养葛仙米等
微藻产品的上游加工体系,同时筹建国内外首家微藻工程中心。
生产情况
2007年,
走马镇适宜生长
葛仙米的水田有1.19万亩,每年可产2.5 万
千克干品。
2014年,
鹤峰县走马镇葛仙米合作社发展到138户,基地近6000亩。能实现干货产量2000余斤,产值逾400万元。
2014年,鹤峰县走马镇葛仙米合作社有社员115户,基地1500亩,年产干货3000千克,能为村民带来600多万元的收入。
产品荣誉
2003年,鹤峰葛仙米当选为“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十大名吃”。
2014年04月09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鹤峰葛仙米”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地理标志
地域保护范围
鹤峰葛仙米产地范围为
湖北省鹤峰县铁炉白族乡、
走马镇、
五里乡、太平乡、
容美镇共5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质量技术要求
一、种源
二、生长环境
产地范围内海拔700米至1300米的稻田环境,土壤富含磷、钾、钙的黄壤土和黄宗壤,pH值5.5至6.5,有机质含量3.0%至5.0%。
三、培养管理
2.田间管理:
(1)与水稻共生期:
①施肥:每亩施腐熟有机肥2000
千克至3000千克。
②除草:人工除草。
③灌溉:使用地表水,保持田间湿润,连续漫灌≤15天。
(2)收获期间:田间保持水深10厘米至12厘米。
3.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采收
每年3月至5月用竹制专用工具将田间生长成熟的鲜葛仙米
捞起,装入竹制器皿中沥干。
五、工艺流程
去杂→干燥→漂洗→干燥→风选→分筛→包装。
六、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
墨绿色颗粒,复水呈墨绿色球状体,具有独特的清香味,汤汁清澈明亮。
2.
物理化学指标:水分≤18%,灰分≤10%,
蛋白质≥20%。
3.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专用标志使用
鹤峰葛仙米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
湖北省鹤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八鹤峰葛仙米的检测机构由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