敕茂昭:王日兴至,省所奏今月十八日大破贼众一万七千人,并擒斩收获讫者,具悉。卿亲率劲兵,誓平妖寇,竭股肱之力,中有奇谋,励父子之军,前无强敌,故能深入贼境,大破凶徒,杀伤既多,俘获亦广,具详奏报,备见忠劳,眷属之怀,发于寤叹。将士等各怀勇烈,同忿寇仇,激于众心,致此殊效,况荷戈于炎暑之际,奋身于锋刃之间,永念于兹,未尝暂忘。故令宣慰,宜并悉之。
白居易(772~846年),唐代诗人。字乐天,号香山居士。生于河南新郑,其先
太原市(今属
山西省)人,后迁下邽(今陕西渭南东北)。贞元
进士,授秘书省
校书郎。
元和年间任左袷遗及左
赞善大夫。后因上表请求严缉刺死宰相
武元衡的凶手,得罪权贵,贬为江州司马。长庆初年任
杭州市刺史,宝历初年任
苏州市刺史,后官至
刑部尚书。在文学上,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是
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其诗语言通俗,人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和
元稹并称“
启功”,和
刘禹锡并称“刘白”。有《
白氏长庆集》传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