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之名在宋代仅属于
洛阳市一郡,因此
宋敏求所作的《
河南志》主要记载了西都的典故,而未涉及其他州。明朝初期设立河南布政司,管辖八府,实际上跨越了
黄河以北的地区。封疆与古代相比略有不同,因此虽然各郡县都有各自的记载,但没有统一成一本书。嘉靖年间开始尝试编,但内容简略,引用和考证都不够全面和准确。清朝
顺治十八年,对《河南通志》进行了续修,条理虽已初步完备,但内容仍需完善。
黄之隽曾提到
康熙曾将此书颁行天下作为范本。然而,六七十年后,该书未经修,与新制度多有不符。
雍正六年(1728年),皇帝下令纂修各省《
通志》并送至一统志馆。雍正九年(1731年),河东
总督田文镜受命主持编纂工作,延请
编修孙灝、
进士顾栋高等人,开始搜集资料。田文镜去世后,
王士俊接任总督,雍正十三年(1735年),最终完成编纂并上呈刻板刊行。该书在考古和考证方面体例严谨,但成书后,陈、许二州升为府,
郑州市改隶
开封市,
卢氏县改隶
陕州区,
南召县复立县治,由于刊版已经完成,这些变化未能及时增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