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 森(1902-1970,又名鄂浚,别号占弓),
江苏省广陵区头桥镇九圣村新胜十三圩人。清
光绪二十八年(公元1902年10月21日)出生于
江都区九帖洲圣恩洲十三圩(今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九圣村新胜十三圩,即原扬州市江区头桥镇九圣村新胜十三圩),
国际法法学教授。
鄂森先生故乡扬州头桥镇原属江都,后属
邗江区,现属
广陵镇。今“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史上原名“江都县头桥乡”,乡境的“九帖洲”与“安阜洲”是组成头桥镇的主要大洲,这里是鄂森先生的祖居之地,其祖辈世居扬州头桥乡境沙洲九帖洲(今头桥镇东北部地区)数百年,并在头桥建有宗族祠堂,这座家祠是当时民国头桥乡境知名的建筑物。头桥乡境在明、清、民国时均为
扬州市(古称
维扬区、
江都区、邗)的行政辖区,1956年,根据“苏民辛字第27697号”文和国务院“第25次会议”同意,析原“江都县”之一部为“
邗江区”,头桥随属。“邗江县”的县名由时任国务院内政部长的谢觉哉查考
杨坚开皇十八年(公元598年)史料后确定并沿用至今。2000年,根据“国函(2000)130号”文,撤销原“邗江县”,批准设立“扬州市邗江区”,头桥随属。2011年,经国务院、
江苏省批准,扬州市区行政区划再度调整,析原邗江区之一部入
广陵区,头桥再次随属至今。所以,鄂森先生的故乡“
头桥镇”在民国时属当时“
江都区”(“民国江都县”即今“
扬州市”,“民国江都县”的县城位于今扬州市中心的“广陵区”一带),便是这个原因。
故而,头桥乡贤鄂森先生出生的原“江都县九帖洲圣恩洲十三圩”,即今“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
九圣村新胜十三圩”。
鄂森1929年冬回国,在上海任律师,并兼任东吴大学法律学院教授。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以检察官顾问身份,参与
日本东京同盟国远东军事法庭,在日本东京审判日本甲级战犯
东条英机等战犯。
1944年,鄂森先生任
东吴大学法学院院长、1945年8月,鄂森先生应聘任上海社会局第一处处长,半年后辞职。1948年2月,经人推荐,任
南京国民政府行政院参事,五个月后辞职返沪任教。1949年后,担任东吴大学法学院教务长、院务委员,同时兼任
上海市面粉工业同业公会主任秘书。1956年后,先后任上海市工商联史料科科员、上海市文史馆馆员。
鄂森先生的祖辈世居今扬州
头桥镇九圣村新胜十三圩,乡境著名的头桥“鄂氏宗祠”和“鄂家码头”,便均是与鄂氏一族有关的建筑物。
清代“鄂氏宗祠”的原址在今头桥镇九圣村迎江严桥组,为前后两进带包厢的青砖瓦屋。鄂森先生的父亲,便是头桥历史上的著名乡贤鄂锦波先生,他是头桥“鄂家码头”的创建者,“鄂家码头”故址位于夹江河头桥九圣村段,这座码头在民国二十年江洲大水灾中,对运送救灾物资,赈济乡境灾民发挥了重要作用。“鄂家码头”因今夹江河对岸的“鄂家大棚”而建,夹江河又称小夹江,其前身原是清思江,清代至
中华民国,因淤沙而使江面不断缩小,形成大片滩田,清思江现存部分变为
内河,今称夹江河,该河流经头桥等邗江北洲诸乡,连通夹江。史料记载,正因“···适逢清思江淤沙成滩,各富户争滩夺地纷争不已···”,故而,时任金府帐房的鄂锦波先生,在扬州城巨富金树及儿子金宝之的支持下,取得新洲仁丰洲、庆余洲(今扬州
头桥镇庆丰村一带)的“纳水印权”,同时,鄂锦波还帮另一富户胜诉了官司,又被馈赠芦滩作为谢礼,这样,他便成为拥有4000余亩滩田的大业主,并在今头桥镇庆丰村建起了“鄂家大棚”。“鄂家大棚”到老宅十三圩往来需船,于是,为方便乡民上滩开垦,并运送芦柴去江北销售,鄂锦波先生遂设立摆渡,聘请渡工小富子专职渡口行船工作,该渡口便被称为“鄂家码头”。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发生江洲大水灾,鄂锦波与鄂森父子积极参与救灾,鄂锦波“···出面呼吁各方劝募,又令长子鄂森在上海以律师声望和华阳赈灾会名义,向银行界、企业界筹募···”用于修筑江堤,发放救济金。并组织面粉、火柴等大量生活必需用品船载回乡,在鄂家码头卸货,就地由鄂三(鄂炳南)先生主持现场分发灾民手中,鄂锦波与鄂森先生的善举,挽救了许多乡境缺衣少食者的生命,所以鄂森父子和“鄂家码头”在头桥老一辈乡民中口头频率非常高。另据《头桥镇志》等乡境史料记载,鄂氏一族散居全乡有20余户
鄂姓人家,鄂姓的近时八代排行分别为“正大光明、忠厚传家”,该排行也充分反映出头桥鄂氏一族的传统家风。
鄂森先生的父亲鄂锦波先生,本名鄂光涛,于清
同治十二年(公元1873年6月4日),出生于
江都区九帖洲圣恩洲十三圩(今
广陵区头桥镇九圣村新胜十三圩),系宗族排行为“光字辈”的鄂姓传人,头桥乡民亲切称呼鄂锦波为“鄂大先生”,因鄂锦波的数百弟子学生中常为书生与商民,故而,乡境史料记载,旧时头桥百姓民间流传“···鄂大先生的徒弟是穿大褂子(长衫)的多···”。头桥鄂氏一族自古便有保家爱国、抗御外侮的优良传统,所以,鄂锦波的爱国思想,也影响了曾在远东国际法庭,对严惩
日本战犯作出贡献的鄂森先生的整个人生。鄂锦波先生的许多学生弟子在
抗日战争中,纷纷参加
新四军,走上打击
日寇,保家卫国的光明大道,其中一位名生刘玉生先生,参军后在新四军华东工委敌工部任职,解放后留在
上海市公安局特高科工作。鄂锦波先生年幼时曾因家贫而上学较晚,清光绪十二年(公元1886年)才进入头桥十三圩私塾读书,两年后进城谋生,在
扬州市曾为钟表艺徒,学习修理手艺,同时刻苦学习文化知识,最终自学成材。清光绪十八年(公元1892年),娶“陈氏孺人”为妻(鄂森先生母亲)。晚清时成为响名乡境一带及附近诸乡的“舌耕名士(诉讼师)”,民国初年,鄂锦波先生出任
江都区县第三区新洲乡议员、乡议长等职(注:新洲乡是原江都历史上的政区名,辖区大致在今
广陵区北洲片东南部和中南部一带,该乡早已撤销不存,原辖境现已分属头桥、李典两乡)。鄂锦波先生生前关心乡里,造福人民,对故乡头桥贡献很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江洲大水灾”期间,为家乡募款救灾,乡民感激,集体赠送万民伞以示感恩戴德,一时传为佳话。正因鄂锦波先生一心为民,积极救灾,故而他与吴大观先生的舅舅“王大地主”(本名王继先,字鉴人,乡境习惯称谓
王鉴人,王裕泰,敬称王大地主,民国
江都区头桥乡乡董,乡议长,头桥王裕泰酱园掌柜)等头桥乡贤一道,被记载于“民国二十年江洲大水灾”期间,在头桥乡境参与组织赈灾的乡贤名单之中。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1月27日)因病逝世。
鄂森先生生前爱国敬业,学识渊博,耿直正义,热爱人民,且于二战后,在远东国际法庭之中,对严惩
日本战犯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使饱受侵华战乱之苦的中国人民从此彻底扬眉吐气,为家乡
扬州市争得了荣誉。故而,他在头桥乡境极有口碑,知名度与美誉度也非常高,故乡人民为了纪念这位头桥历史上的重要乡贤,在位于头桥镇红平村的“头桥市民广场”之上,专门设立了“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名律师-------鄂森”的生平事迹宣传牌,并与另外三位著名头桥乡贤:“中国雷达之父-------
束星北”、“中国航空
发动机之父--------
吴大观”、“中国著名农机专家--------
余友泰”的宣传牌一道,永久树立在故乡的土地上,从此名垂乡境,万古流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