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岗乡隶属宁安市管辖。位于县境东北部,西北濒临
牡丹江市。牡图线铁路设有兰岗站。乡政府驻地距县兰岗乡名源于驻地兰岗村名。兰岗原来只有几户农家,1934年修筑
牡图铁路时修建火车站以后,居民逐渐增多。1939年设兰岗村。1945年“九三”
抗日战争胜利后,初属第二自治区,1948年8月划为第四区,1955年改为兰岗区。1956年5月,撤区划乡,设置兰岗乡。1958年9月,并入石岩人民公社。1961年1月,从石岩公社划出,成立兰岗公社。1983年9月,在政社分开试点中,改为兰岗乡。
兰岗乡全境地势平坦,耕地连片。全乡总面积7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6万亩,主要种植粮食作物。乡办工业有农机厂、砂石场、砖厂等,1992年乡企总产值1900万元。全乡共辖兰岗、文化、
河南省、东升、东进、新农、民生、民和、牡丹、新中、
依兰县、自兴、永政、东山等14个村。1992年末全乡总人口1.4万人,其中满、
朝鲜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24%。乡政府驻地兰岗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