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6年
676年
676年,李治天皇大圣大弘孝皇帝仪凤元年。
历史大事
太子贤注《后汉书》
《后汉书》乃刘宋人范哗所撰,共九十卷,本纪十卷、列传八十卷。贤乃高宗第六子,上元二年(675年)六月立为太子。贤招集当时学士太子左庶子张大安、洗马刘纳言洛阳市司户格希元、学士许叔牙、成玄一、史藏诸、周宝贤等,在梁人刘昭注《后汉书》的基础上,参考其它各家之书,注成《后汉书》。所注着重训诂,援引之书颇丰。然非一手成之,不免驳杂。贤于永隆元年(680年)被废,迁至巴州(今巴中市)后自杀。此注前后费时六年,未能详细校订,故难免有阙略之处。
徒安东都护府于辽东城
唐平高丽后,总章元年(668年)置安东都护府于平壤,以华人与当地酋豪共治其地。高丽民不服唐朝统治,连年反抗,咸亨元年至四年(670年至673年),爆发大规模战争。战争虽以天宝胜利告终,然唐廷终于上元三年(676年)二月二十八日,将安东都护府内徙至辽东城(今辽宁辽阳),并罢华人任都护府官职者,渐以高丽人自治其地。
徙熊津都督府于建安城
上元三年(676年)二月,唐既内徙安东都护府于辽东,旋亦徙熊津都督府于建安(今营口市附近)故城。百济户口原内徙于徐、兖等州者,亦令全部迁回建安,借以安抚百济之民。
吐蕃攻鄯、廓、河、芳等州
上元三年(676年)闰三月,吐蕃攻鄯(今青海乐都)、廓(今青海尖扎以西)、河(今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西)、芳(今甘肃)四州。左监门卫中郎将令狐智通发兴、凤等州兵御之。十七日,诏洛阳市牧周王显(即李显)为洮州道行军元帅,率工部尚书刘审礼等十二总管,太原市大都督相王轮(即李旦)为凉州道行军元帅,率左卫大将军契苾何力、鸿胪卿萧嗣业等军讨吐蕃。二王未行。八月,吐蕃又攻迭部县(今甘肃迭部),破密恭、丹岭二县。原定于今冬封嵩山,因吐蕃来攻,诏停封。
行南选法
上元三年(676年)八月七日,李治敕遣五品以上清正官同御史往岭南、黔中选补官员,时人谓之南选。唐朝铨选,五品以上官姓由皇帝亲自任命或由宰相提名皇帝任命。六品以下文官由吏部任命,武官由兵部选拔。文武选一般在京师长安或洛阳市进行。在东都者称东选,在岭南、黔中者称南选。汉至隋八九百年,虽然铨选方法不尽相同,但历代皆在京师选人,唐代南方生产发展,经济重心逐渐南移,文化也随之逐渐发展。“南选”由是适应南方社会经济文化变化而产生。高宗上元二年以前已有南选(高祖武德后期或李世民贞观年间),上元三年始有详细记载。是年,高宗敕称:桂、广、交、黔等都督府前直接选补土人,简择未精,是以委五品以上强明清正中央官往南选补,监察御史同往监察。令补选以外,有应任五品以上官者,选使和所在都督府宜向朝廷具报其品行、艺能、政术等情况,及其能承担之职务(五品以上官由皇帝任命),并申明南选每四年一次(以后有三年一次的记载。东选乃一年一次。)南选间隔时间长,乃南方社会经济文化水平仍较低使然。岭南、黔中南选一直持续到晚唐,乃至五代十国。(江淮以南之“南选”,仅临时措施,非长期固定制度,与上述南选不同。)
狄仁杰犯颜直谏
上元三年(676年)九月七日,左武卫大将军权善才、左监门中郎将范怀义误斫昭陵柏树大理白族自治州丞狄仁杰奏罪当除名。李治以二人斫陵柏,不杀则陷己于不孝,必欲杀之。仁杰以二人罪不当死,固执不从。高宗怒,令仁杰出,仁杰曰:“罪不至死而今特杀之,是法不取信于民。法既无常,则人何所措手足?皇帝欲变法,请从今日为始,法改此罪当死,杀之则可。然今以昭陵一株柏杀二将军,后代将谓陛下为何主?”高宗怒稍解,善才、怀义二人除名免死,流配岭南。
参考资料
唐高宗——李治 .搜狐.2024-10-26
唐高宗.个人图书馆.2024-10-26
目录
概述
历史大事
太子贤注《后汉书》
徒安东都护府于辽东城
徙熊津都督府于建安城
吐蕃攻鄯、廓、河、芳等州
行南选法
狄仁杰犯颜直谏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