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正良,男,
汉族,
绍兴市州人,1962年4月21日出生,法学博士。
上海海事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上海海事大学海商法研究中心主任、《
海大法律评论》主编,研究领域:海商法、
航运政策与法律、运输法、港口法、海事诉讼与仲裁。参加我国《海商法》、《港口法》、《
航运法》(起草之中)的起草、《海上交通安全法》的修改,以及《国际海运条例》、《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船舶登记条例》等航运法规、规章的起草或者修改。
1982年8月—1984年8月,在上海水上运输检察院筹备组、
上海海事法院筹备组工作;
参加
交通运输部关于国家重大
航运政策的制定和论证,为国家重大航运管理和法律问题提供专家咨询意见。指导国际法学(海商法)硕士研究生100余名、博士研究生3名,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和重要学术会议发表学术论文90余篇,作为作者、主编或参编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学术著作或教材19本。
胡正良的社会职务包括:交通运输部部长政策咨询委员会委员、交通运输部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长江海商法学会副会长、
中国海商法协会常务理事、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国际航运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海南国际仲裁院仲裁员以及
上海市航海学会海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