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笑侠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
孙笑侠,1963年8月出生于浙江温州,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现任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院长。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001年),主要研究领域为法理学、宪法学和比较法学。著有《法的现象与观念》《法律对行政的控制》等。
人物经历
教育背景
1980年9月至1984年7月,获杭州大学法律系法学学士。
1987年9月至1990年7月,获武汉大学法学硕士。
1998年4月至2000年5月,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学位。
2003年8月至2004年7月,哈佛大学高级访问学者。
工作经历
1984年7月至1997年5月,在原杭州大学法律系(法学院)历任讲师、副教授、副书记、教授、副主任、副院长。
1996年12月起任教授,历任系主任、副院长。
1998年起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1999年主持筹建新浙江大学法学院。
2000年10月起任博士生导师。
2005年7月任浙江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
2007年4月至2009年8月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院长。
2009年8月至2010年9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2010年9月至2012年9月,任复旦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
2012年10月至今,任复旦大学特聘教授、法学院博士生导师。
研究方向
法理学-法哲学、公法原理、司法理论。
主要作品
主要著作
主要论文
[1]《法律程序与程序的法制》(《当代法学》1988年第2期)法历史学》转载。
[2]《“权利本位说”的基点、方法与理念》(《中国法学》1991年第4期)。
[3]《我国宪法的涉外作用》(《法学研究1992年第3期)。
[4]《两种程序法的纵向比较》(《法学》1992年第7期)。
[5]《论法律程序中的人权》(《中国法学》1992年第3期)。
[6]《论市场经济社会法的民族化与国际化》(《杭州大学学报》1993年)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中心《法学》卷(1994年第3期)全文转载。
[7]《法律程序剖析》(《法律科学》1993年第6期)。
[8]《宽容的干预和中立的法律》(《法学》1993年第7期)。
[9]《论法律与社会利益》,(《中国法学》1995年第4期)。
[10]《公、私法责任分析──道义性惩罚与功利性补偿》,《法学研究》(1994年第6期)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中心《法学》卷(1995年第2期)全文转载。
[11]《法解释理论体系重述》,《中外法学》1995年第1期。
[12]《中国法治的现实目标》(《法律科学》1996年第3期),《新华文摘》1996年第7期转载。
[13]《法律的外在权威与内在权威》(《学习与探索》1996年4月)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中心《理论法学.法史学》(1996年9月)全文转载。
[14]《新一代行政法治》(《外国法译评》1996年2月)1996年人民大学复印资料中心《宪法与行政法》全文转载。
[15]《契约下的行政》,《比较法研究》1997年第3期。
[16]《论法律对行政的综合化控制》,《比较法研究》1999年第1期。
[17]《法律程序设计的若干法理》,《政治与法律》1998年第5期。
[18]《法的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5期。
[19]《法治国家及其政治构造》,《法学研究》1998年第1期。
[20]《法律家的技能与伦理》,《法学研究》2000年第4期;《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02年第4期转载。
[21]《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研究》,载《中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实践与探索》,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22]《法官与政治家思维的区别》,与应永宏合作《法学》2001年第11期。
[23]《程序中的法官》《公法》(第三卷)法律出版社2002年。
[24]《新权利是怎样诞生的》,《法令月刊》(台湾省版)2002第2期。
[25]《法律职业伦理与大众伦理的冲突》,《中外法学》2002年第3期。
[26]《论两种价值序列下的程序基本矛盾》,《法学研究》2002年第6期。
[27]《对极与逆差——关于中国法发展阶段上的特殊性》,《法学论坛》2003年第2期。
[28]《法治发展的差异与中国式的进路》,原载《浙江社会科学》2003的第4期,《新华文摘》全文转载2003年第10期。
[29]《论法律职业共同体自治的条件》,《法学》2004年第四期人大复印资料《法理学与与法史学》转载。
[30]《中国传统法官的实质性思维》,《浙江大学学报》2005年第4期。
[31]《监督,能否与法治兼容》,《中国法学》,2005年第4期。
[32]《判决与民意——兼比较考察中美法官如何对待民意》,与熊静波合著,《政法论坛》2005年第5期,中国人民大学《诉讼法.司法制度》2006年第2期复印。
[33]《法律父爱主义在中国的适用》,《中国社会科学》2006年第1期,与郭春镇合著,《新华文摘》2006年第5期。
[34]《儒家传统与现代法治》与昂格尔对话《政法论坛》2007年第一期。
[35]《一种政治化的法律方法——对昂格尔法律方法论的解读》;与周婧合著;环球法律评论,2007年第4期。
[36]《法律与道德:分离后的结合——重温哈特与富勒的论战对我国法治的启示》,与麻美英合著,《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1期。
[37]《法律伦理的特殊性》,《人民日报》2007年8月6日。
[38]《法学的本相》,《中外法学》2008年第1期。
[39]《论司法批复的解释论证功能及其局限》,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与褚国建合作,2009年第1期。
[40]《判决的权威与异议——论法官不同意见书制度》,中国法学,V0l.(5),2009年,与褚国鉴合著,一级期刊。
[41]《公案中的民意、主题及其信息对称》,《中国法学》2010年第3期。
[42]《拆迁风云中寻找法治动力》,《东方法学》,2010年第4期;《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11年第一期全文转载。
[43]《司法的政治力学》,《中国法学》2011年第2期。
[44]《关于实质性学术评价——以社会科学为讨论范围》,《中国社会科学论丛》(冬季卷)2011年12月(总第37期)。
[45]《上海法学与上海法学家》,《上海学术报告(2010)》,上海市社会科学联合会主办、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承办。
[46]《法学教育的制度困境与突破》,《法学》2012年第10期。
[47]《论行业法》,《中国法学》2013年第1期。
[48]《宪治的共识与可能》,《法学研究》2013年第2期。
参考资料
主要课程
1、2010年至今,法理学导论。
2、2012年至今,当代中国社会的法理学问题。
3、2010年至今,法律方法。
4、2012年至今,法理学专题。
社会任职
孙笑侠教授在学术界和社会上担任多项重要职务,包括:
1. 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
2. 教育部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
4. 国际法律哲学社会科学协会会员(IVR)及其中国分会副会长。
5. 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
6. 浙江省法理学与法史学研究会会长。
7. 浙江省法制研究所所长。
8.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9. 上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
10.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此外,孙笑侠教授还多次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和司法部等国家机关组织或委托的咨询论证活动。
获得荣誉
外部链接
参考资料
孙笑侠.国家政信(政务)智库.2024-10-31
法的现象与观念.豆瓣读书.2024-10-31
西方法谚精选.豆瓣读书.2024-10-31
程序的法理.豆瓣读书.2024-10-31
复活的私权.豆瓣读书.2024-10-31
法理学.豆瓣读书.2024-10-31
法科知识人.豆瓣读书.2024-10-31
目录
概述
人物经历
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
研究方向
主要作品
主要著作
主要论文
主要课程
社会任职
获得荣誉
外部链接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