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晓晨
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
郝晓晨,男,汉族,曾用名郝延安,1960年4月生,陕西延川人,研究生文化程度。曾任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1981年7月,郝晓晨参加工作。2011年10月,郝晓晨任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20年11月,郝晓晨涉嫌受贿罪、行贿罪一案,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宝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人物经历
早年经历
郝晓晨,1960年4月出生在陕西延川,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工作经历
1979.09—1981.07 长庆油田陕西石油技工学校地质专业学习;
1981.07—1983.07 长庆油田勘探局试采一部指挥部团委、第一勘探开发指挥部试油大队、钻井一部32180钻井队技术员;
1983.07—1993.06 中原石油勘探局试油处、试采公司技术员,采油六厂试油队生产组长,机修站、修保大队工程师,机动科副科长,机运大队党委委员、第一副大队长兼任汽车修造厂厂长;
1993.06—1999.08 陕西省天然气公司工贸公司经理,兼任陕西省天然气输气管道建设指挥部物资部部长、指挥助理;
1999.08—2001.03 陕西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总支委员;
2001.03—2003.02 陕西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2003.02—2005.10 陕西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2005.10—2007.08 陕天然气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2007.08—2011.10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兼任汉中市天然气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1.10—2012.07 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兼任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汉中市天然气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2.07—2014.04 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兼任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2014.04—2017.01 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7.01—2019.07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其间:2018年4月,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2018年政协陕西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
2019年7月,被免去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
2019年9月,被撤销政协委员资格。
人物事件
依法双开
2020年3月4日,据陕西省纪委监委消息:经中共陕西省委批准,陕西省纪委监委对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郝晓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郝晓晨违反政治纪律,通过利益输送捞取政治资本,搞政治攀附,对抗组织审査,隐匿证据,与他人串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消费卡等财物;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有关问题;违反廉洁纪律,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并获利;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不如实向上级汇报脱贫攻坚工作情况;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行贿犯罪。
郝晓晨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立场原则,政治品行低劣,为谋求仕途,热衷于站队进圈,搞政治攀附和人身依附,投机钻营,挖空心思逃避监督,靠企吃企、滥权妄为,大搞权钱交易,利用掌握的国家垄断性资源攫取巨额利益,肆意践踏法纪。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郝晓晨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财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建议撤销郝晓晨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   
依法逮捕
2020年3月,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郝晓晨(正厅级)涉嫌受贿、行贿一案,由陕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宝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行贿罪对郝晓晨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提起公诉
2020年11月18日消息,日前,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郝晓晨(正厅级)涉嫌受贿罪、行贿罪一案,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宝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郝晓晨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宝鸡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郝晓晨利用担任陕西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陕天然气总经理、董事长,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设备采购、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谋求职务晋升,向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社会活动
2014年12月1日,市政府与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举行座谈会,就加快推进“气化商洛”工程建设进行了全面磋商。市长陈俊、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郝晓晨、副市长徐明非等出席座谈会。
2015年5月24日,在第十九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暨丝绸之路世界博览会期间,市长陆治原会见了陕西燃气集团董事长郝晓晨,双方就开发建设乌苏海则煤基多连产业项目进行交流洽谈。
2017年6月11日上午,宝塔区与陕西燃气集团召开提升天然气综合利用水平座谈会,就深化区域天然气产业投资合作,带动经济社会发展进行研讨,并签订燃气产业发展合作框架协议。市委常委、宝塔区委书记刘景堂,陕西燃气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郝晓晨出席,副市长贾珉亮主持会议。按照协议,未来几年,陕西燃气集团与宝塔区将紧紧围绕延安市“稳油、扩煤、增气、兴电、促转化”能源发展战略,结合天然气市场发展实际,与相关企业合作投资超过100亿元,进一步建设完善区域内天然气管网设施,深入推进城乡气化工程,加快构建区域绿色能源交通网路,谋划实施一批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完善天然气产业布局,推进天然气资源的梯级高效利用,实现天然气产业的持续快速发展。
2018年3月15日上午,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干部专题培训班开班典礼在管理学院举行,并与西安交通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郝晓晨、副总经理蔡鑫磊,西安交通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王小力教授、管理学院党委书记陈红、管理学院院长冯耕中、EDP中心主任叶岑出席。开班典礼由陈红书记主持。
2018年4月10日,市政府与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就进一步深化地企合作、加快推进“气化汉中”工程相关事宜进行座谈。市委副书记、市长方红卫,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郝晓晨出席。市委副书记权俭主持。
目录
概述
人物经历
早年经历
工作经历
人物事件
依法双开
依法逮捕
提起公诉
社会活动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