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月,女,
浙江省嵊州市人,现任
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民商法研究所主任。她主要讲授本科生课程
婚姻家庭法、比较家庭法、
家政学、法律文书、
婚姻家庭和继承法、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社会保障法等。蒋月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福建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顾问,法治漳州研究中心顾问等学术职务。
个人简介
出生在浙江省州市。小学时随母在
祁门县度过无忧三年。初中回到祖籍地。中学时代就读过三所学校,学习成绩一般,主要是物理成绩拖后腿。高二时突然开窍,很想把学习搞好,开始自觉努力。1980年考入
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本科期间考试成绩名列全年级500余人前茅。因想当老师,毕业前考上了母校
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师从著名婚姻法学专家
杨怀英教授。1987年6月毕业后,分配进入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系任教,被安排在民法教研室。从此开始教书生涯。1990年9月调入
厦门大学任教。
人物经历
个人贡献
教学之余,热爱法学研究,至今已公开发表法学论文50余篇,著作10部,主编和参编著作10部,共计200余万字。主要研究领域为
婚姻家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
1995年获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开始指导硕士研究,所指导的学生均按时毕业。
2003年获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指导专业为民商法。
讲授课程
婚姻家庭和继承法研究、劳动法研究、侵权行为法(
英语)、
台湾省民法、法律文书。
学术观点
1.我国应制订具有法典性质的完善的婚姻家庭法;
2.夫妻财产制与市场经济有密切关系;
3.社会保障制度是克服市场经济缺陷的有效措施。
4. 法律应该平等对待城乡两地居民。
研究理念
1. 法具有时代性。
2. 在承认男女事实上不平等的基础上构建法律上的男女平等。
3.法学研究应当紧密联系社会实际,为社会利益与资源的公平分配提供依据,积极促进社会进步。
4.提倡和鼓励法学研究的多样化。
承担项目
1.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与法若干问题研究》,国家教育部,1996年。
2.《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研究》,
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2002年。
3.《厦门市外来妇女权益保障现状与对策研究》,福建省厦门市妇女联合会委托项目,2003年。
4.《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细则研究》,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重点资项目,2004-2005年。
5.《农民工劳动权利保护研究》,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04-2005年。
6.《福建省家庭暴力现状与对策研究》,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2005年。
7.《进城务工人员思想政治工作研究》,福建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联合委托重点项目,2007年度。
8.《厦门市社会救助统一立法研究》,厦门市社科规划项目重点项目,2007年度。
9.《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适用研究》,
中国法学会重点项目,2007-2008年。
10.《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研究,
福建省妇女联合会重点项目,2007-2008。
11.《厦门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立法研究,厦门市妇儿工委2008.03-2008.12。
12.《中国婚姻家庭法的传统与现代化研究》,国家社科基金规划项目,2009-2011年。
主要著作
1.《人民调解制度的理论与实践》,
群众出版社1994年版。该书获
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青年佳作奖。
2.《社会保障法概论》,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该书获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
三等奖。
3.《
夫妻的权利与义务》,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5.《
中国农民工劳动权利保护研究》(第一作者),法律出版社2006年。
6.《农村土地承包法施行研究》(第一作者),法律出版社2006年。
7.《婚姻家庭法前沿导论》,科学出版社2007年。
8.《
英国婚姻家庭制定法选集》(第一译者),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主要论文
1.《我国应建立离婚后扶养费给付制度》(第一作者),《
中国法学》1998年第3期。
2.《夫妻财产制与民事交易安全若干问题研究》,《法学》1999年第5期。
3.《夫妻财产制基本问题研究》,《民商法论丛》第15卷。
4.《配偶身份权的类型与外延界定》,《
法商研究》1999年第1期。
5.《我国夫妻财产制若干重大问题思考》,《现代法学》2000年第6期。
6.《中国家庭暴力问题实证研究?以
福建省为例》(第一作者),《
金陵法律评论》2006年春季卷。
7.《试论学历学位和职业资格在离婚时视为“财产”予以分割》,《法令月刊》,2007年第8期。
8.《我国人民法院应当设立劳动法庭》,《河北法学》2007年第11期。
9.《改革开放三十年离婚法研究回顾与展望》,《
法学家》2009年第1期。
10.《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婚姻家庭立法的变革与思考》,《
浙江学刊》2009年第3期。
社会兼职
中国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厦门大学工会副主席;
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所得荣誉
被授予“福建省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2009年)
入选首届“福建省青年法学人才”(2006年)
专著《20世纪婚姻家庭法:从传统到现代化》荣获福建省优秀社科成果
二等奖(2018年),荣获第四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专著类)
一等奖(2017年) 6.著作《婚姻家庭法前沿导论》荣获福建省优秀社科成果奖
三等奖(2009年)
《社会保障法概论》荣获福建省优秀社科成果三等奖(2000年)。
《人民调解的理论与实践》,荣获
福建省优秀社科成果青年佳作奖(代三等奖,199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