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共产党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荣誉称号之一
优秀共产党员是一种荣誉称号,重点表彰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正式党员。
党中央对获得荣誉称号的党员颁发证书、奖章,对获得荣誉称号的党组织颁发证书、奖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为9918.5万名。2023年全国各级党组织共表彰优秀共产党员69.3万名。
发展历程
2010年4月5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的《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指出: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是巩固和拓展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
2017年8月8日起,《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施行。
基本要求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
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
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具备条件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党性原则;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成绩突出;密切联系群众,在党员和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
表彰对象
优秀共产党员重点表彰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正式党员。
表彰程序
表彰程序按照推荐、考察、审核、公示、决定等程序进行,接受社会监督。
人员规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为9918.5万名。2023年全国各级党组织共表彰优秀共产党员69.3万名。
目录
概述
发展历程
基本要求
具备条件
表彰对象
表彰程序
人员规模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