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用宾为中国清朝官员,本籍安徽。王用宾于1848年(
爱新觉罗·旻宁28年)奉旨接替
史密前往台湾地区担任
台湾府知府。而此官职是台湾清治时期此期间,受
台湾道制约的台湾地方父母官。不过,他并未前往赴实派任,之后与江西吉安知府
裕铎互调。
王用宾(1881-1944)
中国国民党政要。字利臣、理成,号太,别号鹤村,室名半隐园,山西临猗猗氏黄斗景村人。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以院考府首而小有文名。后入猗氏县学,补为膳
生员,曾在本村设塾教童蒙读以补贴家用。二十六年(1900),县府保送考入
太原府学堂,不久又转入
山西大学。三十年1904年以官费送留学
日本,先入日本盐仓铁道专科学校,后转入
法政大学攻法律。1905年参加
孙中山创立的同盟会,成为首批会员之一,并被推举为同盟会
山西省支部长。民国成立后,历任山西省临时议会议长、参议会议员、国民党山西支部筹备处处长、
河南省代理省长、国民党北平政治分会秘书长、国民政府立法院立法委员、立法院法制和财政委员会委员长、考试院考选委员会委员长、司法行政部部长等职。1944年4月7日病逝。
为了联络革命党人,他与
景梅九等人在日本创办《晋学报》(一说《晋话报》),自任主笔。在日本编印,
太原市发行,宣传革命。后改名为《晋阳白话报》,仍担任主笔。由于言论激烈,被
山西省当局查禁。光绪三十三年(1907),他又与景悔九等人协力创办《晋阳公报》,入股集资者颇多,他被推举回国担任主笔。同年11月,利用原《晋阳白话报》馆址创刊。这是山西第一家正式发行的民办报纸,销路很广。他因学业未完,不久即又返回
日本就学。
宣统元年(1909),他在日本的学业完成。适逢日本政府从沙俄手中取得
南满铁路的经营权后又向清廷要挟谋得安(东)奉(天)铁路敷设权。消息传到日本,中国留学生大哗。遂开会决议劝告国人进行抵制,并推举王用宾负责此事。日本政府闻知,即派人搜查他的住所,监视他的行动。他秘密潜回
天津市,撰文《为安奉铁路敬告国人抵制日货书》万余言,分别向北京、汉口的5家报纸投稿发表。同时,还在天津、北京发表演说,以唤起民众。
日本公使为此向清廷提出抗议,迫使报馆停刊,并将王用宾驱逐。他随即回到
太原市,重任《晋阳公报》主笔。
宣统二年(19l0),
山西省当局派兵强行铲除
交城县、
文水县两县农民种植的(
罂粟)烟苗,造成滥杀农民百余人的“交文禁烟案”,引起社会强烈不满。《晋阳公报》根据记者现场调查的事实,连续发表文章予以揭露。为此。山西
巡抚丁宝铨奏请清廷,查封报馆,通缉王用宾,他闻讯后只身走脱。行文到县后,官府将其父逮捕拘押,家产被抄,直到翌年方因病保释,不久即病逝。
辛亥革命前夕,王用宾潜回北京。太原起义后,在北京进行秘密活动。当时,清廷第六镇统
吴禄贞与
阎锡山密组燕晋联军,袭取北京,他即欲赴
石家庄市会见吴禄贞。后因吴禄贞在石家庄被
袁世凯派人暗杀。便绕道
河南省到达
晋西南,被山西军政府任命为河东兵马节度使,组织河东军政府。民国元年(19l2),应
山西省都督阎锡山之邀赴
太原市组织临时省议会,被选为副议长。2年,又被选为第一届国会参议员和
天坛宪法起草委员。6年,随
孙中山南下护法,先后任
孙中山大元帅府纪念馆参议、大本营参议及
中国国民党本部参议员等职。10年,出席广州非常国会两院联席会议,再次揭起护法旗帜,被任命为
南京总统府咨议,后又任北方特派员。翌年。又任国民党山西支部筹备处长。
民国13年(1924),以山西代表身份参加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后被国民党任命为北方特派员兼北方军事委员,受命向
冯玉祥、
孙岳等进行秘密活动,策动建立
国民军。国民军建立后,深得孙中山赏识,委为国民军慰问使。14年,应军务督办兼省长
胡景翼邀请任
河南省人民政府秘书长。17年,任国民党北平政治分会秘书长。同年秋,多次去
东北地区帮助
张学良工作,对张宣布“易帜”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11月,当选为
国民政府第一届立法委员,翌年又连任第二届立法委员兼法制委员会委员长。其间,亲自主持拟订过许多法规,其中包括《考选委员会组织法》、《典试委员会组织条例草案》等。20年,与
焦易堂合力在南京创办首都女子法政讲习所,培养了许多妇女法政人才。同年,被调任考选委员会副委员长,翌年任委员长。在其任内,分别于民国20、22、23年举办了第一、二、三届高等考试。考选权系
孙中山提出的“五权分立”中的一项,具体立法实行就是由王用宾主持开始的。23年l2月至26年8月任
国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长。26年8月至33年4月在重庆,任中央
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委员长。此时,他积多年的体验,已看清
蒋介石政权的腐败与独裁,一面慨叹“宦情冷似炉中烬,鬓色繁于瓦上霜”,一面晓喻子女不要从政,要子女攻读工科,为中华民族做些实际贡献。民国33年(1944)农历四月初七日,因心脏病发逝世于重庆北高台邱寓所。
王用宾一生著述、诗词流传不少,但均未得搜集整理。仅在他逝世前的四五年间,诗词作品即有近千首,并有遗著《中国历代法制史》(与邵修文合著)、《辛亥革命前后山西起义纪实》、《半隐园侨蜀诗草》、《半隐园词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