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宝(1866-1919),字衡甫,号佩芬,一号默存。
汉族。原籍江西南昌府。始祖于明初官州卫指挥事,授明威将军。卒赠镇国将军、都指挥同知,子孙
世袭卫指挥事。
丁宝铨1902年1月任广东惠湖嘉道道尹,1905年后历任山西翼宁道尹,翌年任
山西省按察使,7月任
山西大学督办。1908年升任山西省布政使。1909年 11月任山西省
巡抚。1913年 12月 21日报载:任命为全国水利局副总裁。1915年后,绝意仕进,隐居沪滨。
二世祖丁英,因功授靖南大将军、后府都督同知。调任山东都指挥同知,升南京金吾卫指挥使。
宣德4年(1429),以军功进指挥使
世袭。三世祖丁裕,改任
淮安市卫指挥使,始迁淮安,落籍,子孙均卫籍(即
军籍),并世袭卫职。
丁宝铨小时候家计并不富裕,无钱请塾师,在他6岁的时候,其母陈太夫人为他选择名师,选中了表叔
段朝端时段正馆于其表亲汪耀轩家。于是,便将他送到段的塾馆里附读。段为他在教室的旁边单设一个小桌子,在正常授课之余给他讲课。丁宝铨很聪明,也很勤苦,白天上学外,还与好友田瑶一起,每晚到蒲葭巷二帝祠内夜读。因此,他学业进步很快,光绪11年20岁时考取
秀才,14年便考中了
举人,次年连捷成为
进士,年方24岁。可谓少年得志,平步青云。
丁宝铨通籍后,先在京任职,由
吏部主事考取军机章京,为文选司掌印,转补考功司员外,升补稽勋司郎中。
京察一等,引见记名,以道荐用。
八国联军入侵,随驾至
西安市,后又随驾回京,1902年外放广东惠潮嘉兵备道。因母病故,丁忧回家,服除,又授
山西省冀宁道、山西按察使。当时清廷重视办学,丁在山西积极响应,办学颇有成绩,地方上为他在太原府学立了一块碑,上面记载着他办学的功绩。因为他办学有名。未几,升任山西布政使,
宣统元年(1908)10月,又升任山西
巡抚,成为封疆大吏。
宣统3年,山西省咨议局派倡导禁烟和天足的
祁县绅士
孟步云前往
文水县宣传禁烟,刘彤光又谎称禁烟已经办妥,次年决无一人私种。1910年春,大片烟苗业已出土,孟步云又去宣传,见到此景,遂以“洋烟不禁,
中原地区必危”等语晓谕群众。农民气势汹汹,则以禁止种烟“我辈生路已绝,何暇管他朝廷之事”相回答。孟步云遂回省报告。丁宝铨立即采取了最强硬的手段,他没有追究县令刘彤光欺上瞒下的行径,只是派夏学津率第85标第1营及骑兵等五六百人,进驻
交城县广兴村和文水县城内。3月13日,夏率兵进
开栅镇,官民冲突引发,夏学津下令开枪,共击毙群众40余人,伤60余人。接着,夏学津又威逼当地农民,揭竿横扫,各村烟苗数日尽除。最后又将平民武树福残忍杀害。丁宝铨所忽略的,是当时的媒体,在
苏报案重创清王朝后,作为封疆大吏的他居然依旧藐视媒体的存在,不能不说明他的保守。他所想不到的是,《晋阳公报》已经由同盟会所控制,同盟会员总编王用宾知其案情重大,即密嘱该报访员革命党人
张树帜、蒋虎臣二人,驰赴肇事地点,实地察访,按其见闻写成新闻,揭诸报端。丁宝铨见报怒形于色,就传报社经理刘锦训,诬民为匪,否认肇事,要求他登报更正,并许以
知府保升。刘锦训回社与各位负责人商讨,认为新闻千真万确,不仅不能更正,还必须继续报道。随后,刘以公职在身,辞去了报社经理一职赴京暂避,遗职由
王用宾兼代。次日,丁宝铨阅报,只见辞职启事,并无更正字样,他再一次采取了简单传统的方式处理。只将访员张树帜、蒋虎臣二人逮捕,并将对此案敢于说真话的咨议局议员
张士秀(同盟会员)以“挟妓逞凶”为名,判刑2年,解回原籍
临晋县监狱执行。他对媒体的新生力量是如此无视,一个
巡抚竟然控制不了一家报纸。他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知道,这个信号是如此危险。
文交惨案,不胫而走,传向全国,
上海市《
申报》、汉口《中西日报》以及各埠报刊,多予刊载。有关处理这件事的谕旨说:“朝廷于禁烟一事,志在必行,此次该省酿乱,始由于地方之查察不利,而统兵官亦未能审慎办理,故予以处分。至于民间种烟,希图驰禁,胆敢聚众抗官,此等刁风,断不可长,自应严加惩治。嗣后仍著各该地方官严切查禁,毋稍懈弛。”清廷采取的策略是各打五十大板,不偏不倚。于是,丁宝铨被迫辞职,离开了
山西省,寓居上海。1919年正月初八,丁被人暗杀。
丁宝铨在担任
山西大学督办期间,为山西大学堂西斋开办法律、矿产、格致三科,中斋开办高等课等方面做了不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