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1916—1985),
甘肃省正宁县永和镇于家庄人。1932年参加陕甘红军,193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曾在红二十六军四十二师骑兵团、红十五军团骑兵团任战士、班长、排长、连政治指导员等职,参加了
陕甘边革命根据地的反“围剿”战斗和
劳山战役。
中国工农红军第一方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进入红军
中国人民抗日军事政治大学学习,毕业后任
中国工农红军第一军团骑兵团连长。
中国抗日战争时期,先后担任陕甘宁边区蒙汉支队副连长,八路军留守兵团骑兵团教导队长、连长、副参谋长、
陕甘宁晋绥联防军骑兵旅二团参谋长,在
绥远省南部
鄂尔多斯市地区(今属
内蒙古自治区)发动群众,联合蒙、
汉族各阶层人民开展抗日游击战争,挫败了
中国国民党军队挑起的多次“摩擦”事件。
1946年后,历任陕甘宁晋绥联防军伊盟支队参谋长、蒙汉支队副支队长、三边分区东线剿匪指挥部副指挥、伊盟支队副司令员、伊盟军区副司令员等职。当时,绥远黄河南地区斗争非常复杂,民族、阶级矛盾交织在一起。他在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团结
蒙古族劳动人民,开展一系列反对国民党和封建王公统治的斗争。特别是1948年,国民党反动派勾结土匪摧残革命人民,他指挥军队打了许多胜仗,独立完成剿匪任务,受到党中央和中央军委的好评。
新中国成立后,他任
绥远省(今属
内蒙古自治区)、宁夏、陕西联防剿匪指挥部副总指挥,主持内蒙西部地区的剿匪和建立地方政权的工作,出色完成了上级给予的各项任务。1955年,授
大校军衔,获三级
八一勋章,
二级独立自由勋章、
解放勋章。他从中央军事学院指挥系毕业后,任六十三军一八八师师长,后任北京军区后勤部副部长。1981年离休。1985年10月6日在北京病逝,中央军委追认他为副兵团级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