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师恕
刘师恕
刘师恕(1678~1756)字秘书,家在宝应湖西艾堂,故自号艾堂,清初宝应湖西(今属金湖县)人,清朝大臣。
刘国恕先祖是南宋承务郎刘炎、通州同知,元灭宋,隐居宝应湖西蒲塘(今金湖县金北镇),乐善好施。其子刘廷佐被“征辟”为鄱阳县知县,清正爱民,后荐升扬州路同知、南康路总管、府判官等。
清初,刘炎十一世孙刘士壮(1628~1688)是贡生。
十二世刘国(1653~1700),字禹美,号后斋,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进士,改庶吉士,授户科给事中,历督捕理事官。在户科,建言民田亩有大小,地有上中下,请具载简明赋役全书,明示天下。在督捕,详考则例刊布之。往时以逃人为根,以一累百十,以逃案为市。取所历州县官职名待劾,弊不胜诘,皆剔除之,乃裁并兵部。改授鸿胪寺卿。
十三世刘师恕(1678~1756),士壮孙,国黻子,三十九年(1700年)进士,选庶吉士,参与修《康熙字典》、《三朝国史》、《政治典训》等,后典试广西壮族自治区,1713年督学河南省,迁中允国子监祭酒雍正初,任贵州省布政使、通政使,升礼部左侍郎,补右副都御史,主试顺天考试,转礼部、工部,协理直隶总督
协理直隶总督时,永定河决,刘师恕不俟奏闻即饬藩司发帑赈济,并饬令各州县不拘何饷,皆可先行动用救灾,朝廷嘉许,后遂成法。不久,他以内阁学士出任福建省观风整俗使,平定洋番在台湾的叛乱,抚平古田县等地饥民的暴动,以病告归。
人物生平
雍正元年,授贵州布政使。四年,迁通政使,转左副都御史,工部侍郎。上以宜兆熊署直隶总督,调师恕礼部,协理总督事。五年,奏获雅尔湖故城妖民孙守礼,严治罪。上奖其遇事直达,不稍隐讳。师恕与兆熊议裁学政陋规,学政孙嘉淦言:“学政旧规,日得五十五两,今减半即足用。”师恕言:“减至一两亦不可行,当另奏拨解公费。”师恕与兆熊奏已与嘉淦会商裁革,嘉淦以实奏。上谕曰:“孙嘉淦非骚扰贪者比,尔等何不量至此?可仍循旧例而行。嘉淦,端士也,宜作成之。”初夏,保定市诸府少雨,上以为忧。师恕等言:“今岁遇闰,此后得雨不迟。”上责其怠忽。寻奏裁驿站夫马工料羡馀银,上谕曰:“陋规自应裁,第当量情酌理为之,毋过刻,令后来地方诸事难於措办也。”调吏部,仍留协理。大名诸生窦相可诉知府曾逢圣贪劣,布政使张适杖杀之,以狱毙报,兆熊、师恕匿不以闻。上命尚书富察·福敏等按治得实,兆熊坐降调,上宽师恕,谕责其徇隐,命何世璂直隶总督,仍令师恕协理。七年,命师恕以大学士福建省观风整俗使。八年,疏言:“黄梧旧以辖兵给印,后兵裁而印未缴。今海澄公黄应滥行印文,非所宜,当令缴销。”并言外省世袭武职,年及二十,当令咨部引见,分京外学习。部议从之。十一年,师恕以病告,省观风整俗使不复设。
乾隆七年,宝应县灾,治赈,非贫民例不给。师恕族人诸生洞不得赈者,閧堂罢市。上责师恕不能约束,夺官。南巡迎,赐侍读学士衔。二十一年,卒。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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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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