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振东(1897年5月15日—1987年6月12日),字铎山,出生于
山东省黄县
中村镇(今
龙口市新嘉街道)中村。他在
北京大学法学院预科接受教育,并于1919年毕业。
刘振东在1916年进入北京大学法学院预科学习,并在1919年
五四运动中作为学生代表参与活动。
1920年秋季,刘振东获得山东省官费资助前往
美国留学,在
哥伦比亚大学主修历史与经济,并于1922年进入该校政治经济学院深造,最终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
1926年,刘振东在欧洲进行了为期一年的学术游历,包括在英国
伦敦大学和
巴黎大学学习,并访问了多个国家和城市。
1927年从伦敦大学返国后,任广州
国立第一中山大学教授、中央政治学校财政系主任、中央政治学校教务主任兼研究部主任等职。
1944年11月后任安徽省临时参议会第二届副议长、国民政府财政部全国财务人员训练所教育长、行政院
全国经济委员会委员、中央银行经济研究处处长。
《中国币制改造问题与有限银本位制》
商务印书馆1934年11月版。主张实行有限银本位制,方法有以下几方面:第一,废两改元,改铸新辅币,以统一币制。第二,统一造币厂及废止自由铸造,以限制
银元数量,使银币价格和银块价格完全分开。第三,禁止生银进口(如银价上涨则禁止出口)及银矿国营。第四,统一纸币发行权,禁止外国纸币在中国流通。
其他论文甚多,散见于国内外著名刊物。《抗战建国的新经济财政政策》《平抑物价问题之商》《国防经济政策》1936年4月1日东方杂志《
经济学》3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