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振东
近代经济学者
刘振东(1897年5月15日—1987年6月12日),字铎山,出生于山东省黄县中村镇(今龙口市新嘉街道)中村。他在北京大学法学院预科接受教育,并于1919年毕业。
人物经历
刘振东在1916年进入北京大学法学院预科学习,并在1919年五四运动中作为学生代表参与活动。
1920年秋季,刘振东获得山东省官费资助前往美国留学,在哥伦比亚大学主修历史与经济,并于1922年进入该校政治经济学院深造,最终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
1926年,刘振东在欧洲进行了为期一年的学术游历,包括在英国伦敦大学巴黎大学学习,并访问了多个国家和城市。
1927年从伦敦大学返国后,任广州国立第一中山大学教授、中央政治学校财政系主任、中央政治学校教务主任兼研究部主任等职。
1928年赴北京市中央大学经济系教授兼系主任。
1929年任中央政治学校教务副主任兼财政系主任。
1935年任该校教务主任兼新闻系主任,同年任国民政府立法院立法委员。
1941年后任安徽省粮食管理局副局长、国家专卖事业设计委员会委员兼主任秘书。
1942年6月任财政部烟类专卖局局长。
1944年11月后任安徽省临时参议会第二届副议长、国民政府财政部全国财务人员训练所教育长、行政院全国经济委员会委员、中央银行经济研究处处长。
1945年后任财政部全国财务人员训练所教育长。
1946年当选为国民大会代表,起草“国民经济及社会安全”条文。
1947年任全国经济委员会委员兼国家银行处处长。
1948年任立法院财政金融委员会委员。其后去台湾,任“立法委员”。
1949年后,他前往台湾,并继续在政治领域活动。
在求学时代,除潜心学术以外,尤好游历各地,研究实际问题考察社会实况计在美国留学八年,周历十五州二十三市在欧洲游历一年,经十国六十一市。
主要著作
《中国之新币制问题》中央政治学校印,1930年。
《中国币制改造问题与有限银本位制》商务印书馆1934年11月版。主张实行有限银本位制,方法有以下几方面:第一,废两改元,改铸新辅币,以统一币制。第二,统一造币厂及废止自由铸造,以限制银元数量,使银币价格和银块价格完全分开。第三,禁止生银进口(如银价上涨则禁止出口)及银矿国营。第四,统一纸币发行权,禁止外国纸币在中国流通。
《新生活运动与国民经济》
《中国所得税问题》(合著)
《财政学》
《中国财政问题》
《货币学》
《新中国建设方案》
其他论文甚多,散见于国内外著名刊物。《抗战建国的新经济财政政策》《平抑物价问题之商》《国防经济政策》1936年4月1日东方杂志《经济学》3篇。
外部链接
参考资料
5月15日诞生的名人.搜狐网.2024-09-06
中国币制改造问题与有限银本位制.中国币制改造问题与有限银本位制.2024-09-06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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