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幼春
林幼春
林幼春(1879—1939),名进,字南强,谱名资修,号幼春、老秋,通称林幼春。
人物经历
林幼春生于福建福州市,为林文察从孙,林文明之孙,母何氏福州人,4岁随父母返回台湾雾峰定居。幼读四书五经、二十一史,曾学于林克宏、王君右、梁钝庵,长于近体诗。
1895年乙未战争爆发,年方十六的林幼春从台湾前往福建泉州避祸。战事结束后返台。成年后开始自管家族产业,并于1913年后担任雾峰地区台人区长及当地信用组合金融业的董事等。
林幼春以诗文见长,1918年底与蔡惠如等栎社友人创立台湾文社,翌年1月创刊《台湾文艺丛志》,1921年7月则与同宗林献堂共同筹组台湾文化协会,主要目的在宣扬台湾民族运动兼文化启蒙。
1923年2月,他与蒋渭水、蔡培火共组台湾议会期成同盟会,同年12月,因治警事件遭判刑三个月。
1925年3月2日入狱,出狱后,林幼春辞退所有官方官职,曾任台湾民众党顾问。1930年在报上介绍吴虞的“非孝论”,引起论战。
1931年2月,辞任台湾民众党顾问后,即隐居雾峰。
1934年5月,张深切发起“台湾文艺联盟”,机关杂志《台湾文艺》之印行,得力于幼春之捐助,始得以顺利出刊。
1935年12月,杨逵退出《台湾文艺》,另创《台湾新文学》,幼春捐助300元,此款足使该刊发行3期,后仍持续赞助。西历1939年10月2日(农历8月24日)病逝于家宅。
外部链接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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