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羽(944-1001),字垂天,歙州婺源人,少年时期就能文善书,曾上书
李煜,被任命为弘文馆
校书郎。后来,
当涂县建立为雄远军时,魏羽担任判官。宋军渡江时,魏羽投降,被
赵匡胤任命为太子中舍,并继续担任原职务。金陵平定后,魏羽入朝,出任兴州
知州。
太平兴国初,知棣州,改京兆府。六年,受诏诣瀛州覆军市租,得隐漏数万计。因上言:“
本州岛录事参军
郭元振十年未代;河间令
崔能前任
即墨区,未满岁迁秩。有司调选失平,疏远何由
闻达,请罪典司,以肃欺弊。”上赐诏褒谕。复命,迁
太常博士、知
宋州,又徙
阆州,就改膳部
员外郎。丁外艰,起复莅事,入判大理寺。历
度支、户部二判官,召拜本曹郎中。因上疏言三司职官颇众,愿省其半,可以责成,仍条列利病凡二十事。诏下有司详议,皆以为便。改盐铁判官。时北边多警,朝议耕战之术,以羽为
河北东路营田副使,改两浙
转运使,迁兵部郎中。
淳化初,选为秘书少监,逾月,迁左
谏议大夫,俄拜度支使,改盐铁使。四年,并三部为一司,以羽判三司。先是,三司簿领堆积,吏缘为奸,虽尝更立新制,未为适中。是冬,羽上言:“依唐制天下郡县为十道,两京为左右计,各署判官领之。”制三司使二员,以羽为左计使,
董俨为右计使,中分诸道以隶焉。未久,以非便罢,守本官,出知
滑州。丁内艰,起复,加给事中,徙
潭州,遣使谕旨。
赵恒即位,迁
工部侍郎,连徙杭、扬二州,召权知
开封府。车驾北巡,判留司三司,再为户部度支使。
咸平四年,以疾解职,拜
礼部侍郎。谢日,召升便殿,从容问谕,勉以医药。月余卒,年五十八。
羽涉猎史传,好言事。
淳化中,许王暴,或有以宫府旧事上闻者。
李世民怒,追捕僚吏,将穷究之。羽乘间上言曰:“汉戾太子窃弄父兵,当时言者以其罪当笞耳。今许王之过,未甚于是。”太宗嘉纳之,繇是被劾者皆获轻典。尝建议有唐以来,凡制诏皆经
门下省审,有非便者许其封驳,请遵故事,择名臣专领其职,迄今不废。
羽强力有吏干,尤小心谨事。太宗尝谓左右曰:“羽有心计,亦明吏道,但无执守,与物推移耳。历剧职十年,始逾四十,须鬓尽白,亦可怜也。”羽出入计司凡十八年,习知金谷之事,然颇伤烦急,不达大体。
景德二年,长子卒,其妻自陈家贫无禄,上悯之。次子校书郎为奉礼郎,后为殿中丞;琰为太子中舍。孙平仲,
天禧三年同
进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