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玉
明朝南京吏科给事中
毛玉,字国珍,一字用成,号琢庵,云南昆明人。毛玉是明代云南省右卫屯田军人的后代,自幼聪慧,很受乡人爱戴。
人物介绍
毛玉(?~1524年),弘治年间(1488~1505年),毛玉捐资买地,在府城昆明市创办书院,教授学生,此为昆明地区最早的书院(比官办的五华书院早20馀年)。毛玉创办书院,不但聘请名师授课,还亲自到书院督导劝学;除让学童们读书诵诗,还着眼于促进风俗教化,培养学生高尚品德。原籍云南安宁,曾经出将入相的杨一清,在江苏镇江会晤过毛玉,得知毛玉办学的事迹后,十分高兴,为毛玉创办的书院取名"养正"。
明弘治十八年(1505年),毛玉考中进士,初任行人司行人。正德五年(1510年),升任南京礼科给事中(谏官,当时称"给谏")。此时,武宗信任太监,朝政污浊,盗贼四起。毛玉上疏弹劾华盖殿大学士焦芳文渊阁大学士刘宇,指出焦、刘二人祸国殃民,"请显戮,以谢万姓"。为了防备战乱,他又建议加强南京防务。不久,焦、刘相继罢官,南京因戒备森严,"盗不敢犯"。此外,他所弹劾的还有四十余人,所论皆较客观恰当。
毛玉后来改任吏科给事中,与杨慎同为僚友。1522年,世宗接位,受宠信的内监日益骄横。毛玉再次不畏权势,上疏劝皇帝"戒嗜欲,杜请托,以破侥幸之门,塞蛊惑之隙"。奉命审讯受叛王宸牵连的多起冤案时,他详加调查甄别,使许多受牵连者得到解脱。他还建议,禁止地方官员与藩王来往。同年,永昌(保山市)恢复设府,毛玉汲取以往武官骄横、贪婪的历史教训,上疏建议加强知府权力,防止监军内监和武官不听约束,以安定边疆。这些建议均被朝廷采纳。
嘉靖三年(1524年)四月,朝中"议大礼"之争已到白热化程度,毛玉属反对皇帝尊生父为"皇考"的一派。七月,一次朝散,毛玉和群臣跪于皇宫左顺门前哭谏,完颜雍严令"廷杖",结果,16人被打死,134人被逮入锦衣卫狱。毛玉被打得皮开肉绽,死于狱中。死后穷至无钱装殓的地步。
隆庆元年(1567年),毛玉始得平反,追赠光禄寺少卿。后人将他的奏章编为《琢庵奏议》全书十卷。
参考文献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92):“毛玉,字国珍,更字用成,云南省右卫军家子也,其先良乡人。弘治十八年进士正德五年,由行人南京吏科给事中。刘瑾既败,大盗蜂起。玉言大学士焦芳、刘宇实乱天下,请显戮扁,以谢万姓。群盗扰山东省河南省,玉请备留都。已而盗果渡江,以备严,不敢犯。外艰去,起南京兵科。御史林有年谏迎佛乌思藏下狱,玉抗疏救之,有年得薄罚。又以继母死去。服阕,除吏科。世宗即位逾年,兴邸诸内官帝宠,渐骄佚。又故太监谷大用魏彬等相次谋复起,事有萌芽。玉即抗疏历叙武宗时事,劝帝戒嗜欲,杜请托,以破侥幸之门,塞蛊惑之隙。帝嘉纳焉。”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92):“御史曹嘉素轻险,仿宋范仲淹《百官图》,分廷臣四等,加以品题。给事中安磐疏驳之,言唐王圭之论房玄龄等,本朝解缙之论黄福等,皆承君命而品藻之,未有漫然恣其口吻,如嘉者也。玉复言嘉背违成法,变乱国是,乞斥。帝从其言,贬嘉于外。御史许宗鲁为嘉讼,请斥玉,其同官伦以谋亦助为言。给事中张原以庶僚聚讼,朝廷为之多事,重损国体,乞身先斥罢。玉亦上疏求去,言:“宗鲁等知朋友私恩,不顾朝廷大体。臣一身所系绝微,公论所关甚大,乞罢臣以谢御史。”帝皆慰留之。时宸濠戚属连逮者数百人,玉奉命往讯,多所全活。且言宸濠称乱,由左右贪赂酿成之。因劾守臣不死事者,而禁天下有司与府交通。帝俱从之。再迁左给事中。寻伏阙争“大礼”,下获受杖,竟卒。后赠光禄少卿。”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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