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档案汇编。国家档案局明清档案馆编,中华书局1959年出版。全一册,平装,15万余字。收入汉文或满文奏折160件。依省区分别编列,每个省区下之文件以具文时间先后为序。所辑文件除个别内容与地震问题无直接关系者酌予删节外,均全文公布,由编者加拟标题,并于标题下注明文件的朝年月日。涉及的地区范围包括直隶(今
河北省)、
沈阳市(今
辽宁省)、安徽、
山东省、
山西省、
河南省、
陕西省、
甘肃省、
四川省、
台湾省、
广东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
云南省、新疆、
青海省、
西藏自治区等16个省区, 时间从雍正十三年(1735)到
宣统三年(1911), 记录了各地区在这一时期内发生地震的次数、时间、波及区域、受灾程度以及善后措施等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