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是
甘肃省嘉峪关市的国家行政机关,是嘉峪关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嘉峪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和甘肃省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嘉峪关市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向嘉峪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1958年8月1日,甘肃省在
酒泉县祁连剧院举行仪式,宣布成立
酒钢集团(简称酒钢),9月中旬,酒泉县在酒钢建设基地设嘉峪关临时管理委员会。
1958年11月21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82次会议决定因酒钢公司的组建,
酒泉市县从
张掖市专区(时辖河西全境)分出,撤销酒泉、
金塔县2县,将原两县的行政区域合并,设立酒泉市。撤销
嘉峪关市临时管理委员会,成立嘉峪关区,为城镇管理机构,归酒泉市辖区。
1964年6月5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145次会议决定,撤销地级酒泉市,成立酒泉地区行政公署,恢复
酒泉县建置。
1965年7月19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157次会议决定,以酒泉县和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各一部分行政区域为
嘉峪关市的行政区域,设立嘉峪关市。因城市建在嘉峪关下,故名嘉峪关市。
甘肃省人民委员会1965年7月28日报告备案,酒泉县的嘉峪关公社划归嘉峪关市,嘉峪关市为省直辖
县级市。
1970年5月8日国务院批准,省直辖的嘉峪关市划归
酒泉市领导。
1971年9月10日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
嘉峪关市地区总指挥部与嘉峪关市尧三九公司合并,成立省辖政企合一的地级嘉峪关市。嘉峪关市革命委员会为“政企合一”建制,划
酒泉县新城人民公社、文殊人民公社和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祁青人民公社、祁文人民公社为嘉峪关市辖地。下设嘉峪关区、镜铁区。
1980年5月,撤销嘉峪关市革命委员会,成立嘉峪关市人民政府。政府机构与
酒钢集团分设。1983年9月,成立市政府派出机构郊区公署与城区公署。
2009年11月,撤销城区、郊区工作办公室,成立市政府派出机构
长城区、镜铁区、
雄关区。
2019年12月,撤销长城区、镜铁区、雄关区,组建中共
嘉峪关市雄关街道工作委员会、嘉峪关市人民政府雄关街道办事处,中共嘉峪关市
钢城街道工作委员会、嘉峪关市人民政府钢城街道办事处,中共嘉峪关市郊区工作委员会尧嘉峪关市人民政府郊区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