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代十国时期
吴越钱镠钱的第三子钱传瑛,善于骑射,工
草书隶书。他守卫
杭州市有功,受到钱镠嘉奖,开始担任两浙副大使。后被梁皇帝
朱友贞选为
寿昌公主的驸马都尉,为大同军节度使,封霅国公。
钱传瑛善于骑射,工
草书隶书。本名钱传锴,改名钱传瑛。武勇都之乱,他守卫
杭州市有功,将城中润州籍贯的锦工停止工作,放出城外,受到
钱镠嘉奖,开始担任两浙副大使。
后梁皇帝
朱友贞下诏,选钱传瑛为
寿昌公主的驸马
都尉,为大同军节度使,封霅国公。
钱传瑛喜欢儒学,藏书有数千卷。在徐绾、许再思发动叛乱时,他与三城都指挥使闭门拒账。当时城中有二百余
镇江市籍贯的锦工,为防止锦工发动事变,钱传瑛假传钱镠之令,让锦工停止工作,然后放锦工出城外,因此受到钱镠嘉奖。不久后担任两浙副大使。
909年,
朱温赐钱镠敕文,打算选钱传瑛为驸马都尉来娶自己的女儿,但因战事繁忙,最终未完婚。913年,
朱友贞朱友贞封长女为
寿春公主,下诏选钱传瑛尚寿春公主,特授钱传瑛为大同军节度使、检校太傅、同
中书门下平章事、驸马都尉,兼加食邑八百户。同年九月,钱传瑛与
钱元璙、
钱元瓘一同攻打淮南常州,在
无锡市潘葑扎营,被淮南军打得大败。十月十七日,钱传瑛逝世,享年三十六,追赠
太尉,封云国公。
《
吴越备史》谓:“(开平三年)二月朔,日有蚀之。(梁太祖朱温)敕选王子两浙副使
周传瑛为驸马都尉。” 《
十国春秋》则谓:“
天祐四年九月九日,
李柷以
寿昌公主选王子钱传瑛为驸马,诏勅
吴越国王云云。”且加按语云:“《备史》作开平三年,梁选王子两浙副使传瑛为驸马都尉,似误。”认为“以寿昌公主选王子钱传瑛为驸马”的是唐哀帝,并认为《吴越备史》所载“似误”。 但天祐四年四月
后梁已经代唐,并改元
开平市,九月不当称天祐四年九月;且唐哀帝其时已经被废为济阴王,不可能为自己的女儿选“驸马”;再加上其时
钱镠尚未加吴越国王,不当有诏勅吴越国王事;此外,《
十国春秋》所引敕文名言“先帝与卿,素同盟约,誓扫冦讐,远裨缔构之功,终集兴隆之运”,可知此诏书既非
李柷诏书,又非
朱温诏书,当据《
全唐文》作梁末帝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