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大山(1500年5月28日-1579年2月26日),字国望,号竹墟,甬上屠氏第九世,浙江宁波府县人,
明朝官员。
嘉靖二年(1523年)中
进士,初授四川合州
知州,进湖广川贵
总督,参与平定龙许保之乱。嘉靖三十三年三月,改任兵部右侍郎兼督察院右
佥都御史兼
巡抚督粮。后因对倭寇作战失利而下狱,革职为民。归乡与被解职的
范钦、
张时彻并称“东海三司马”。
弘治十三年五月初一(1500年5月28日),屠大山出生于浙江宁波府鄞县,伯祖
屠滽为
吏部尚书。出生时,正好屠送给其祖父屠渭一块
泰山石刻,屠渭于是给孙子起名为“大山”。
正德十六年(1521年)成为府学生员,次年中举,
嘉靖二年(1523年)中
进士。
嘉靖三年(1524年),任四川重庆府合州
知州,自费修筑了
水利工程“屠公堤”。后历官
南京市刑部员外郎,江西吉安府
知府,
山东省按察副使
徐州市兵备道,山东左参政,
广东省按察使,福建左布政使等职,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升任湖广
巡抚,协助川湖
总督张岳平定了苗民首领
龙许保、吴黑苗发动的大规模叛乱。张岳在前线病逝后,屠大山于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继任为总督,诱杀龙氏余党龙阿仔等,尽灭其族。
嘉靖三十三年正月(1553年12月)改任南京兵部右侍郎,三月出任兵部右侍郎兼右
佥都御史应天巡抚兼提督军务,负责平倭。因倭寇势大,此前已有两任巡抚不到任,屠大山因多年辛劳,到任后便病倒,到了8月仍不能视事,八月十九日遭弹劾免职。不久明军在采陶港大败,屠大山受牵连下狱,革职为民。
屠大山罢官归里后,以诗酒自娱,其诗不甚讲究格律平仄。
隆庆年间恢复功名,以原官致仕。
万历七年二月初二(1579年2月26日)去世,年八十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