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勤
古代北方民族官名
有两种解释:1:现代军队公安队伍中从事某些特殊勤务的执行者。2:官名,以可汗子弟及宗室充任。
突厥官名
《周书·突厥传》谓:“大官有叶护,次设,次特勤,……凡二十八等,皆世为之。”掌内典机要,处理邦交,奉命名谈判军国大事。《新唐书》谓特勤乃可汗子弟,不在二十八等之内。史籍中“特勒”为传写之误。以后北方各民族沿用此称者,如回鹘的“狄银”,契丹的“惕稳”,即其异译。
错误使用
“特勤”一号,悉误为“特勒”
司马光资治通鉴考异》卷七于“突厥子弟谓之特勒”条注曰:“诸书或作特勤。今从《旧唐书》及宋祁《新唐 书》。”然则两《唐书》“特勤”之误为“特勒”,杜鹏程实修《资治通鉴》时已然。而君实弃正从误,真所谓“夷语难通”者矣。
发现“特勒”之讹者,实元朝耶律铸
《双溪醉隐集》卷二《取和林》一诗自注云:“和林城,苾伽可汗之故地也。岁乙未(一二三五年)圣朝李世民皇帝城此,起万安宫,城西北七十里,有苾伽可汗宫城遗址,城东北七十里,有李隆基开元壬申御制书《阙特勤碑》,……其像迄今存焉。其碑及文,特勒皆是殷勤之勤字。唐新、旧史几特勤皆作御勒之勒字,误也。诸突厥部之遗俗,呼其可汗之子弟为特勤。特勤字也,则与碑文符矣。碑云:‘特勤苾伽可汗之令弟,可汗犹朕之子也。’唐新、旧史并作毗伽可汗,勤、杨二字,当以碑文为正。”
顾炎武金石文字记》于《凉国公契苾明碑》下,却历引史传中之“特勒”,以订正《凉国公契苾明碑》及柳公权《神策军碑》之“特勤”,以为皆书者之误,殊可浩叹。钱大昕驳之曰:“外国语言,华人鲜通其义,史文转写,或失其真,唯石刻出于当时真迹。况《契苾碑》宰相娄师德所撰,公权亦奉敕书,断无伪解,当据碑以订史之误,未可轻兹议也。《资治通鉴》亦作特勒,而《考异》云:诸书或作敕勤[四部丛刊影宋本《资治通鉴考异》“敕”作“特”]。……按古人读敕如忒,政勤即特勤。”(《十驾斋养新录》卷六“特勤当从石刻”条)
西域诸国,有以“特勤”名佛寺者,盖寺为突厥王子所建,即以其名号名之也。《悟空纪行》,迦湿弥罗国有“也里特勤寺”,健驮国有“特勤洒寺”。二寺名均作“勤”不作“勒”。《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卷三“特勤”之“勤”字亦不误。盖内典之书,读者较少,故常能保存原文之真相。
特勒”二字,亦自有其意义
魏书》卷一0三:“高车……初号狄历,北方以为敕勒,诸夏以为高车、丁零。”《旧唐.书,突厥传》云:“回纥汗国………在魏时号铁勒部落,……依托高车,臣属突厥,近谓之特勒。”盖“狄历”、“敕勒”、“丁零”、“铁勒”、“特勒”,殆皆同名异译,与“特勤”无关。昭陵石刻六骏之一,名“特勒骏”。“敕勒川,阴山下”之歌词为人人所能背诵。足证“特勤”之误为“特勒”,亦以耳熟之故,非仅形似而已也。
诸书均谓“可汗子弟谓之特勤”
惟称“特勤”者,除《通典》卷一九九所言之宗族外,异姓亦得为之。突厥文《苾伽可汗碑》之撰者,为可汗之甥 Yoligh特勤,甥称“特勤”,可证不限于可汗子弟。又《北史沙钵略可汗从弟名“地勤察”,此“地勤”当为“特勤”之异译。盖突厥继位之法,以兄终弟及为原则,故可汗伯叔之子亦均可称“特勤”也。隋末五原通守张长逊附突厥,突厥以为“割利特勤”(Qari Tegin,见《旧唐书》本传)。则突厥“特勤”一号亦可用于异族矣。
“特勤”之号,亦不始于突厥
洛阳伽蓝记》卷五引《宋云记行》:“乾陀罗国……本名叶波罗国,为厌哒(Ephthalite)所灭,遂立敕为三,治国以来已经二世。”“敕懃”即“特勤”。“敕”古读“忒”,已见前引钱大昕之文。宋云于五二0年至乾陀罗国,是“特勤”一号,至少在第五世纪下半期厌哒业已用之。
突厥以后北方民族仍袭用之
《旧三代史》卷一三八回鹘有“狄银”,《辽史·百官志》有“惕隐”,元代则有无数“的斤”,皆“特勤”之异译,惟意义随时转变,非复可汗子弟所专有。Tegin之译为“狄银”、“惕隐”,盖g母因方言不同而软化为y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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