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江汉路是位于的一条商业步行街,南起沿江大道,北至,全长1600米。欧陆风格、罗马风格等不同风格的建筑物,使江汉路成为了“二十世纪建筑的博物”。
于2021年7月2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印发通知,江汉路被确认为第二批“全国示范步行街”。
历史沿革
江汉路的前身是在20世纪初建立的生路,从1906年起,“地皮大王”
刘歆生从江汉路一带湖塘开始填成了江汉路
花楼街道至铁路外的土
路基,起名为歆生路。
历史上,江汉路实际上是汉口华人地界与洋人
租界的分界线。
辛亥革命之后,华人
资本家在国内很快兴起,不到10年的时间,当时的江汉路一带就成为了汉口繁华的商业街。民国初年的《汉口竹枝词·歆生路》中这样描绘当年江汉路的景象:“前花楼接后花楼,直出歆生大路头,车马如梭人似织,夜深歌吹未曾休。”1926年10月,北伐军占领
武汉市。1927年元月,中国人收回
汉口英租界,歆生路更名为江汉路。现今的江汉路依然留下13幢历史建筑,成为江汉路曾经繁华的见证。
2000年1月,武汉市市长办公会议,决定将江汉路改造成商业步行街。2000年2月,江汉路步行街开工建设。2000年9月22日,江汉路步行街开街。
2019年,武汉市委、市政府提出“高标准、高品位建设江汉路步行街”的指示要求,将江汉路的改造作为
江汉区的重点工作进行。当年下旬江汉路再一次进行“封闭改造”,这次改造要通过提升街区品质、促进消费升级的过程来重新焕发江汉的辉煌。
介绍
江汉路全长1210米,南起沿江大道,北至
解放大道,中间贯通中山大道和京汉大道,是全国最长的步行街。
江汉路街道两旁的建筑是欧陆风格、罗马风格等独特的建筑类型,尤其是遗留下的13幢历史建筑,更是成为了“武汉20世纪建筑博物馆”。在道路的街头巷尾聚集了各地的特色美食,吸引着国内外的游客前来。
江汉路步行街和北京
王府井集团、上海南京路、天津和平路以及
哈尔滨市的
中央大街一起被称为中国大都市的“五朵金花”。到2013年各类商业门点305处,其中步行街范围内的门点有183处,包括了潮流商场、网红地标、品牌首店等不同类型,涉及到服装、百货、餐饮、家电、金融等51个行业。例如,有炸鸡、happy站台、中心百货,还有武汉世界馆、上海三联书店、
茶颜悦色、
文和友等各类商铺,可以满足游客的吃喝玩乐。江汉路步行街的日均人流量在20万人次以上,2023年4月30日,据记者了解,每逢双休或节假日,人流量的最高峰可达45万人次。
据统计,2021年1到6月份,江汉路步行街的销售额为58.83亿元,比2019年的销售额增长30.52%。在2021年
中秋节,江汉路步行街三天总销售额超过1.6亿元。
路标建筑
汉江关大楼
江汉路的一个重要的路标建筑是江汉关大楼,位于江汉路口的江汉关,是一个占地1400平方米,高约40米的钟楼。汉江关大楼,于1924年建成,作为武汉海关的办公大楼使用。2012年,武汉海关将办公地点搬迁到
东西湖区金银湖路15号。后经过“以旧修旧”的改造方式,将江汉关大楼大致恢复到了建成时的模样。在2019年6月27日上午10点,江汉关钟楼作为
江汉关博物馆,开始对参观者开放。
水塔
汉口建成于1909年,塔高41.32米,是江城早期的地标建筑,被称为“武汉第一高楼”。汉口水塔的所有权属于武汉水务集团,在1998年被武汉市政府列为文化保护单位。2015年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规划将汉口水塔建成“水博物馆”。
步行街
在19世纪80年代,江汉路夜市就很热闹,随着
改革开放的推动,江汉路上
个体户和国企商户开始共存,提升了江汉路步行街的商业活力。
为了提升步行街的环境品质,2000年2月20日,江汉路步行街从市政道路、管线入地、建筑立面、商业门点、园林绿化、街景亮化、广告招牌、交通组织、雕塑小品、拆迁还建十个专项,投资1.5亿元,开始进行历时5个月的“封街改造”。重新铺设路面,加强街边绿化,提升商户档次等之后,于2000年9月22日开街。
为了让江汉路步行街快速转型,2019年下旬武汉政府决定对江汉路步行街再一次“封闭改造”。 这次改造将步行街上的历史建筑都重新粉刷,并且配上了灯光,而且,增加了绿化的覆盖,搭配上可供休息的长椅。为了迎合
信息时代下,人们看重消费场景的消费观,江汉路步行街进行了文化特征引领下的产业与空间的‘双转型’。
管理结构
江汉路步行街由江汉路步行街综合服务中心具体负责,进行江汉路步行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市场监管、
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工作,为江汉路步行街的相关场景提供服务。由江汉路步行街专业运营机构承担江汉路步行街的业态提升、业态评估、准入审核、整体运营策划等工作。
评价
江汉步行街以全长1210米,被称为“天下第一步行街”,同时,因为独特的历史建筑和丰富的商业元素,是中国大都市的“五朵金花”之一,更被商务部确认为第二批“全国示范步行街”,它的地位在武汉人心中无可替代。(
荆楚网)
参考资料
江汉关大楼.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23-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