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币又称虚拟货币、数字货币、电子货币等,它是指由某单个或多个互联网企业为更有效的销售和推广相关虚拟产品和服务所提供的一种单向流通的支付工具。在互联网上一般表现为网络世界的权利凭证、福利券、战利品、装备品、代金券等,又指利用
区块链技术手段人为制造的加密数字货币。随着社会的发展,相继有国家推出了法定数字货币。
20世纪70年代,
美国的银行发明了磁卡,人们可以用磁卡购物,是最早的虚拟币表现形式,直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企业为了鼓励用户访问网站,发行了一些有交换功能的积分,真正的虚拟币开始流行,越来越多的企业赋予了这些积分更多的功能。2008年,
中本聪提出一个完全
去中心化的数字货币体系,并与2009年1月3日,挖出来第一批
比特币。2018年2月20日,
南美洲的
委内瑞拉发行了全球第一个法定数字货币“石油币”。
虚拟币为人们的交易活动提供了便利,因一切都在互联网上进行,流通过程非常方便,降低了交易成本。同时,也解决了人们日常生活交易中的“找零”问题。但由于具有匿名性、科技性、便捷性等特点,也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便利,同时,许多传销组织利用虚拟币的旗号,开展传销活动,对社会造成了严重危害。为此,各国监管部门相继制定了相应的监管措施,对虚拟币交易行为进行规范。
基本概念
虚拟币与现实中使用的货币全然不同。它是指一种电子化的具有支付、交易、流通、投资等功能的新型货币形式,它由一定的发行主体通过互联网技术操作,以数字化形式存在于网络世界中。通过复杂的计算机技术将真实货币虚拟化,用数字符号代替实物货币。 虚拟币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游戏币,网络游戏玩家通过换购虚拟游戏币,在游戏中购买角色服装、用具,如征途中的家园币、梦幻西游中的梦幻币等;二是网络服务商专门开发的用来购买网站服务的虚拟货币,如腾讯Q币、新浪U币、盛大点券等;三是可以用来购买实物进行投资的虚拟币,如比特币(BTC)、莱特币(LTC)、法定数字货币“石油币”等。
发展历程
虚拟币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几个阶段,早期的实体磁卡,到中期的网络数字货币,以及以
区块链技术为核心的加密数字货币。随着社会的发展,又衍生出现实资产上链的非
同质化代币(NFT),和有国家信用
背书的法定数字货币。
磁卡出现
真正的虚拟币时代是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的,当时
美国的银行创造了一种名为磁卡的新型支付工具。当时,持卡人可以通过个人密码从提款机中提取存款。随后,磁卡不仅仅被制成了一种支付工具,还广泛应用于商店、饭店、通讯及交通等各个领域。人们可以使用磁卡进行购物,因此磁卡变成了一种与现金和支票等价的货币形式。此后,微电子卡和
激光卡相继出现,并取代了传统的磁卡,这便是最早的虚拟币。
网络货币
网络货币是一种更高级别的虚拟币,诞生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与磁卡使用塑料卡作为载体不同,网络货币则以互联网为载体,其最显著的特点是以电子数字形式存在。网络货币最初只是表现为一种网站访问的“积分”形式,为了鼓励网民对本网站的访问,部分网站采取了网民注册账号的积分随着其访问该网站时间的增加而增加的策略,当积分累积到一定数额后,就可以用积分来兑换该网站提供的奖品,如IP电话卡、上网卡等。随着网络游戏与网络软件的迅速发展,一些增值服务,比如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装备、网络软件中的功能插件,有了越来越多的用户需求。网络企业为了方便客户支付,就发行一种称为“点卡”的虚拟币。在互联网购物时,人们可以向发行机构购买类似"点卡"的
虚拟货币,然后用这些虚拟货币来购买商品。网络货币也具有
交易媒介和价值储藏的功能。
加密货币
2008年
万圣节,
中本聪在网上发表了《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的论文,构想出一个从无至有和完全去中心化的数字货币体系的方法。2009年1月3日,中本聪开发出客户端,挖出来史上第一批50个
比特币。比特币创始之初,很长时间内只在技术工程师之间以娱乐为目的进行流通。后来,比特币与实物之间的间接交换慢慢开始,参与受众逐渐增多。
发展
自2008年比特币诞生以来,
区块链技术获得了长足发展,比特币是最早的加密虚拟币,其交易量和影响力也是最大的,其核心算法是SHA-256
挖矿算法; 2011年发明的莱特币模仿比特币的生产方式,但它的发行速度和上限是比特币的四倍,其核心算法是Scrypt算法; 2012年的PP币新发明的股权证明算法大大减少了以前虚拟币产生的算法能量浪费,并且不预设发行上限;2013年发行的质数币(primecoin)即“XPM”又称素数币,运用一种独特的“科学计算证明”机制取代
比特币的“哈希
工作量证明”机制,通过计算去发掘由大量质数组成的质数链,采用了坎宁安链和双向链接算法;而2014年的以太币同样采用股权证明算法,打破了过去
区块链平台的疆界,使开发者能更轻易地开发各种区块链应用。
特点
区块链由数据区块构成,无数交易数据被打包进区块中, 区块则根据一定的逻辑顺序组合成链条。每个区块都有自己的
时间戳,就像每个人都有独一无二的身份证一样,保证区块不能被篡改。
参考资料:
非同质化代币(NFT)
2012 年出现的彩色币(ColoredCoin)实现了现实资产上链,而2014年创建的合约币(Counterparty)实现了点对点开放式交易平台的搭建。构建NFT的基本概念与底层技术在这一阶段逐渐成形。2017年,同质化代币交易额与参与人数屡创新高,世界上第一个NFT项目加密朋克(CryptoPunks)也作为一款像素角色生成器出现。2020年新冠疫情导致
实体经济受挫,实体画廊、拍卖等纷纷暂停。NFT艺术市场却因此迎来了爆发式增长,线上选择艺术品成为了趋势。2020年至2021年,NFT艺术品的线上拍卖交易量不断攀升,2021年前三个月,NFT市场总交易额超过了15亿美元,环比涨幅超过2627%。
法定数字货币
2018年2月20日,
委内瑞拉正式开始预售该国发行的“石油币”,这是人类历史上的第一个国家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中国是世界上第一个推出主权数字货币的国家,2020年4月起,
数字人民币陆续在国内部分城市、
商业银行及跨境支付等场景进行了试点,首批四个数字人民币试点地区和一个场景:
苏州市、
成都市、
深圳市、
雄安新区和
2022年北京冬季奥运会。
行业现状
中国
2021年09月15日,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确定了加密
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虚拟货币如
比特币、以太币等,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等特点,不具有法偿性,不能在市场上作为货币流通。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如兑换、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等,一律严格禁止,依法取缔。
其他国家
2021年9月7日,
萨尔瓦多正式将比特币纳入法定货币范畴。东南亚地区除新加坡、
马来西亚等,对虚拟加密货币的整体政策相对较为宽松。
越南是最早拥有合法
区块链协会的国家之一。2023年1月末,
美国国家经济委员会 (NEC) 发布了一份涉及加密货币监管态度的简报《政府减轻加密货币风险的路线图》,强调要加强对加密货币领域的监管力度,减少加密货币与传统银行业务之间的绑定。
表现形式
非法定虚拟币
非法定虚拟币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游戏币,网络游戏玩家通过换购虚拟游戏币,在游戏中购买角色服装、用具,如征途中的家园币、
梦幻西游中的梦幻币等;二是网络服务商专门开发的用来购买网站服务的
虚拟货币,如
腾讯控股Q币、
新浪U币、盛大点券等;三是可以用来购买实物进行投资的虚拟货币,如
比特币(BTC)、莱特币(LTC)等。
法定虚拟币
即
中央银行数字货币(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简称“CBDC”),与私人数字货币不同,CBDC的发行权属于国家,有国家信用
背书。随着私人数字货币的兴起,对现代金融具有极强控制力的现代政府不会允许一个凌驾于自己之上的掌握铸币权和征税权的实体出现,各国都在争先恐后研发法定数字货币,提升主权货币地位。
非同质化代币
非
同质化代币(Non-Fungible Token,NFT),又称数字艺术品,是一种资产证明,由一串字符(tokenid)表示,存在
区块链上的地址中,存储形式与私人数字货币相同。就属性特质而言,同质化代币(Fungible Token,FT)就是通俗意义的货币,NFT是一个整体且不能被另一种NFT直接取代,可以代表一个虚拟形象、一幅画、一套房子、一个车位等价值物,拥有NFT就相当于拥有该资产。
运行机制
非法定虚拟币
非法定虚拟币的运行机制,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用户从发行商处获得虚拟币,兑换发行商发行的虚拟物品,如游戏装备,道具等。一种是
区块链技术驱动的加密数字货币,人们通过复杂的计算机算法获得,获得的虚拟币可以直接通过交易所兑换法定货币。部分国家甚至承认加密虚拟币的法定货币地位。
法定虚拟币
法定虚拟币有国家信用
背书,由国家指定的机构发行,运行机制完全等同与法定货币。
非同质化代币(NFT)
非同质化代币(NFT)代币是基于区块链技术产生的只有唯一对应的一枚,即每一个合约地址上只能产生一枚,而且这个代币不能够进行拆分,一个就是一个。对应特定的作品、艺术品生成的唯一数字凭证,在保护其数字版权的基础上,实现真实可信的数字化发行、购买、收藏和使用。人们通过交易平台进行交易,NFT基于
区块链特性进行确权,获取身份标识,帮助每一个独一无二的东西进行版权确认。
虚拟币的优缺点
优点
便利性好
由于虚拟币的产生和流通都是在网络上进行的,并且其价值也是通过网络交易来实现的,它们的流通过程非常方便,同时,人们日常生活交易中的“找零”问题,在虚拟币流通环节完全不复存在。
流通性强
与传统货币不同,虚拟币的产生和回收过程完全在互联网上进行,不涉及实物的流动。因此,虚拟币的流通速度远远超过传统货币。
可追索性
虚拟币流通的支付过程是通过后台数据库数据不断更新实现的。通过对后台数据库的分析,可以严格控制每一笔
虚拟货币的流动去向,并进行追溯。因此,虚拟币具有追索性强的特点。
缺点
发行量不受监控
由于虚拟币是一种信用凭证,没有准备金制度作为发行保证,只能依靠服务商的
商誉来发行。因此,虚拟货币有可能发生膨胀或贬值的情况。例如,一些网络游戏公司为了创收目的,大规模、无限制地发行游戏币,导致游戏玩家购买的
虚拟财产不断贬值。
安全性稍低
虚拟币没有实体特征,只是储存在电脑里的一串数字或指令,因此保证其安全性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目前,虚拟币的管理还没有成熟完善的体系和技术手段,导致其安全性较低。现实生活中有很多非法分子利用技术漏洞来盗取虚拟币。网民们虚拟财产的损失也意味着他们投入其中的现实资本的损失。
主要币种
社会影响
正面影响
虚拟币的产生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它的出现打破了传统货币交易的限制,为人们的交易活动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利,降低了交易成本。网络虚拟经济孕育了虚拟币,同时虚拟币作为媒介的网络交易又促进了虚拟经济的发展。对商家而言,发行虚拟币可以获得套现收益和可能的沉淀资金,更重要的是可以带来更多的消费,这意味着商家不必通过高成本的折扣发行和促销活动来刺激消费。以
区块链技术为核心的加密数字货币,如
比特币,打破了现实世界中货币兑换的限制和支付的
寡头垄断,并且成本很低。这满足了消费者低成本进行跨国界支付和交易的需求。
负面影响
帮助违法犯罪
由于具有匿名性、科技性、便捷性等特点,虚拟币目前加速向传销、贩毒、电诈等重点领域渗透,成为各类犯罪活动的
洗钱工具、资金中转或存储中介,在贩毒、盗窃、“侵公”、
非法集资等犯罪中,虚拟币也成为逃避打击的手段。由于模式多样且追踪溯源难度极大,虚拟币交易存在着许多打击难点。同时,许多传销组织利用虚拟币的旗号,欺骗并吸引大量投资者,引导他们不断发展下线投资者,成为网络传销的主力军之一,对社会造成了严重危害。
影响金融稳定
虚拟币没有与现实社会资产挂钩,其价格涨跌主要受投资者的共识、未来预期和情绪等因素影响。因此,虚拟币价格的大幅波动常常发生。此外,由于虚拟币交易所大多是境外法人实体,远离国家金融监管机构,交易风险较大。自2021年上半年以来,中国国内已经发生了多起因从事高倍数虚拟币
期货交易而破产的极端风险事件。频繁发生的虚拟币交易市场中的爆仓风险可能会影响传统金融市场,冲击国家金融市场稳定。
影响货币政策
双向流通的虚拟币非由
中国人民银行或公共机构发行,也不经过传统的
商业银行体系。如果这种货币的规模足够大,将会影响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减少
铸币税收入并降低货币指标的准确性。
消耗电力资源
虚拟币“
挖矿”就是将一段时间内虚拟币系统中发生的交易进行确认,并记录在
区块链上,形成新的区块,“挖矿”其实质就相当于虚拟币系统每10分钟出了一道
数学题,谁最先计算出正确答案,谁就能获得对应的
虚拟货币奖励。这个过程需要
计算机不断进行计算,计算机计算速度越快,消耗的电量就越大。“挖矿”活动会消耗大量能源资源。截止2021年11月,全世界在虚拟货币的“挖矿”上耗电量为1340亿度电。每“生产”一个比特币,消耗的能量相当于三口之家一年的用电量。大规模的非法“挖矿”活动会对能源电力消耗造成很大冲击。
行业监管
2021年5月18日,
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关于设立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举报平台的公告》全面清理关停虚拟币“挖矿”项目。
2021年6月21日,
中国人民银行约谈多家银行与
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机构,禁止提供虚拟币交易服务。
2021年9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十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通知》强调具有非货币当局发 行、使用加密技术、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 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特点的虚拟货币, 如
比特币、以太币等,包括
泰达币等所谓稳定币,均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
2021年10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发布通知,公开征求意见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拟将第7项加入到淘汰类中,内容为“
虚拟货币‘
挖矿’活动”。这意味着虚拟货币的“挖矿”活动将会被视为落后生产工艺装备,需要被淘汰。
相关事件
万福币
2016年2月一种在美国
洛杉矶兴起的虚拟货币(万福币), 传入中国,不到2个月内吸纳会员多达13万 人,疯狂吸取资金近20亿人民币。
维卡币
2017年2月,陈满投资百万“维卡币”卷入传销的新闻引起中国国内社会的关注。1992年
海口市发生一起杀人案,四川绵竹人
陈满被认定为凶手,被判入狱服刑20多年。2016年2月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告陈满无罪,并于2016年5月13日,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陈满达成
国家赔偿协议,陈满获得国家赔偿275余万元。陈满拿到国家赔偿仅半年多时间,2017年2月却被曝出陷入了名为“维卡币”的虚拟币骗局。
五行币
2017年5月,一段“和尚尼姑结婚”的视频在中国的互联网上热传,后经调查发现,视频中出现的所谓“光头美女”们,都是“五行币”传销组织用每月3万元工资请来的“女助理”。至此,“五行币”的传销骗局逐渐浮出水面。2017年以来,其以投资
虚拟货币“五行币”可获“金币奖励”、 “动态收益”等为诱饵,引诱国内众多人员疯狂参与。 2017年6月6日,公安部工作组辗转多个国家后,将
宋密秋从
印度尼西亚缉捕回国。据统计,“五行币”系列 涉传组织涉案金额高达92亿余元。
虚拟币洗钱
2023年1月9日,
沙洋县公安局通报,荆门警方根据一款线上棋牌游戏线索,成功侦破一起虚拟币洗钱案件,涉案金额达4000亿元,涉案人员逾5万人。
2023年8月15日,
湖北省宜昌市公安局通报,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近日破获一起虚拟币洗钱案,抓获
犯罪嫌疑人22名,累计洗钱数额达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