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成法,即
明朝中后期的一种官吏考核制度,是在万历元年 (1573)十一月初四,由
张居正正式提出的。考成法在《
论时政疏》和《
陈六事疏》的基础上提出。
考成法提出后,国家把各级官员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事项,规定出必须完成的期限,记于账簿之上,后对期满未行事例进行惩处。后被逐渐运用到吏治,征收赋税和军事边防等各个方面。
考成法的实施加强了对各级政府的管理,提高了职能部门的行政效率。对于现代行政管理也有重要启发。
提出背景
政治方面
明朝中后期朝廷吏治腐败,官场混乱,
朱厚熜沉迷于
道教,在全国范围内大兴土木以求长生,完全不理朝政,内阁便趁势而入取得内阁专权;整个朝廷纪纲不肃而导致官僚腐败现象频频产生。
经济方面
经济方面:国家兼并土地现象泛滥导致农民要承担各种多余赋税,最后苦不堪言难以上交巨额赋税,甚至致使农民破产逃亡,且民间赋税拖欠日益严重,这不仅给赋税征收工作带来极大的影响,还导致了整个朝廷的经济发展停滞不前。同时,这些问题的存在给
张居正“考成法”的出台和实施奠定了基础。
社会方面
社会状况直接与政治状况和经济状况相联系,当时朝廷政局混乱、财政短缺,这样必然会在边防建设方面和农民生活方面直接有所体现:一是军事薄弱而致边患四起,使整个朝廷处在内外交困、危机四伏之中,二是农民生活困苦而导致起义不断。
提出过程
“考成法”的提出建立在两份
奏疏基础之上,它们分别是《论时政疏》和《
陈六事疏》,第一份主要阐述了朝廷的五大病症,即宗室
藩王骄纵恣肆、官吏荒废本职工作、吏治因循腐败、边防武备废弛、财政连年赤字;第二份主要从省议论、振纪纲、重诏令、核名实、固邦本、饬武备六个方面展示了
张居正对当时时弊的分析和应采取的具体对策。
具体内容
考成法的主要内容是:国家行政部门吏部、户部、兵部、刑部、工部、
礼部“六部”和中央监察机关“督察院”把各级官员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事项,在考察轻重缓急和路程远近之后,对每一事项规定出必须完成的期限,以“一式三份”的形式登记于三本账簿之上。三本账簿中,一本用于记载发文、收文、章程和计划,这本由督察员和六部留作底簿,然后六部和督察院对官员应办之事进行逐月检查,检查后根据底簿登记情况进行记载,如完成一件才予注销一件,如未按期或按要求完成,必须如实申报,否则将以违法罪论处。 除此,对官员例行之无需考察公事进行排除,将剩之事项另行登记在册,分别记载至两本账簿。其中一本送至吏科、户科、礼科、兵科、刑科、工科“
六科”备注,“六科”据账簿来监察“六部”执行之情况,平时只做登记而免除上报,但行至半年则须上报一次,目的在于对违限事例论处行罚;另一本送至
内阁供其查考,内阁亦据账簿之登记,稽查“六科”执行情况,并对期满未行事例进行惩处。
运用事例
万历元年(1573)十一月
丙戌,以山东河南而生钱粮未完州县掌印官三十二员,降级有差。
万历二年(1574)十二月
己酉,
广西壮族自治区巡按御史唐谏奏称,广西原额夏秋二税共该米四十三万一千三百五十石,屯粮六万一千二百石,“进来民间拖欠,完纳者不足三分之一”,期间抛荒、隐匿、指荒为词,势豪侵吞,莫可谁何?宜行司府州县都司卫所,照额如法追征,以十分为率,每年带征二分,“若怠玩拖欠者,照例参奏降罚。”
万历三年(1575)春,外官大考时,正月“
乙丑,查核各省抚按官员名下未完事件,抚按诸臣五十四人,未完共二百七十三事。凤阳
巡抚王宗沐、巡按张更化,
广东巡抚张守约,
浙江省巡按
萧廪,俱以未完数多镌俸三月”。
万历四年七月,
张居正向皇帝建议,把下年春季例行的官员考核,和处理“赋”、安定民生的成效结合起来。要求吏部预先做好调查核实,把“安静宜民”作为上考(政绩优先),把“沿袭旧套”、“虚心伪饰”作为下考(政绩最劣)。以此为标准,层层考核。
万历积极支持张居正的建议,他向吏部、户部下发谕旨,强调两点:一、近来,各地方官虽然颇知奉公守法,但是虚文粉饰旧习没有消除,吏部在考察时,应把爱民宜民者评为最上,凡是虚文趋、剥下奉上者,务必列为下等;二、拖欠赋税,原来并非小民,尽是势豪奸猾大户“影射侵欺”的结果,以至于正常赋税亏损。在追查大户的“逋赋”的同时,注意对于小户的见面,用他的话来说,叫做“务使小民得沾实惠”。
万历六年(1578)正月,户部报称,苏松四府仍有元年拖欠,“追征之法,必须见征俱完,而后及于带征”。即必须将当年如数征完后,再带征往年所欠。二月户部又题,
浙江省一省旧欠京边钱粮至二十余万,“其
隆庆六年以前共未完一十二万余,尽数除。万历元年、二年未完四万余两,每年带征二分。三年、四年未完一十一万余,照数全征。万历五年以后并前项带征,全征银两,有司不得 拖欠,从之”。 三月,户部劾奏,直隶州卫所等官候国安等二十八员,未 完七分以上降二级,二分以上住俸(停薪)。乃咨吏兵二部知会,未完钱粮各抚 按并巡青科道及屯田
御史,“责令立限追交完解,无得怠慢,从之。”
实施成效
考成法的实施,也大大地加强了对各级政府的管理,提高了职能部门的行政效率。因为事专责成,一环扣一环,一级管一级,一切工作都要接受上级和监察部门的稽查考核,以实在政绩评定优劣功过,务期功过赏罚分明。例如吏部,必须“预先虚心访核各有司官贤否,惟以安静宜民者为最;其沿袭旧套,虚文矫饰者,虽浮誉素降,亦列下考。抚、按以此核属官之贤否,更部以此别抚、按之品流,朝廷以此观吏部之藻鉴若抚、按官不能悉心甄别,而以旧套了事,则抚、按官为不称职矣,更部宜秉公汰黜之;更部不能悉心精核,而以旧套了事,则吏部为不称职矣,朝廷宜秉公更置之。” 又例如兵部万历二年(1574),在批复
大同市总督王崇古请修建边墙以固防务的票文中,明确限定,在五年之内,必须修好大同沿边墙堆;三年之内,必须修好浑源右卫工程;两年之内,必须保证广灵、威远加修的城堡、嫩台交付使用。否则,将按考成法予以黜斥记过。当时,以尚书
谭纶为首的兵部,是遵谕推行考成法最有成效的部门。万历尤年十二月,“兵部奏行查未结事件立限奏报,仍置青册送阁、科,按候注销,于是各部院率凛凉效之。” 对于全国各机关部门,都责令它们按期照规定上报绝不迁就。居正在一封信中明确表示:“考成一事,前奉明旨督责甚严,幸一一如期完报,有势不能完者,不妨明奏改限” 如此立限考事,以事责人,信赏必罚,果然一扫纪纲不肃,法度不行,功过不明等腐朽风气。“考成之法一立,数十年废弛丛积之政,渐次修举。”绝大多数官吏都感受到考成的压力,不敢不注意自律,不敢不勤慎奉公,“自是不敢饰非,政体为肃”。原来已近于瘫痪的国家机构便迅速转人有效的运转,“虽万里之外,朝下而夕奉行。”著名史学家
谈迁,对于推行考成法的积极效果,也给予充分的肯定,认为是
张居正重大功业之一。
实施结果
“考成法”除运用到整顿吏治上,还涉及到了征收赋税和军事边防等各个方面。张居正在征收赋税方面实施的措施主要为“带征”,“带征”即把清查出来的拖欠赋税,按照适当的比例,在每年征收的税收中征收,也就是新税与旧欠一并催征;同时为了考核地方官员的收税业绩;但张居正利用考核结果严厉惩罚各级官员的行为,不仅使他得罪了部分国戚权贵,还打消了部分底层官员为官从政的积 极性。这些因素给他之后的各项改革措施都埋下了隐患,尤其是在他逝世后推翻他改革措施的风潮中发挥了倾轧式的作用。由此可见,这种只重惩罚而轻奖励的考核方式必然带来无穷的后患。
当代意义
治国先治吏
张居正作为大明重臣,对于当时的
国情,有着较为清醒的认识,他认为朝野
政治腐败、民不聊生的主要原因,“本于吏治不清,贪官为害”,“安民之要,唯在于核吏治”,“法之不行也,人不力也,不议人而议法何益?”所以,他担任内阁首辅后,立即着手推行改革。但是,他的改革并没有立即全面铺开、四处开花,而是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先抓“牛鼻子”,就是从“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整治吏治入手,强力推行“考成法”,将各级官员的心思凝聚到为朝廷做事上来,提升官员办事效率,严惩怠政和贪腐。并随着“考成法”的实施,加强中央集权,裁减部院冗官,撤换不称职的地方官员,不拘一格地发现和提拔人才,及时更新补充才德出众的新人。通过整饬吏治和精减机构,
张居正获得了一个效率较高、得心应手的行政班子,为推动经济、军备等其他各项改革奠定了基础。古人讲“为政之要在于得人”,毛泽东也曾经说过: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当前,我国的改革已进入深入区,处于攻坚阶段,每前进一步都实属不易。越是在这样一种关键时期,就越要注重对干部的管理和教育,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办法,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平者让的良好局面,提升干部队伍的执政能力和治理水平,调动各级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只有有了一支精干高效的干部队伍,才能使我们的事业顺利推进,才能实现奋斗目标。
治事务从严从实
张居正在《请稽查章奏随事考成以修实政疏》中写道: “若询事而不考其终,兴事而不加屡省,上无综核之明,人怀苟且之念,虽使尧舜为君,禹为佐,亦恐难以底绩而有成也。”在张居正看来,朝廷颁发的法令、章程,案劳形,不可谓不多; “置邮而传之四方”,不可谓不及时。但朝廷上下大小官员成日办公,“办公皆办纸”,其实是公文纸张从这个衙门到另一个衙门的旅行,没有人将政令当回事,也根本不会有什么效果。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有再好的主意和办法对国家也没有什么用处。“敷奏虽勤,而实效盖鲜”,问题就在于官员做事不实,虚与委蛇,推诿扯皮,再加上上下之间有任务安排而没有检查监督,所以有相当一部分朝廷号令没有落实。因此,要实现振兴,就必须做到“法之必行”“言之必效”。为此,就要“月有考,岁有稽”,“使声必中实,事可责成”,只“核名实”一项,就挽住了当时政风颓堕的问题。由此可以看出,
张居正的“实”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即“令行禁止”和“说到做到”。他推行“考成法”的主要目的也体现在做到这两点。在当前社会,通过督察考核、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等办法,来督促有关单位、人员完成任务目标和做到“言必行、行必果”也是非常必要的。“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只要人们把“实干”“干实”作为做事准则,那么就一定能够把事业做好做大做兴旺。唐朝著名宰相
姚崇在临死前,人们再三问他有什么为政之道,他只讲了“崇实充实”四个字。
治风持之以恒
张居正改革的目的尽管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阶级的长远利益,但在改革的过程中势必触动部分官僚及贵族地主的既得利益,这就引起了他们的坚决反对,并对改革大肆阻挠、诽谤和攻击。推行“考成法”之后,受到制裁的官员、裁减部院诸司后失去官职的士大夫,实行一条鞭法后利益受损的朝野一大批官僚地主等,他们对改革特别是主导改革的
张居正怨声载道,非常不满,利用机会上书攻击张居正,扰乱改革,试图把他赶下台来。特别是发生在他父亲去世后的夺情风波,以及他的学生刘台告状风波等,弄得张居正非常狼狈。但是张居正勇于任事,以天下为己任,视“爱憎毁誉等于浮名”,不怕艰难,不惧毁谤,不畏生死,牢牢握住大权强力推动改革,虽遇丁忧、病重、朝臣责难,亦毫不放松。他这种不怕攻击诽谤、任劳任怨、锐意改革、勇于任事的精神是创业者、改革者必须具备的品质。如果没有强烈的责任感、过人的胆识和广阔的胸怀,是承受不起创业、改革给自身带来的巨大压力的。这种坚定不移与雷厉风行、带头实干的作风,使得他的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