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级运动健将是中国对运动员的最高技术等级称号,授予在世界大赛或重大国际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各项目运动员凡达到国家体育总局规定的国际级运动健将等级标准,均可由其所在单位申请,由国家体育总局审批并授予。
1984年12月31日,原国家体委(今“国家体育总局”)重新修订颁发《体育运动强国纪录审批制度》和《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度》,试行国际级运动健将等级标准,并于1985年7月9日授予了首批42名运动员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其中包括蔡振华、
江嘉良、
陈龙灿、
李永波、
赵剑华等著名运动员。各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等级标准每4年集中修订一次,特殊情况可以临时修订部分项目等级标准。
运动员在取得成绩后6个月内可向所在单位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申请,运动员所在单位同意后,在《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申请单位意见”栏加盖公章,将申请材料提报单位所属的一级运动员审批单位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国家体育总局审批。国家体育总局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在6个月内完成公示、批准和公布。
国际级运动健将证书编号共8位,前4位为审批年份;第5-8位,为运动员在该年度的审批顺序号。
概念
国际级运动健将是中国对运动员的最高技术等级称号,授予在世界大赛或重大国际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国家体育总局对不同项目的国际级运动健将规定了体现世界水平的不同标准,凡达到标准者由运动员所在单位申请,由国家体育总局审批并授予。
首次授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推动体育运动发展,1956年,原国家体委(今“国家体育总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运动员等级制度条例》(草案)。1958年,正式发布《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度》,规定运动员分5个等级标准:运动健将、一级、二级、三级、少年级。1984年12月31日,原国家体委重新修订颁发《体育运动强国纪录审批制度》和《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度》,试行国际级运动健将等级标准,自1985年1月1日起执行。
1985年7月9日,原国际体委批准授予乒乓球、羽毛球、田径、举重4个项目的42名运动员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这是中国第一批国际级运动健将。这42名运动员分别是:乒乓球运动员
腾毅、
耿丽娟、
齐宝香、
管建华、
王会元、
焦志敏、
曹燕华、
倪夏莲、
小山智丽、蔡振华、
何志文、
陈新华、
江嘉良、
谢赛克、
陈龙灿、
范长茂、
戴丽丽、
童玲;羽毛球运动员
韩健、
李永波、
赵剑华、
杨阳、
吴建秋、
李玲蔚、
丁其庆、张强、
周金灿、
郑昱鲤、
吴迪西、林玻、
韩爱萍、
田秉毅、张新广、
劳玉晶;田径运动员王世杰、
杨文琴;举重运动员邹志刚、马建平、林祥魁、王焕斌、
曾国强、
赖润明。
授予流程
国际级运动健将的申请、审核和审批应当遵循公开、公正、效率原则,由国家体育总局审批。
申请
申请时间
运动员应在取得成绩后6个月内申请等级称号,超过此期限的申请不予受理。联赛和积分赛成绩以最后一场比赛结束时间为准,排名以公布时间为准,其他比赛以取得成绩时间为准。
申请材料
提报
运动员所在单位同意后,在《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申请单位意见”栏加盖公章,将申请材料报审核部门。
注意事项
运动员以测试或其他非正式身份参加比赛获得的成绩,不得申请等级称号。
申请集体球类项目等级称号的,运动员应当向参赛代表单位提出申请。参赛代表单位将按同一成绩申请等级称号的申请材料汇总后,一次性报审核部门。
审核
审核部门
审核时间
审批单位在收到申请材料后1个月内完成审核工作。
审核流程
审批
审批时间
国家体育总局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在6个月内完成审批工作。
审批流程
处罚
等级证书
授予标准
各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等级标准每4年集中修订一次,特殊情况可以临时修订部分项目等级标准。国家体育总局于2021年6月颁发了最新版《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于2021年7月1日实施。2022年12月,国家体育总局设立和调整部分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于2023年4月1日起实施。
福利待遇
免试进入高等院校
2005年12月,《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有关事宜的通知》发布,符合三大条件的运动员即可免试进入高等院校学习,其中一条规定运动成绩优异并满足以下任意一条:曾获指定项目比赛全国前三名、
亚洲前六名、世界前八名;获得足球、篮球、排球、田径和武术项目运动健将称号;获得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拿到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运动员,招生学校对其进行文化考核后认为能够完成专业培养教学任务的考生,可免于考试直接入学。
工资补贴
获得国际级运动健将的运动员每个月可以拿到一定额度的工资并会每年拿到补贴,退役后依旧可以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