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本·穆卡法(Ibn al—Muqaffa‘,约724~759),阿拉伯著名文学家、哲学家。原名罗兹比·本·达祖威。波斯
设拉子南部的朱尔村人。其父在伍麦叶王朝时任税收官,家族原信奉
琐罗亚斯德教,后改宗
伊斯兰教。
伊本·穆卡法幼年受到良好的波斯文化教育,后作为阿拉伯艾赫台姆家族的释奴在
巴士拉城长大。他刻苦钻研,博览群书,广交社会贤达,向著名学者求教,获得广博的伊斯兰文化知识。他精通
波斯语和
阿拉伯语,并通晓希腊哲学、
逻辑学、修辞学、语言学、文学、法学、
历史学、
动物界。以辞章、辩才、侠义而著称。曾在伍麦叶王朝时为一些王公贵族当过书记。
在
阿拔斯王朝初期担任巴士拉
总督伊萨·本·阿里的书记时,改奉
伊斯兰教,取名阿卜杜拉·伊本·穆卡法。后又在曼苏尔宫廷任职。他不满阿拉伯统治者对非
阿拉伯人的歧视和压迫,抨击朝政和各种社会时弊,请求哈里发针对时弊,改革政治、军事、司法和财政制度,形成公正、平等和良好的社会风气。他在哲学思想上崇尚理性和知识,主张摆脱宗教传统思想的束缚,以知识启迪民智,改变烦琐的礼仪和陈规陋习。后因揭露朝政时弊触犯哈里发,并在朝野派别的政治倾轧中受到指控,759年,被哈里发曼苏尔以“伪信者”罪名处死。
伊本·穆卡法将
希腊、波斯文化和伊斯兰文化融为一体,创作了大量寓有哲理性的文学及政论作品。所著《小礼札》和《大礼札》是关于行为准则、社会道德的哲理箴言集,论证了道德的基本原则和治国安民、交友处世的道德行为准则,并提出“伏祸之福不为福,伏福之祸不为祸”的
辩证法思想,以及人生的格言:“要奋斗永生,不要短暂的享乐,要思想和精神上的满足,不要肉体上的快乐”,反映了其对社会政治、道德改良的观点。《近臣书》是他呈递给哈里发曼苏尔的长篇谏辞,批评了社会弊端,提出改革主张:(1)以法律治军,统一军令,军政职权分开,选拔有谋略和勇为者任指挥官,提高军队素质。(2)制定国家正式法典,其内容除《
古兰经》和圣训明文外,其他内容应根据理性和公正的原则判断。对意见不一致的律例和依靠类比决定的部分,则应交给当权者根据有利于公众利益的标准来决定。(3)选择贤明之士管理国家,凡大臣和官员,必须具有真知灼见,忠实可靠,公正清廉的品质,且才能卓越,谙熟教法,服务大众。(4)诤谏哈里发应励精图治,广开言路,任人为贤,兴利除弊,笃行不倦,以求社会久安。他将
印度的《
五卷书》从巴列维文译成
阿拉伯语时,对全书进行了艺术加工和再创作,增删了一些章节,名为《
卡里来和笛木乃》。全书分15章,以几十种动物的口吻讲述了50多个故事,穿插大量格言、成语和训诫,每个故事表达一种哲理和教诲,如在《笛木乃的审讯》一章中,传述了
伊斯兰教的道德训诫:“只有真主才以德报德”;“行善而望人报答,是不义的,受禁的”;“受今世的处分,就可免得后世的罪”。他还从波斯文翻译了《波斯历代国王历史》、《波斯风俗和文化》、(王冠》、《玛兹达克传》等。相传还译过
亚里士多德的《范畴》、《修辞学》等著作。他为阿拉伯文学开辟了翻译介绍不同文化和知识的领域。他的作品严谨,语言精炼,层次清晰,寓意深刻,反映社会现实生活,这已成为后世阿拉伯文学家和哲学家效法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