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子李三,是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
北平市(今北京)著名“飞贼”的绰号,其事迹在民间广为流传。而实际上,在全国传说的“燕子李三”有两个人,一个是
河北省的“燕子李三”,1896年生于河北涿县,原名叫
李景华,又名李鸿。因有劫富济贫之举,被人称为“侠盗”。另一个则是济南的“燕子李三”,原名
李圣武,并非真正的燕子李三。
李景华,幼年随叔父流落到
沧州市落户,从小习武,善于窜纵,从十八九岁流落
洛阳市起,即以偷盗为业。因常在作案地留下纸叠“燕子”或“燕子李三”字样的纸条,其绰号便因此得名。李景华专偷豪门大户,自1925年起,先后潜入执政府秘书长
梁鸿志、国务总理潘复、
北洋政府卫队长
马福祥等宅内行窃,1927年,又偷窃东北炮兵司令部法官王保曾等宅内财物,在当时社会引发了较大的轰动。此后,
北平市众多报纸就称
李景华为“燕子李三”,官方亦承认李景华是燕子李三。李景华在北平曾七次被捕,七次脱逃。1935年1月23日,北平地方法院“以窃盗实行强暴”罪,判李景华12年徒刑。1936年1月9日,李景华猝死于狱中,时年40岁。李景华死后3年,《燕子李三》在
东北地区出版,迅速畅销全国。在上海,据其传说拍摄的电影,更是风行一时。
1949年后,燕子李三其人其事一度销声匿迹,但自20世纪80年代,又再度进入公众视野,既有小说、
连环画,又有评书、快板书。尤以电影 《神偷燕子李三》和电视连续剧《燕子李三》为最。至此,“ 燕子李三”作为侠盗的形象被进一步美化和神化。
人物经历
流落洛阳
河北“燕子李三”,是民间流传飞盗的原型,名叫李景华,又名李鸿。1896年生于河北涿县,幼年随叔父流落到沧州,并在沧州落户。李景华自幼拜师习武,由于他的禀赋较好,身体轻快,爬墙上树易如反掌。十八九岁时,他跟着沧州一个走江湖的班子到河南洛阳等地卖艺,在洛阳时,班子住所里丢了东西,人家怀疑他,就把他赶了出去。他在洛阳人地两生,没有着落,便靠偷盗生活。
在此期间,李景华来往于平汉线上,在
河南省、湖北一带屡屡作案,为显示自己艺高胆大,李景华常把纸叠成的“燕子”插在作案的地方,有时留下写有“燕子李三”字样的纸条,以显示自己明人不做暗事, “燕子李三”的绰号便由此得来。一 次,他见洛阳警备司令白坚武欺负百姓,非常气愤,便在夜里偷偷摸进白坚武的家里,将白坚武随身佩带的左轮手枪偷走,并用带子把手枪吊在白坚武家的后花园里,还留下一张纸条,上书:“燕子李三到此一游”,此举令白坚武恼恨异常,可又怕事情传出去有伤自己的脸面,只能悄悄地命令
属下抓捕李景华。此后,李景华又因偷窃过几家豪门大户 ,引起了当地上层社会的愤恨,为躲避警局到处抓捕,李景华隐姓埋名隐藏于少林寺 。
七次被捕
后来,
李景华来到了北京,曾在右安门外关厢居住,早先学织布手艺,在此期间又开始了偷窃活动。1916年,李景华第一次被捕,为减轻罪责,谎报当时年龄为16岁,官方也未查验,即以“年龄亦尚幼稚,应即施以行政处分,合将李景华发交该局饬习相当工艺三个月”判罚。1917年,李景华再次偷盗被捕,又因“年幼”,继续施以感化。直至1919年,才被判处“五等有期徒刑三月”。而此时,李景华实际已24岁。
1925年,李景华潜入执政府秘书长
梁鸿志的大宅行窃,偷得皮包、皮衣等物8件。此外还偷过国务总理
潘馥,
北洋政府卫队长
马福祥家中的财物。得财后的李景华因嫖娼花钱挥霍,被侦缉队第一分队拿获,解送前
京师警察厅转解前地方审判厅判罚徒刑六年,发交保府监狱内执行。
李景华此次大手笔盗窃的案情,在当时社会引发了较大的轰动,他以他的偷盗技能与中国政治舞台上的高层人物过招,这给他在盗窃领域活动和社会上带来了较高的声誉。
1927年夏(根据1934年供述),李景华越狱脱逃来北京,于夜间越墙进入东北炮兵司令部法官王保曾等宅内偷得金银、首饰、绸缎、衣物多赃,携拿行至永定门外,被前侦缉队第四分队拿获, 解送前京师警察厅转解前地方审判厅判罚徒刑六年,发交第二监狱执行。1927年8月13日的《
晨报》即以“大盗燕子又入樊笼”为标题,报道他盗窃
国民革命军东北边防军军人财物被捕获时,以著名黑潜大盗“燕子李三”称呼他。1929年夏,李景华又乘隙越狱逃走,七月一日行至东四牌楼地方,被侦缉队第三小队拿获,解送公安局转送地方法院续判加罪二年,发交第一监狱执行。《
益世报》在《飞檐走壁之大盗越狱复被捕》的新闻报道中再一次使用“燕子李三”的绰号,并在报道李景华的名字后面特意用括号注明“即燕子李三”,而市警察局为了遮掩自己无能,也在此次官方文件中正式提到李景华即“燕子李三”。此后,法院及监狱等在文书上,都继而使用“燕子李三”的称呼,以至于“燕子李三”的绰号在社会上越叫越响,他的真名李景华反而不为人所知了。
1934年5月1日,李景华在经历9年牢狱后被释放,为遮避侦缉耳目,改名张文远,后因连日宿娼,被立功心切的侦缉队再次盯梢,并以 “宿娼花钱挥霍,难免有复行偷窃情事”为由将其拿获,先被关押在河北第一监狱,不久被押解回北平地方法院看守所,以后又被关押进北平感化所。由于 “燕子李三 ”名声在外,
李景华便成为了那里的“红人”,感化所巡官史海山给李景华好吃好喝,后来,两人还结为拜把兄弟。警士宋书堂随后也被李景华收买,成了他的销赃人。其他狱卒也视李景华为英雄, 愿意为他效力,于是,感化所变成了李景华的基地,他晚上外出偷窃,白天又回到感化所休息。此期间 ,李景华认识了住在附近的寡妇郝刘氏,为了置办结婚用品,又因染有吸鸦片的嗜好,便又开始了大规模的盗窃活动。感化所等人为了给协从李三作案的行为打掩护,于是制造出李三有“缩骨法”的奇谈来加以掩饰。
1934年8月8日夜,
李景华在白庙地方,侵入潘国英(北平西单丽华绸缎经理)宅内,偷窃较多高档绸缎制品,将赃物都给了史海山和几个狱卒。不久,史海山将李景华送给他的一件毛背心送到附近的洗染房洗染,被人认出赃物被捕。随后,宋书堂及几名狱卒相继被捕,李景华得知事情已经暴露,于是在11月3日夜潜入侦缉队的房顶上,企图偷回被起获的赃物。不料烟瘾发作,在点燃火柴时行踪暴露而最后一次被捕,燕子李三的作案亦从此终止。
猝死狱中
1935年1月23日,北平地方法院“以窃盗实行强暴”罪量刑,重判
李景华12年徒刑。李景华不服判决,上诉请律师蔡礼辩护,被拒绝,于是李景华“改聘律师韩桐彬”,但河北高法一分院二审维持原判。李景华不服,又上诉最高法院,因再无律师愿意出庭辩护,法院遂指定“义务劳动法律委员会”会长蔡礼为其辩护。1936年1月9日,李景华猝死于狱中,时年40岁,因无人认领其尸体,看守所只好把
李景华的尸体葬在义地里,并立了一块石碑, 上书“李景华墓”。李景华死后3年,《燕子李三》在
东北地区出版,迅速畅销全国。在上海,据其传说拍摄的电影,更是风行一时。
人物争议
其人考证
自20世纪三四十年代以来,民间就流传着各种各样关于“燕子李三”的传说,并且经常把
李景华和
济南市李圣武两人的种种传说附会到了同一个 “燕子李三 ”的身上。学者杨玉昆在《破解“燕子李三”案之诸多谜团》一文认为,北京燕子李三李景华,才是正宗的燕子李三。 理由有三:其一、李景华是燕子李三的始作俑者,他首称燕子李三,应享有冠名燕子李三的专利。其他人再称燕子李三,都属假冒;其二、代表社会舆论的媒体是北平众多报纸,他们早于官方且率先称李景华为燕子李三,并以 “燕子李三(即李景华)”的称谓,影响官方,左右社会舆论;其三、代表官府的警方、法院及监狱等在文书上,都继而使用“燕子李三(即
李景华)”的称呼,即官方亦承认李景华是燕子李三。
学者张文武在《
北京档案》2002年第8期“从盗窃进入传说——燕子李三其人”认为,真实的燕子李三,原名李景华,他从窃贼变为劫富济贫的“侠盗”,主要是各种传说把燕子李三原有的优点夸大了,而原有的缺点则被隐去。李景华偷富大多是事实,济贫则不完全如此。他的确会一些功夫,但所谓“飞檐走壁”和缩骨法却是被极端夸大了的。
侠盗争议
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北平城“盗贼如毛”,但只有燕子李三被传为侠盗,且有报纸连载、小说颂扬。原因主要有两个,其一是李三专偷豪门富户,敢于挑战旧中国政治舞台上的高层人物(如国务总理
潘馥、执政府秘书长
梁鸿志等),且有救济穷人的行为;其二是当时
北平市穷人太多,底层普遍憎恨富人和权贵,这是李三成为侠盗的社会和心理基础。
李三偷窃来的钱财大多是用于嫖娼和吸食白粉,有的财物送给妓女,有的还是卖给妓女的。但他拿部分赃财救济百姓,这在当时的档案中确有记载。1925年李三偷窃梁鸿志后,《
实报》“追述”报道,李三 “得赃数千元之巨,初冬往游
城隍庙,见附近居民以贫苦者太多,遂起怜悯之心,每人一元或二元,任意施舍, 遂为侦缉队注意,跟踪逮捕。”另有档案记载,李三看望曾经一起坐过牢的狱友时,遇到其家属故去无力埋葬,即刻偷钱接济,而当时有些贫穷的警察也受过他的接济。这使得李三成为百姓眼中劫富济贫、替天行道的侠盗。
1934年3月5日《
京报》载:“燕子李三实在是一个很有声名的巨贼了。大家几乎将他视为
时迁、
杨香武一流的人物了,只在‘偷富济贫’寥寥数字之下,越发增加了他的身价。”同年12月9日《京报》又以“乞丐探监”报道:“昨前数日, 突有乞丐数人,购得食品等物,前往探监。前日,一老乞丐名王六者,送李铜元三百枚,昨又有二衣衫褴褛者,共送洋一元。”李三对外称,这些前来探望他的乞丐,其实都是曾受过他施惠的人。
死因争议
1936年1月9日,李三死于看守所,其死因在当时即引起争议,一说因刑具折磨而死,一说因毒瘾发作而死,一说因病而死,一说狱中虐毙。
刑具折磨而死
1934年12月9日《
京报》载:“法院看守所深恐其再行逃脱,故为防范计,特令李三以佩带木狗刑具,以示严防。”所谓木狗,又称“木狗子”,是旧时木制刑具的一种,装在犯人两腿间,使之不得自由伸缩离合。这种刑具戴上三年后双腿就会彻底残废。《京报》载:“北平(北京)看守所拘留窃犯,上木狗者,李为第二人,第一系病死狱中之大老西李玉山。”李三以“木狗示记者”痛苦地说:“实有生不如死之感,余友李玉山即死于此上,余恐亦将不免。”在李三不断请求和社会人士呼吁下,1935年5月18日,法院同意撤除木狗,但为防李三逃脱,“特加重镣一根”。故李三之死,在一定程度上和佩戴木狗有关。
毒瘾发作而死
李三有吸食
罂粟恶习,但1934年11月被捕后,即被
强制戒毒。1935年2月6日《京报》载:李三“戒除白面,故食量大加,精神亦佳。”说明强制戒毒,已见成效。故10个月后,说其死于毒瘾发作,似乎并无可能。
因病而死
《中国律师史话》中“燕子李三和蔡礼律师”一章认为,李三“以医治无效死在看守所”。1936年1月10日《北平晚报》载:“著名飞贼燕子李三羁押看守所后,因环境恶劣,抑郁得病,昨竟医药罔效,庾死于看守所中。”也证实李三因病而死。
受虐致死
1936年3月6日《京报》以“看守所李国华虐毙燕子李三,现李已被撤差,又经犯人控告”为题,披露了李三死因。“北平地方法院看守所李国华跋扈滥权,虐待人犯,先有
李景华(燕子李三)在狱中遭其虐毙。今又有该所在押人犯黄子荣,具呈列李国华之种种劣迹,请求法院将李国华依法严办,该所第二科长赵东忱素于所务、力加整顿,因此已将李国华撤差押讯。”故李三直接死因为受虐致死。
人物关系
段云鹏
“燕子李三 ”李景华唯一的弟子, 就是大名鼎鼎的军统特务
段云鹏,江湖绰号 “赛狸猫 ”,曾是京津地区有名的 “飞贼 ”。他曾偷过
日本侵华司令官冈村宁次府邸的巨额财物,日军特务组织和北平警察局都无法将他捕获。 1946年,国民党
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调查统计局局看中段云鹏身手不凡,将其吸收进军统,后来成了国防部保密局“北平站第四组”特务骨干分子。主要从事暗杀、破坏等活动。 1949年1月,为了破坏
北平市的和平解放,段云鹏在当时的
中国国民党北京市市长何思源家中安放定时炸弹,造成1死5伤的惨案。
段云鹏逃往台湾后,1950年又被派遣回大陆网罗社会上的残余势力,组成“华北行动组”,刺探情报,策划暗杀,从事
纵火等破坏活动。1954年,段云鹏在广州被抓捕,直到1967年10月11日,时年已65岁的段云鹏才被执行枪决。
郝刘氏
李三一直单身,但1934年5月13日再被送入感化所后,因常去附近水西门王唐氏处串门,由其介绍带有幼子二人的寡妇郝刘氏,两人结婚只16日,李三即被拘捕,并连累刘氏与二子一同游街示众。此后,刘氏每周还来监狱探望李三,并送来钱财,还为李三代请律师,京报以此曾多次报道夫妻“情感甚洽”。但《北平晚报》载“李三在狱中逝世后,看守所曾数次派人通知刘氏领尸,但刘氏已不知去向,此后再未露面。”此事成为当时的一大奇事。
相关传说
身怀绝技
1934年3月31日《
京报》载:“李三之父曾是护院拳师,武艺精通,李三自幼随父习武,故善于窜纵,身捷如燕。”此前,京报曾载李三从二监越狱的情况,1929年6月29日晚,因不堪虐待和受人激将,李三准备越狱,当晚,狱吏查监问李三:“还不熄灯睡觉哩”,李三道: “我正打算跑哩。”狱吏以为玩笑。李三却不慌不忙,脱去镣铐,趁着灭灯,将窗上铁棍折断由窗洞钻出,纵身一跃,已到房上。待狱警发觉时,李三已不知所踪。
燕子李三的“轻功及缩骨术”,被民间传的神乎其神,就连当年作过燕子李三辩护律师的蔡礼,对这一点也深信不疑。据蔡礼后来回忆:“燕子李三确实会一些武功,他能头朝下,身子像
铅山壁虎一样紧贴墙壁往上爬,他曾在白塔寺高高的大殿墙壁上爬过,这一招叫‘
蝎子爬’。另外,李三随身还带一条拴
铁爪鹀的绳子,把绳子往树上或木梁上一扔,铁爪就抓在木头上,他便顺绳子爬上去。”除此之外,燕子李三每次作案前都要经过周密细致的摸底,并配有特制的
药水和各类钥匙,而且作案时常穿五六双布底袜子,以减少声响,不留痕迹。有了这些本事,李三在平津地区作案无数,却很少失手。
狱中断腿
日本籍名医矢原谦吉民国时期在
北平市开医馆,由于医术精湛,他因此得以接触许多达官贵人,因此对当时北平“燕子李三”之事也有所了解,他后来辑成《
谦庐随笔》一书中也将李三称为“义贼”。李三在妓院喝醉的时候,被老鸨出卖,遭到了侦缉队的逮捕,但这件事竟然引发了人们的愤怒,侦缉队长马玉林于是成为了众人人唾骂的对象。为平息众怒,侦缉队召开了记者会,当众宣布:“燕子李三”会受到特别的优待,绝对不会对其用刑。为了让众人相信,他们还在押送
李三到监狱时,让人旁观整个过程,并且特意为李三置办了一套新衣服,头上插一只纸叠的小
金丝雀,以显示对他的关照。
后来,《
实报》主编
管翼贤告诉矢原谦吉,侦缉队长马玉林为了防止李三再次逃跑,让人秘密地将李三的小腿砍断了,让他没有办法行动。而此时,李三实际已经残废半年多了。一天,马玉林因为肠胃的毛病,到矢原谦吉医馆来就诊,矢原谦吉看不惯他的为人,而且不愿让他的诊金脏了手,就借故不与马玉林见面,并让护士转告他“另寻良医”。
家世显赫
《
京报》1934年12月26日载 “燕子李三狱中之谈话”:“余(李三)本
沧州市人,现年40岁。
曾祖父在清
乾隆时,官至广东巡抚,祖父官至
户部侍郎,父亲为武进士出身。我家数世为官。”从李三自述如此显赫家世而言,其家中财产足可以维持一生生活,但他仗义疏财,救济穷人,以至家世凋落,流为窃盗。但这仅是李三狱中所言,其真实性并无考证。
衍生作品
文学作品
济南大学徐志刚教授 , 在济南解放初期曾在
济南市公安局担任侦察员, 当年曾参与侦审“燕子李三 ”
李圣武案件, 也曾亲自和李圣武交过手,并险些将李圣武抓获。后来,他根据自己掌握的大量第一手材料 ,创作出版了二十多万字的长篇小说《
智擒燕子李三》,在全国影响较大。
20世纪80年代初,作家
柳溪来到天津县深入生活。她根据在上仓镇一带采访到的有关“燕子李三”的故事素材及“儿时听到的各种传闻”(柳溪语),创作了长篇小说《
燕子李三传奇》,引发社会关注。据此改编的电影、电视剧、
连环画等影响广泛。
蓟州燕子李三李芬,蓟县
上仓镇程家庄人,清末义士,京东武界排行老三,人称芬三爷,该村为其立有碑文。李芬武功显赫、行侠仗义,但其成为燕子李三和当地人把武界排行老二的草上飞——梁英等武林高手的故事附会其身有关。
戏曲作品
京剧时装新戏《侠盗燕子李三》,又名《飞侠燕子盗》。根据大盗燕子李三被北平侦缉队捕获的新闻编排。全剧分三十场,以李三与知县魏保国的矛盾为中心,展现李三"行侠仗义""偷富济贫"的主题。由天津
稽古社子弟班李大春、陈浩华等在民国三十二年十一月首演于天华景戏院。王庆奎执导,武打设计李兰亭,舞蹈设计巴罗泰(匈牙利人)。此剧讲究"彩头"。稽古社教师
李兰亭把自家所独有的一路大
梢子棍的双人对打搬上舞台,更显得新颖别致,深受
天津市观众欢迎。
曲艺作品
北京评书名家
田占义创作编演的评书《燕子李三传奇》,讲述了20世纪二三十年代,北京城著名的侠盗李三的传奇故事。李三纵横京城,劫富济贫,成为贵人老爷们的心腹大患,也成为了穷苦人心目中的英雄好汉,但却因为江湖义气,被同门师兄出卖,惨死在反动统治者的屠刀之下。
影视作品
济南燕子李三
名称由来
济南市的“燕子李三”,并非真正的燕子李三,原名
李圣武,化名李化天,乳名吉顺,1920年出生于
德州市禹城李家庄,因排行第三,俗称“李三”,因善攀援登跃,为盗时行动迅捷,人称“李妖飞贼”。
中国国民党统治时期,多次被抓入狱,但都通过买通警察局被释放。当时的警察局为掩饰受贿卖放的丑行,把清末民初
北京市义盗
李景华的传说安插在李圣武身上,谎称其会飞,而李圣武为了扩大自己在黑道上的影响 , 也趁机把老 “燕子李三 ”李景华的事嫁接到自己身上,自称“燕子李三”,到处吹嘘自己会 “飞檐走壁 ”。与李景华不同的是,
李圣武主要干杀人越货的买卖。而这就是
济南市“燕子李三”的由来。
东北拜师
李圣武出生于富裕农民家庭,因其父李俊杰吃喝嫖赌,家境日益败落。1927年,李圣武随父母
闯关东至东北大连,后又迁往
哈尔滨市,随父赶大车至15岁。1936年,日军在哈尔滨烧杀抢掠,
李圣武父子俩回到了
禹城市。恰巧日本人在禹城招工,17岁的李圣武报名去
东北地区给日本人修铁路挖煤。当车行至哈尔滨时,李圣武跳车逃跑。后来找到邻居魏光明,一同到
松花江北跟刘鸿吉(江洋大盗)学武,学武的第二年,
李圣武就跟着师傅行抢10余次。1939年,19岁的李圣武独立抢掠金店银楼15家,得黄金500余两,献给慈善机关300两,自己挥霍200两。
为害济南
1939年底,
李圣武为躲避日伪侦缉,逃回老家,曾在济南日本江川汽车公司当汽车修理员,以隐藏身份,后又重操旧业,自1943年起,李圣武曾抢劫济南大公委托商行、洪顺洋服店、美最时钟表行、
山东华成集团绸缎庄等处大量资财,后在济南天桥被日伪省会警察局抓获,押解地方法院,判处徒刑6个月,期满出狱仍从事抢劫。1946年4月,
李圣武为个人报复,持手枪闯入
中国国民党警察薛立文家,开枪击毙薛立文的祖母、母亲而去。同年10月,
李圣武在
济南市被国民党警察逮捕。1948年8月,被国民党地方法院纵放出狱。
执行枪决
1948年9月,济南解放后,李圣武趁机大肆行劫。先抢劫了济南的庆丰金店,枪杀经理之父,又在院东大街开枪打伤了一名办案警员,之后又抢劫了
老凤祥金店,杀害了芙蓉街芙蓉巷的商人纪波亭。这一系列恶性案件在当时给群众带来了极大的恐慌,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为了逃避抓捕,
李圣武逃往
徐州市,由于潜逃藏匿过程中急需用钱,又连抢3家金店。1949年6月,济南市公安局刑警队根据线索,赶赴徐州,将其擒获。当场搜出手枪1支、子弹24发。经审讯查证,
李圣武杀害10人,盗窃作案35起。1949年10月27日,李圣武在
济南市十二马路被执行枪决。
李圣武被枪毙之后,由于无人收尸, 政府把他的尸体运到
济南市的
华东白求恩医学院(今山东大学医学院)去进行解剖,以研究 、揭示他会 “飞檐走壁”之谜。后来,
李圣武的大腿被制成标本,由
山东博物馆收藏至今 。山东省博物馆为此还专门写了一段说明文字, 连同标本大腿向社会公开展览。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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