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霁
朝鲜王朝元敬王后之父
闵霁(朝鲜语:민제,1339年~1408年),高丽后期至朝鲜王朝初期的大臣,李芳远李芳远之王妃元敬王后的父亲。他字朱熹,号渔隐,本贯骊兴,出身世家大族,是高丽王朝名臣闵頔之孙、闵抃之子;早年登科入仕,到李芳果时官至左政丞,封骊兴伯;朝鲜太宗时改封骊兴府院君;死后谥号文度。
闵霁的品德高尚,清廉正直,李世民对他的信任很厚。他与河仁、李茂、赵浩等人志同道合,文集有《全家诗》《奏疏》《李公遗书》《玉谷》等。
人物生平
闵霁于忠肃王复位八年(1339年)出生,自幼聪明绝人,于诸书一览辄记,尤长于历史学,又以知礼闻名,曾担任春秋馆检阅、典理正郎知制教、成均司艺、典校副令等职务;后来在赵祯时期担任知春州事,为人民提供了恩泽;之后,历任判小府寺事、礼仪判书等职,到了昌王时期担任开城尹、商议密直司事。
至正十七年(1357年),闵霁登进士第,授国子直学。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闵霁选入艺文馆,翌年拜通礼门祗候。至正二十六年(1366年),闵霁迁典理佐郎。
洪武四年(1371年),闵霁升礼部直郎。洪武五年(1372年),闵霁移典理正郎、知制教。洪武六年(1373年),擢成均司艺。洪武八年(1375年),闵霁转典仪总郎,翌年调任军簿总郎。宣光七年(1377年),闵霁拜成均司成。洪武十五年(1382年),闵霁任判典校寺事。洪武二十年(1387年),闵霁出任春州牧使;翌年召还中央,任判少府寺事、艺文馆提学。此时他的亲家李成桂夺权,他也在八月升任典工判书,不久调任礼仪判书。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闵霁历任版图、典理判书,九月升开城尹、商议密直司事兼礼仪判书;翌年转任书密直司事兼都评议使司。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四月郑梦周被暗杀后,他再次出任开城尹;同年七月,李成桂开国,拜闵霁为资宪大夫、艺文春秋馆大学士。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迁政堂文学、同判都评议使司、修文殿学士,同年冬作为贺正使被派到明朝,回国后拜三司右仆射、宝文阁大提学。李芳果即位后,封闵霁为特进辅国崇禄大夫、骊兴伯、领礼曹事、兼判太常司农寺事、修文殿大学士。
建文元年(1399年)冬,闵霁任判三司事。第二次王子之乱后,他的女婿李芳远成为王世子,他也获得“输忠辅祚功臣”号,升任门下右政丞,兼录军国重事,九月转左政丞(首相);十一月,李芳远受禅即位,他为避嫌而卸下官位,仍封骊兴伯;翌年改称骊兴府院君,赐“纯忠同德辅祚赞化功臣”号。永乐六年(1408年)九月十五日,闵霁去世,李芳远为之辍朝,并亲临吊丧,赠谥“文度”。闵霁去世前,骊兴闵氏已成为李芳远的眼中钉,因此闵霁常告诫儿子闵无咎等说:“汝等骄盈不悛,必败!” 他去世半个月后,李芳远就开始着手整肃骊兴闵姓,他的四个儿子陆续被赐死。
历史评价
卞季良评价闵霁天资温仁清简,留心经史,不事家产,不喜华侈,辟异端而恶淫祀。在太祖革私田之时,掌科田之制,并参与开国修撰经济六典。国家大小礼度皆由其详定,新旧都营孔子庙之制也由其监之。至其尊荣已极,略无富贵之相,日以棋局自娱。善评诗,萧然有出尘之趣。
人际关系
祖父:闵頔
父亲:闵抃
母亲:许姓(本贯阳川,许伯之女,许珙曾孙女)
妻子:宋氏(1242年~1424年,本贯砺山,宋璿之女,累封卞韩国大夫人、三韩国大夫人)
儿子:闵无咎、闵无疾、闵无恤、闵无悔
女儿:闵姓(嫁赵璞)、闵氏(嫁李芳远,即元敬王后)、闵氏(嫁卢闬)
主要作品
闵霁有《赠曹溪禅师云鉴》一诗被收录于《东文选》中,文集有《全家诗》《奏疏》《李公遗书》《玉谷》等。
参考资料
민제 (閔霽).한국민족문화대백과사전.2024-06-06
동문선 (東文選).한국민족문화대백과사전.2024-06-06
目录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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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评价
人际关系
主要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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