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藻(字质夫),
江都区人,明末官员。
崇祯癸未年成为
进士,后被授予
慈溪市知县一职。王玉藻曾与少詹项煜一同逃亡,后匿于慈民
冯元飙家中。在项煜被处决后,王玉藻未对事件进行处理。有明士习重闱谊认为王玉藻过错,但王玉藻回应:“吾岂能为
向雄之待
钟会哉!”,强调君臣与师友之间的重要区别。这一事件使得人们感到敬畏。
少詹项煜以从逆亡命,玉藻及慈民冯元均出其门,遂匿于冯氏。慈人毙煜于水,玉藻置不问。有明士习重闱谊,或以为过,玉藻曰:“吾岂能为向雄之待钟会哉!夫君臣之与师友,果孰重?”闻者悚然。
南京市破,
鲁王监国,玉藻乃与
沈宸荃起兵,晋
御史,仍行县。复募义勇,请赴江上自劾,略谓:“今恃以自保者,惟钱唐一江,待北兵渡江而后御,曷若御之于未渡之先?臣原以身先之!”乃解县事,以兵科都给事往军前。时驻兵江上者,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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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宗羲,咸各自为军,兵饷交讧,莫敢先进。既不予玉藻以饷,复陈划地分饷,又不听,玉藻乃力请还朝。
既入谏垣,上封事十馀,略谓:“北兵之可畏者在勇,而我军之可虑者在怯,怯由于骄,兵骄由于将骄。今统兵之将,
无汗症马之劳,辄博五等之封,安得不启以骄心?骄则畏战,非稍加裁抑,恐无以其嚣陵之气。”又谓:“宜用海师窥吴淞,以分杭州北兵之势。又
刘宗周、
祁彪佳诸臣,宜加褒忠之典。”以是不为诸臣所喜,乃力求罢职。时元辰为
太常,固乞留之,谓:“古人折槛旌直,今令直臣去国,岂国家之福!”玉藻感其言,供职如初。
浙东再破,玉藻追鲁王,弗及,自投于池,水涸,不得死,乃以黄冠于
剡溪。资粮俱尽,采野葛为食。妻李,辽东巡抚植女,知书明大义,在浙右时,屡脱簪珥佐军兴;偕入剡溪,命二子方岐、方嶷拾堕樵,不以穷?厄易操。适四明山寨竞起义军,以书致玉藻,玉藻思乘间入
舟山市,为侦骑所遏,不果往。每临流读所作诗,辄激励慷慨,仰天起舞,或朝夕悲歌,与门人熊亦方相和答。继亦方以癫死,玉藻归隐北湖,誓不易衣去发,作绝词以逝。遗命不冠而敛。遯于剡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