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东荣,台纵火嫌犯。
案件回顾
中新网1月13日电 据
台湾省《中国时报》报道,27年前发生在
台南市帝王饭店的纵火案,夺走26条人命,犯下此案的陈东荣逃亡将近25年后,在距离法律追诉时效只剩十天时落网。台“最高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恶性重大,罪无可,12日将他判处死刑,这是今年第一件死刑定案件,也让待执行死囚增加到56人。
1985年4月1日晚上10点半,
郑姓少年不满台南市友爱街帝王饭店地下室餐厅女服务生婷婷拒绝见面,竟伙同友人王金定、陈东荣、
林志鸿欲砸店报复;但王提议改用火烧,陈、林、郑于是共同谋议纵火泄愤。
林志鸿开车接应,郑姓少年买来汽油后,与王金定站在饭店门口把风,由陈东荣进入饭店,将装汽油的塑料袋投掷在饭店一楼大厅地下室楼梯口处,使汽油漫流至楼梯下,再以火柴点燃汽油后,4人迅速逃离现场。
地下室通一楼的楼梯出口及饭店一楼大门处均被火封死,饭店服务人员与住宿旅客无法逃生,造成26名男女死亡,是
台湾省治安史上最严重的纵火杀人命案。
案发后,王金定、
林志鸿与
郑姓少年相继落网,王判处死刑已枪决,林判处无期徒刑、郑姓少年15年,都已服刑期满出狱,只有当年25岁陈东荣逃亡被通缉,陈纵火杀人追诉时效即将在2010年3月3日期满,“刑事局”却在同年3月21日在嘉义民雄将他逮捕归案。
人物经历
台南市帝王大饭店1985年间发生一起特大纵火案,烧死28人,丢掷
燃烧瓶的嫌犯之一陈东荣,逃亡了近25年,终于在通缉追诉期届满前10天落网,印证“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落网后,他双眼呆滞、不知所措,在拘留所过了一夜,前天被提讯,对年少时犯下震惊社会重案的行为表示后悔。
争风吃醋为女服务生他们烧酒店
1985年4月1日的晚上,陈东荣的友人王金定,独自在台南市友爱街的帝王大饭店地下室的“帝王酒廊”喝酒,酒过三巡后,为了酒廊内的女服务生婷婷,与人争风吃醋受了气而离开。
王金定离开后心有不甘,当天深夜11时许,伙同陈东荣及
林志鸿和
郑姓少年等人,共乘一辆汽车回来寻仇,并由陈东荣下车将
燃烧瓶丢进“帝王酒廊”纵火,这场大火共造成28人被浓烟呛死,9人受伤。此案是
台湾省治安史上最严重的纵火杀人命案,还上了国际媒体头版。
教唆纵火犯王金定最后被判死刑伏法,林判无期徒刑,郑(当年未成年)判15年,二人已服刑期满出狱。陈东荣因逃亡还未判刑,1985年7月13日台南地方法院发布通缉,通缉追诉时效为25年,至今年3月31日追诉时效届满。
法网恢恢追诉期最后10天凶手落网
台湾警方一直在追缉陈东荣,知道他每隔一段时间会打电话回家,因他居无定所,很难掌握他行踪,让他一逃就近25年。
今年
春节,陈东荣曾悄悄地返回
台南市与家人匆匆地相聚。台当局刑事局南部打击犯罪中心、嘉义县警局获悉后展开追踪。经一个多月的布线追查,终于查出他藏匿在嘉义县
民雄乡山中村牛斗山的一处民宅,22日晚循线索将其逮捕归案。落网后,警员告诉他“再十天你就‘拼过手’”,他才知月底法律追诉时效期满。
凶手告白躲了25年被抓是解脱
“被抓反而是种解脱。”背负28条人命的陈东荣说,“人生最精华的25年,我都在东躲西藏,暗无天日,这一生算是白过了。”
他说,案发当天,他在
台南市帝王大饭店门口丢下
燃烧瓶后跳上出租车逃亡,就此注定要无止境地逃下去;近25年来他从没算过到底要逃多久,何时才能“恢复自由”。
“我只知道一直跑、一直逃,逃到没人认识的地方。”陈东荣说,逃亡期间四处当泥水工,有如“游牧民族”,从这座工换到另一座,身体晒得特别黑。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陈东荣在全台各地底层社会流窜,十多年前在南投认识一名女子,同居近两年,女子还为他生了个女儿;女方后来要求公证结婚,但他想“这岂不自投罗网”。
他说,他提出百般理由拒绝,女友不知道他是身负二十八条人命的通缉犯,见他没结婚意愿,抱着小孩离开了他;这也是他逃亡二十五年来,唯一经历过的“家庭生活”。
陈东荣说,案发时他才退伍两年,原以为人生才开始,没想到“一步错,全盘皆输”,人生全变,拿捡来的身份证贴上自己相片,好让“陈东荣在地球上消失”;近几年他几乎天天买醉,早上眼一睁就开始喝,被抓反而不必再躲躲藏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