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酉科场案,发生在清初的一场重大科场舞弊案,涉案人数多,惩罚手段重,是此类案件中的典型之例。事情发生在顺治十四年(公元1657年),这一年是丁酉年,在顺天(今京津地区,此为北闱)进行乡试。考试完后发榜,前来观看的考生纷纷表示不服,为何不服,当然不是自己为什么没有考上的懊恼,而是对科场作弊的现象表示愤怒。
此案发生在顺天(今京津地区)
乡试的科场案。正考官
曹本荣,副考官
宋之绳,同考官李振邺、张我朴等人或欲结权贵,或贪财纳贿,竟公然在考场内互相翻阅试卷,照事先拟好的名单决定取舍。发榜后,众人不服,议论纷纷,考生集体到
孔子庙去哭庙。给事中
任克溥奏参,称中式
举人陆其贤用银三千两,送考官李振邺、张我朴,所以得中。
顺治帝闻奏大怒,立即令都察院会审。结果审出同考官李振邺、张我朴等人受贿属实。于是,顺治帝下旨,将李振邺、张我朴、蔡元禧、
陆贻吉、项绍芳、田耜、邬作霖等七人立斩,抄没家产,父母、兄弟、妻子流徙尚阳堡。
顺天乡试舞弊被揭发后不久,又有人奏参江南主考官方猷弊窦多端,以联宗的缘故,取中
少詹事方拱干之子方章钺为举人。
御史上官又奏参江南同考官龚勋出考场后被考生羞辱,事情可疑。顺治帝见奏,将主考官方猷、钱开宗和十八名同考官全部革职,令刑部派遣差役将主考、同考以及中试
举人方章钺等迅速押解来京,严行审讯。因为方猷、钱开宗被任命为江南主考时,
顺治帝曾当面向他们提出过警告,要他们敬慎秉公,倘所行不正,决不轻恕。而刑部却以为,顺天科场案中,同案犯
王树德等获得了从宽处理,方猷等或可因缘解脱,便迁延观望。在顺治帝的严旨催促下,方猷、钱开宗被正法,妻子、家产籍没入官。同考官十八人,除已死之卢铸鼎外,全部处
绞刑。举人方章钺等八人,各责四十板,家产籍没入官,父母、兄弟、妻子流徙
宁古塔。审理此案的
刑部尚书、侍郎等也因“狱疏忽”,分别受到了处分。据孟心史考证:“丁酉狱蔓延几及全国,以顺天、
江南两省为巨,次则
河南省,又次则
山东省、
山西省,共五闱”。亦有学者认为,科场案是
清代打击
汉族士绅的手段之一。
受丁酉科场一案的牵连,
吴兆骞、
方拱干等文人被流放到东北宁古塔,处境凄苦。吴汉槎给
顾贞观的信中写道:“塞外苦寒,四时冰雪。呜镝呼风,哀前带血。一身飘寄,双鬓渐星。妇复多病,一男两女,藿不充。回念老母,茕然在堂,迢递关河,归省无日……”顾贞观求助于
纳兰性德,吴兆骞才得以赦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