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谟
唐朝吏部尚书
魏谟,或魏(793—858年)字申之,生于同州澄城(今澄城县北),祖籍巨鹿郡曲阳(今晋州市) ,魏徵五世孙。太和七年进士,历官左拾遗、谏议大夫、判弘文馆事、隰州直隶州刺史、给事中、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礼部尚书,监修《文宗实录》四十卷,户部、吏部尚书,言论切直,无所畏避,官终守太子少保。卒年六十六,赠司徒
(概述内图片来源:《浙江余姚魏氏宗谱》)
人物简介
魏谟为司空魏徵五世孙,内黄县(今属河南省)人,祖籍巨鹿县曲阳(今晋州市)   。进士第。唐文宗读《贞观政要》,思徵贤,诏访其后。杨汝士荐之。为右拾遗,擢谏议大夫。累迁宏文馆直学士。李炎朝贬信州长史李忱即位,拜御史中丞,进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监修国史,修成《文宗实录》40卷。大中十年领剑南西川节度使,上疾求代,召拜吏部尚书检校尚书右仆射太子少保。卒年六十六,赠司徒
个人作品
有集十卷,今存诗一首:
《和重阳锡宴御制诗》
四方无事去,
宸豫秋来。
八水寒光起,
千山霁色开。
轶事典故
拒交起居注
魏谟任起居舍人期间,文宗要看《起居注》,魏谟劝阻:“皇帝做得好,不用担心不记录,做得不好,全国百姓也会记下来。”文宗又说自己曾取看起居注,魏谟说那是以前的史官不守职分,但他不敢陷文宗于非法,若文宗看了起居注,史官便要兼顾皇帝对史家及对关于他们的记录所持态度的好恶,就无法据实记录了,无以取信于后人。唐文宗便没有再坚持。
报复李回
太和初年,李回任京兆府参军时,主持考试,不送刚中进士的魏谟,魏谟记恨在心。会昌年间,李回任刑部侍郎,魏谟任御史中丞,提起当初李回不送魏谟之事,李回说如今也不送,魏谟更愤恨。李回被贬为泽州刺史,魏谟高升拜相,凡是有李回的上疏魏谟都不采纳。后来李回将一衙官杖责停职,衙官愤恨自己因停职损失收入,逃到京城找宰相喊冤,宰相们都不问,旁人告知魏谟素与李回有隙,可找魏谟。正好魏谟的导骑从中书省出来,衙官望尘而拜,导骑问他何事,他自称建州百姓诉冤。魏谟闻之,倒持尘尾,看到衙官的状子论事二十余件,第一件是李回娶同姓女入门。当时李回已迁邓州市刺史,行到九江,被御史问罪,只得回建州,最终因罪被贬为抚州市司马,死在任上。
家庭成员
曾祖父:魏殷,曾任汝阳县令。
祖父:魏明,曾任湋川令。
父亲:魏冯,曾任献陵台令。
长子:魏潜,登进士第,官御史中丞
次子:魏滂,登进士第,官太常少卿、隰州直隶州刺史
三子:魏虞,登进士第,官光州市司户,后转任光州守,去世后封汝南县君。
孙子:魏肇,魏虞之子。
曾孙:魏永,魏肇之子。
人物关系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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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唐书.微信读书.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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