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谟,或魏(793—858年)字申之,生于同州澄城(今
澄城县北),祖籍
巨鹿郡曲阳(今
晋州市) ,
魏徵五世孙。太和七年
进士,历官左拾遗、
谏议大夫、判弘文馆事、
隰州直隶州刺史、给事中、同
中书门下平章事、兼
礼部尚书,监修《文宗实录》四十卷,户部、吏部尚书,言论切直,无所畏避,官终守太子少保。卒年六十六,赠
司徒。
魏谟为
司空魏徵五世孙,
内黄县(今属
河南省)人,祖籍
巨鹿县曲阳(今晋州市) 。进士第。
唐文宗读《贞观政要》,思徵贤,诏访其后。
杨汝士荐之。为右拾遗,擢谏议大夫。累迁宏文馆直学士。
李炎朝贬信州
长史。
李忱即位,拜
御史中丞,进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监修国史,修成《文宗实录》40卷。大中十年领剑南西川节度使,上疾求代,召拜吏部尚书检校尚书右仆射太子少保。卒年六十六,赠
司徒。
魏谟任起居
舍人期间,文宗要看《
起居注》,魏谟劝阻:“
皇帝做得好,不用担心不记录,做得不好,全国百姓也会记下来。”文宗又说自己曾取看起居注,魏谟说那是以前的史官不守职分,但他不敢陷文宗于非法,若文宗看了起居注,史官便要兼顾皇帝对史家及对关于他们的记录所持态度的好恶,就无法据实记录了,无以取信于后人。
唐文宗便没有再坚持。
太和初年,
李回任京兆府参军时,主持考试,不送刚中
进士的魏谟,魏谟记恨在心。
会昌年间,李回任
刑部侍郎,魏谟任
御史中丞,提起当初李回不送魏谟之事,李回说如今也不送,魏谟更愤恨。李回被贬为
泽州刺史,魏谟高升拜相,凡是有李回的上疏魏谟都不采纳。后来李回将一衙官杖责停职,衙官愤恨自己因停职损失收入,逃到京城找宰相喊冤,宰相们都不问,旁人告知魏谟素与李回有隙,可找魏谟。正好魏谟的导骑从中书省出来,衙官望尘而拜,导骑问他何事,他自称建州百姓诉冤。魏谟闻之,倒持尘尾,看到衙官的状子论事二十余件,第一件是李回娶同姓女入门。当时李回已迁
邓州市刺史,行到九江,被
御史问罪,只得回建州,最终因罪被贬为
抚州市司马,死在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