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商最初的概念是指从事商业经营的皇室
宗族人员,或者是代其管理经营某些商业活动的家仆和雇佣商人,后逐渐演变为清政府为经营国家重要行业而统一招募的商人。
内务府皇商的前身是从事对蒙古贸易的
山西省商人。清朝建立后,清统治者看中
晋商在对蒙古贸易过程中的优势和优秀品质,在清入关后,王登库、靳良玉、
范永斗、王大宇、梁嘉宾、田生阑、翟堂、黄云发等八家山西商人便被招入
内务府,这些商人隶属于内务府,故又称为内务府皇商。内务府的经营范围广泛,诸如采办皇帝、皇室与宫廷人员所需的奢侈品和日常生活必需品,内务府各部门所需一切物资,各级
军政官员进贡的土特产品,外国和少数民族进贡物品,筹措军需,对外国和边疆地区的贸易,运销专卖商品等等。其经营的商品种类主要有皮张、人参、木材、纸张、茶、马匹、铜、盐、粮食等等,涉及到
清代社会的主要商业部门,至于木材、盐、铜等大商业,则几乎由内务府皇商所垄断。皇商经营的商业活动得到清朝最高统治者的支持,对清王朝的贡献是巨大的,保证了清王朝的财政收入。
清统治者最初给予皇商的特权即表现为赐予官职。如皇商范氏中的范在康雍两个时期输送军粮有功,被赐予太仆寺卿官衔;范毓覃被赐予布政司参政官职。除此之外,范氏的祖辈如
范永斗、范三拔等人,皆被追赠为
骠骑将军、资政大夫、奉直大夫、儒林郎等,他们的妻子亦被追封为夫人、宜人等。
皇商群体在
乾隆中期开始大规模走向衰落,早在
康熙晚期时已有被打压的迹象。乾隆时期对于皇商借贷帑本的使用情况多加干涉,最后皇商因无法偿还清政府的帑银而被迫以家产相抵。
简介
皇商与皇室关系密切,除了经济上的特权以外,也得到了政治上的表彰。
雍正帝七年,
雍正帝封皇商范毓并为太仆寺卿,用
正二品冠服。
爱新觉罗·弘历封徽商
江春为
正一品光禄大夫。
光绪帝封官商
胡雪岩为
从二品江西省布政使,赐穿
黄马褂。
张弼士赐封正一品章服
顶戴。
叶澄衷赐封正二品章服顶戴。
伍秉鉴赐封从二品官衔。
盛宣怀任
从一品邮传部尚书。
乔致庸、乔景仪、
乔景俨父子三人均为二品顶戴花。
梁经国封从二品
通奉大夫,追赠正一品光禄大夫。
王炽赐封从一品
荣禄大夫,封典三代一品。其余得封三品四品者,不胜枚举。江春曾六接圣驾,张弼士见
慈禧有免跪特权,范氏更垄断全国支柱产业与军粮军备等军需用品,这些皇商家族的权势地位与受到的宠幸都远远超过一般的高官。
皇商隶籍
内务府,皇商中较为重要的产业会设局经营,由朝廷管理,如
织造局、桂花局等。织造局由内务府派郎中或
员外郎管理,桂花局隶属于内务府的奉宸苑,均是隶属内务府的皇商衙门。
皇商由皇帝委任,代表皇室营商,官商在政府挂职,代表政府营商。皇商地位高于官商,官商地位又高于民间商人。民间的富商财主,亦常常捐纳为五品员外,戏曲古文中的“员外爷”,便多是指这些富商财主。这些员外爷虽有官衔品级,却无实职权力,地位与有皇家背景的皇商不可同日而语。
解释
指有皇家背景的商人,皇商是替皇室管理国营商业的高级管理层人物。
清代皇商最初是指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的皇族宗室成员,或是代替皇室管理某些商业的亲信。清朝名臣
和珅便是当时有名的皇商,和珅凭借着皇商的特权积攒下了巨额财富。
康熙帝朝的九阿哥亦曾以皇子身份兼任皇商。
隶名
内务府,代表皇家营商,以官方身份管理由朝廷经营的产业,为
皇宫供应各种物资的
资本家便名“皇商”。皇商享有政治和经济上的特权,经营范围极广。清朝的皇商在皇室与朝廷的支持下垄断许多重要行业,且结交权贵,功名迭出,不但是把持经济命脉的大资本家,亦是参与科举功名,担任高官要职的官僚世家。
清王朝建立之后,厚赏八大
晋商家族,
顺治帝亲自在紫禁城设宴款待,并许以官职爵位,
范永斗等人竭力推辞。于是,
顺治封他们为“皇商”,授予官方身份和皇家背景,隶籍
内务府。
在内务府皇商中,地位最高的,便是领内库帑银行商的皇商。能支领皇宫内帑,说明已经充分得到了皇室的信任,支出的皇帑越多,也就说明和皇室的关系越密切。内务府家臣做到拿着皇帝内帑私财做生意的地步,才敢说自己的地位真正超过了外朝臣子。
介休市范氏、
扬州市总商江春、以及
曹雪芹的祖父的
曹寅,都是此类皇商的典型。
职能
皇商的主要职责有五项,其一是代表皇室,经营由朝廷垄断的商业,如铜铁、
中盐集团、茶马、丝绸、皮草、铸银等;其二是管理皇家在各地的资产,如京城及各省的皇店、
东北地区乌苏里的人参种植等;其三是在战争时期为朝廷运送军粮、军备等各种军需物资并承办军火的生产;其四是代表清廷官方主持对外贸易事务,管理港口海运与洋船货物;其五是为宫廷生产并供应各种物资,如曹雪芹家的
江宁织造。
皇商经济
官商享有封建王朝所赋予的种种经济和政治特权,大规模地从事与封建王朝的财政、军需和经济生活有密切关系的商业活动。在
清代的官商中,以
内务府的皇商最为著名,其资本之雄厚、经营业务之广泛、与封建王朝的经济、政治联系之深,都远远超过历代的官商。皇商在清代整个官僚阶层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皇商经济对清代商业资本的发展,乃至对清政府的财政和社会经济,都产生过极其重要的影响。皇商长期参与清朝上层的政治军事活动,出任重要官职,从事与当时封建国家财政、军需和经济生活密切相关的铜、盐运销、对外贸易以及其它一些重要的大规模独占性商业,垄断了
清代时期对蒙古的全部贸易,和清朝皇帝、王公贵族、
巡抚大臣以及许多地方官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曹寅
清朝
内务府包衣经商是常事,他们都是有品级的内廷官,既然是天子家臣,就有为皇帝内帑创收的责任。曹寅以广储司
员外郎之职长期主持
江宁织造署事务,清朝四品以上官员才有资格直接给皇帝进呈奏折,但他身居五品时,呈送的奏折就比那些二三品的封疆大吏更多,
康熙帝还鼓励他多多益善。
康熙四十年前后,曹寅注意到贩铜是个好买卖,就拟了一份奏折,说自己也想参与此行,可以给内务府创收,但贩铜需要大笔资金,所以想从内务府借十万两银子。康熙看过这道折子,立即准奏。随后好几家
内务府世家也闻到这里面的肉香,都来抢食,争相压价竞争。
曹寅贩铜逐渐亏本,他又拟写奏折,找了一个丝毫经不住推敲的借口,说自己不想干了,康熙还是当即准奏,连亏损的本钱都不追究。
八大皇商
清王朝建立之后,厚赏八大家,
顺治帝专门在紫禁城设宴款待,并许以官职爵位,
范永斗等人竭力推辞。于是,顺治封他们为“皇商”,也就是专门为皇家服务的商人,籍隶内务府。清政府把
张家口市附近的五百里地赐给他们开垦,义务是“每年办进皮张,交内务府广储司库”,以供皇家专用。八大皇商在顺治初年正式入籍
内务府,代表皇家营商,经营朝廷垄断的产业,此后历代
世袭皇商之业。其中,最大的得益者是介休范氏的范永斗,他受命主持贸易事务,还垄断了东北乌苏里、绥芬等地的人参采购业务,由此,范家又被民间称为“皇家参商”。其余七家,亦各有封赏。
范氏地产无数,在各地有房产一千多间、茶场五座、茶山五千亩、洋船六艘,这还仅仅只是范氏财富的冰山一角,而且功名迭出,既有
进士,又有
武举,官高权重,世代皇恩。可以说皇商在有清一代,真正是富贵流传,财雄势大,声名显赫,手眼通天。
八大皇商在皇室与清廷的支持下,垄断了全国的铜铁、皮草、
中盐集团、丝绸、茶叶、人参等等支柱产业,甚至朝廷的军粮军备供应及军火生产也由八大皇商垄断,并受朝廷委任,管理港口和海运,代表清廷官方主持对外贸易事务。
范家
康熙帝执政时期,多次出兵平定新疆叛乱,由于路途遥远,且经沙漠地带,运送军粮成了一个突出的困难,每石米运到军中需120两白银。1720年(康熙五十九年),
准噶尔汗国部再次叛乱。
范永斗的两个孙子范毓与范毓根据自己从小随父在塞外经商、熟悉道路的有利条件,认真核计,联名呈请当朝,自愿以低于朝廷运粮三分之一的费用运送军粮。康熙闻奏,立即批准。
这一重大军功,为范氏与清王朝进一步结合开辟一条
丰田坦途。当时的范家既富又贵。仅以第三代的毓
字辈和第四代的清字辈计,毓字辈大儿子任太仆寺卿、二儿子任布政司参政,三儿子又破例为正定总兵宫、署
广东省提督等职,“皆为显官”。此外,还有太仆寺
少卿一人、
员外郎二人、郎中一人、
道员一人、
知府一人。在科举功名方面,得中进土二人、
举人三人、
武举一人。
范氏迭出功名,实任中央或地方官吏。所谓“兄弟从子,各艳当世”。这一家族当时允文允武,半商半官,上通朝廷,下连市井,也算是钟鸣鼎食、富贵逼人。
尽管范氏成为一门朱紫的豪贵,但其家族特征仍是皇商本业。范氏的商业成就及巨大财力,为取得政治权力提供了可能,而入官以后门楣
光大集团和掌握部分权力,更进一步为家族商业提供支持。官商融合在皇商范氏家族发家史上得到了集中体现。
发家史
顺治初年,范家被赐产在
张家口市定居,正式入了
内务府籍,
顺治帝还要赐给
范永斗官职。清王朝更以特许经营等方式,给皇商范氏带来种种经济特权。
范永斗是范氏家族承任内务府皇商的第一代,在其子范三拔襄助下,成为内务府诸皇商中最得力与最受宠的。范家最初受清王朝委托,往来于关内外进行边贸。随着
爱新觉罗氏君临全国,又受委托大规模经营铜、盐,这些生意属于独占性商业。当时,范家“运铜、铅于诸省,国用流通”。
从
康熙帝到
乾隆初年,范氏家族在经济和政治上达到鼎盛的时期。其中,范三拔的三个儿子(范氏入关后第三代的三个代表人物),为清王朝运送军粮,有力地支持
清统一准噶尔之战叛乱,建立重大的功勋,因而大大提高范氏家族的政治地位。
重大军功
据《
清史稿》记载:范氏故巨富。
康熙帝中,师征
准噶尔汗国,输米馈军。六个年(1721年)再出师,范氏请以家财转饷,受运值视官运三之一。
雍正间,师出西北二路,怡亲王
爱新觉罗·胤祥荐范氏主饷,累年运米百余万石。寇犯北路,失米十三万余石,范氏斥私财补运,凡白金百四十四万。
据
乾隆《
介休县志》记载:“
康熙帝六十年,西征准噶尔,道远粮运,范氏辗转沙漠万里,不劳官吏,不扰闾阎,克期必至,且省国费以亿万计。”
《参政范公墓志铭》记载:“公壮而敢为,倜傥有大志。转粟北塞也,先后凡八年,涉危险,驰绝漠,声震朝野。
范氏成功地输送大量军粮到西征
准噶尔汗国前线,卓越完成后勤供给,这是一桩了不起的功劳。尤其是出私财数百万两支援军需,在官商史上更是前所未见,正如《
清史稿》作者
赵尔巽等人所说:“范氏出私财助军兴,几倾其家而不悔,求诸往史,所未有也。”
范氏承任皇商最初几十年中,拥有巨额财富,保持着强大的经营和组织能力,并且充分利用本家族累世积累的边疆活动经验,才能完成承办粮草这一难度极大的任务。
官商融合
范家对朝廷的报效当然也得到了政治和经济上的补偿。1729年,
雍正帝特赐范毓为
正二品的太仆寺卿衔,成为名副其实的“
红顶商人”——后世另外一个更出名的“红顶商人”
胡雪岩被授
从二品的布政使衔
江西省候补道,在官衔上尚不及范家。范毓考上了
武举,从千总干起,当过天津镇总兵,累官至
广东省提督,1750年(
乾隆十五年)去世,在《
清史稿》中有一段500来字的小传。
垄断盐业
除了政治上的表彰之外,范家在经济上的实惠当然更大,最重要的一项是,获得了北方
中原地区最主要的两大盐场——
山西省与长芦的引盐经营权,范家摇身而成盐商之首。仅在长芦一地,范家就持有盐引10 718道,按每道引200斤计,就控制了食盐214.36万斤。而且,限定的销盐地区条件十分优越,靠盐场近,人口稠密。范氏在
长治市、
泽州、直隶、
河南省建立了庞大的销售网。1732年(
雍正九年),原来在大兴等八州县承办盐业的皇商
李天馥积欠30多万两盐课银,面临破产,范氏收购之。最兴盛时,范氏供给1000多万人口的食用盐。
其余产业
范家还进入了当时获利甚丰的铜业贸易。
清代以白银为本位货币,但民间交易多用
铜钱。国内只有
云南省产铜(“滇铜”),矿源缺乏,
康熙起从
日本进口“洋铜”。最初由沿海民商承办,用国内的丝绸、茶叶、瓷器、药材及其他杂货换取日本铜,利润极高,据记载,“大抵内地价一,至倭可得五,及回货,则又以一得十”。范家联络
张家口市的五个皇商,要求承办对日铜贸易。从
乾隆三年到乾隆二十九年,范家每年贩铜60万斤,占进口量的1/5,乾隆三十一年后,年贩铜140万斤,占进口量的1/3强。
作为清朝早期最出名的皇商家族,范家极盛之时,家产遍布南北各地,在
山西省、直隶、
河南省有盐店近千家;在天津沧州有囤积盐的仓库;在
苏州市有管理赴日船只的船局,洋船6艘;在北京有商店3座,张家口有商店6座,归化城有商店4座;在河南
彰德府有当铺1家,在张家口有地106顷,各地房产达千余间。此外,范氏还从事木材、马、皮毛、人参等贸易,并与英商进行玻璃贸易,开采铅矿。范氏家族有50多人被授予官职,行走政商两道。范毓在老家介休
张原村修筑范家大院,极尽奢华,被当地人尊称为“小金銮殿”。
功名迭出
皇商范氏为清王朝效力,也得到了清王朝褒赏。以范氏毓
字辈和清字辈计,先后有20人任官职,其中毓宾任太仆寺卿,
毓奇任布政司参政,毓覃以
武举破例升为
正定县总兵官,后署
广东省提督。此外,还有太仆寺
少卿一人、
员外郎二人、郎中一人、
道员一人、
知府一人、同知一人、
县丞二人(其中有些系捐纳)。在科举方面,
进士二人、
举人三人、武举一人、生等若干人,
范永斗、范三拔等也以子孙而贵,被追赠为
骠骑将军、资政大夫、奉直大夫、儒林郎等,他们的妻子也追赠为夫人、宜人等。范氏不仅是皇商,而且有不少人获得功名,任中央或地方官吏。范氏是上通朝廷、下连市、半商半官的豪门富贵之家。
范家的重大军功,为范氏与清王朝的进一步结合、入官场的更高层,开辟了一条坦途。使范氏一族成为一门朱紫、炙手可热的豪贵。作为家族最重要的皇商本业,为其赚到巨大财力,也为
政治权利提供了方便与可能,进一步密切了与朝廷各级官府的联系,又为本家族的商业发展提供了保障和有力的后盾,走上一条与封建政府紧密结合的道路。
皇商江春
乾隆三十八年八月,
爱新觉罗·弘历诰授江春为
光禄大夫,
正一品,并赏戴
孔雀翎,时谓江春“以布衣上交天子”,“同业中无不以为至荣焉”。江春是
清代著名的徽商巨富,为清乾隆时期“
扬州市八大商”之首。
据《
扬州画舫录》所记,江春任总商四十年,先后蒙乾隆赏赐“
内务府奉宸苑卿布政使”。江春不仅是商人,他还获得过清朝廷诰封光禄大夫正一品衔,“内务府奉宸苑卿”,赏戴孔雀翎。
乾隆六下江南,均由江春筹划张罗接待,即所谓“江春大接驾”。
乾隆曾于金山行宫与
江春奏对称旨,亲解御佩荷囊,面赐佩带,并两次亲临江春的别墅“康山草堂”,赐金玉古玩,题写“怡性堂”
匾额,并以“皇商之财力,伟哉”,赞叹江春富可敌国!
江春迎驾有功,得到
爱新觉罗·弘历的恩宠。当江春经营资金周转不济时,乾隆皇帝调内府资金给他使用,皇帝先后2次借给江春55万两银子。皇帝借给江春的银子,月息1分,江春把这笔银子借贷给官员
王履泰,月息1.8分。江春用皇家的银子生利,一年净赚了25000两银子。
经营特点
当时比较大的皇商有这样的特点:
一是封建政府把他们作为政府推行
财政政策和提供军协饷供应的工具;
二是商人与封建政府之间有着不一般的相互结托关系;
三是利润的封建化。
经营利弊
在战争期间,他们负责为皇家督造兵器运输粮草。而政局稍微稳定之后,凭借以往的形象,他们和朝廷进行了更密切的联系,大到垄断各种支柱产业,小如替朝廷负责采买大内物资,宫廷修建的木材,皇上后宫的衣服
织造,小到宫廷花木种植,女子胭脂水粉,东西虽小,但量大,且待遇丰厚。所以,皇商可以算得上是非常好的差事,就相当于现在的大型国企。但是皇商和朝廷联系过于紧密,牵一发而动全身,就像《
红楼梦》中所言:“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皇商作为和朝廷联系紧密的商人,很容易牵扯到朝廷派系的斗争中。
代表家族
皇商即代表皇室营商的商人,多隶名于
内务府,由皇帝从内务府包衣或
八旗近臣中挑选任命。皇商享有许多特权(如免税、可以出口禁运品等),并具有垄断性质。当时著名的皇商主要有山西介休范毓馪、范清洪、范清注等为主的范氏家族、
曹寅兄弟、苏州织造
李煦一家、以及两淮徽商
江春等人。皇商本来就财力雄厚,往往还兼任高官显职,所以很具实力。
历史上
曹雪芹家祖上共有四人担任过江宁织造一职,其实就是为宫廷供应丝织品并采办各种御用物品的皇商,曹寅还以
包衣家臣的身份领取
内务府帑银行商。但曹家不可避免的被卷入了
康熙晚期皇子争储的斗争中,曹家曾多次保举
爱新觉罗·胤禩担任太子,惹怒了当时的四阿哥
雍正,所以在雍正上台之后,马上就收拾了曹家,曾繁盛一时的曹家彻底土崩瓦解。
总结
在
曹寅这个例子里,他张口就跟皇帝借钱,这是衡量内务府官商阶层的一个关键性标志。包衣也好,投充
晋商也好,能借出皇帑,就意味着他已经得到了皇室的信任,借出的皇帑越多,说明和皇室的关系越密切。毕竟后者觉得前者确有赚钱的本事,才会大手笔掏钱投资,哪怕前者没钱都可以借给他钱。
官僚商人混到可以拿着皇帝的钱做生意的地步,才敢说自己真正成了“皇商”。范氏在
雍正、
乾隆两朝也是颇受恩宠,当经营出现巨额亏损后,
爱新觉罗·弘历还六次拨给范氏累计140万两内帑银钱,希望范氏的情况能逐渐好转,直到亏空越来越大,实在无法填补才被抄家,但乾隆依然酌情从轻处罚,对范氏后人颇有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