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宗载(原名林言,字允坤,号亨万),明代福建泉州府
同安区厦门塔头人,官员。
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己酉科
举人,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
进士,初任江西浮梁县令。
天启初年,任兵科给事中,历任户、刑左右给事中,升为户科都给事中、太仆寺卿理
太常寺事。
崇祯元年八月,升任太常寺卿。崇祯二年三月疏请终飬,获准。林宗载优游泉石间十余年。其子林宜灼大量购并
普陀山寺田,但持内岁入不足供香灯,住持欲弃寺而去。林宜灼去世后,林宗载将其子所购寺租捐归寺,崇祯十三年立有《田祖入寺记》。林宗载年七十卒,墓在二十二都仓里灯山。著有《观海堂平平编》。
林宗载 字允坤,号亨万,明代
同安区厦门塔头人。
万历三十九年(1609)登
进士,初授
浮梁县县令。
天启初年,任兵科给事中,历户、刑左右给事中,进户科都给事中。明末军费无度,建议“因饷檄兵,因兵檄官”,切中时弊,因而晋升太仆卿兼摄太常事。
崇祯即位,进
太常寺卿。旋退归
厦门市。著有《观海堂平平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