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伯·塔斯曼,又译阿贝尔·塔斯曼(Abel Tasman,1603-1659),
荷兰探险家、航海家、商人。
他在17世纪30年代受雇于
英国东印度公司,在
雅加达至
马鲁古群岛的航线上服务。1638年,他将妻子也接到巴达维亚(现雅加达),定居在东方。在其后的数年里,他去过
日本和巴邻旁。
在
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资助下,他于1642年和1644年进行了两次成功的远航,发现了
塔斯马尼亚州、
新西兰、
汤加和
斐济。
塔斯曼的名字被列入最伟大航海家之列,塔斯马尼亚岛和
塔斯曼海都以他的名字命名。
1642年,塔斯曼受
英国东印度公司贸易站的
总督之命,去寻找“失落的南方大陆”。一开始,他制订的航行路线(南纬47°)过于偏南,根本不可能碰到澳洲大陆或塔斯马尼亚岛。
后来,由于生活在
热带的船员们抱怨天气太冷,他改行南纬44°。11月24日,他发现了塔斯马尼亚岛,并以荷兰东印度总督
安东尼·迪门之名命名其为“范迪门地”。
12月13日,他抵达
南岛,稍作探索后,他误以为这是
南美洲的南端,于是继续北上,绕过了新西兰南岛的最北端费尔韦尔角(Cape Farewell),并在戈尔登湾(Golden Bay)登陆。他们观察到岛上有人居住的迹象,便决定留下来看看当地人的反应。结果遭到了一次不愉快的打击。
塔斯曼船队在
北岛受到的接待也好不到哪去。于是他们继续向东北航行,穿越太平洋抵达了友谊群岛(Friendly Islands)。那里的人远比
毛利人热情好客。
1643年1月21日,他发现了汤加,然后回航。他们在途中发现了
斐济,船在那里险些触礁。然后转向西航行。
在1644年 的第二次航行中,塔斯曼决定沿着威廉·詹茨的路线,顺着新几内亚南部航行。越过了托雷斯海峡,但是他没有穿过托雷斯海峡向东航行,而是向南驶进
卡奔塔利亚湾(Gulf of Carpentaria)。从那里他沿着
澳大利亚海岸西行。
他这样描述自己的所见:“海岸是一片不毛之地,当地人又坏又恶......”。塔斯曼不愿牺牲船队和船员的安全去冒险探索未知海岸。他的航行虽然到了许多地方,但是没能开辟出新的贸易航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