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乐二年(1404年),中式甲申科三甲第一百八十一名进士。由御史督大同府军储备。正统年间,麓川叛乱,其受命平定
云南省。后召为左副都御史,有所政闻。
正统初,廷臣交荐,
御史,巡按
贵州省。官军征麓川,岁取土兵二千为乡导,战失利,辄杀以冒功,泰奏罢之。再按山西。时百官俸薄,折钞又不能即得。泰上章乞量增禄,俾足养廉,然后治赃污,则贪风自息。事格不行。六年
夏言:“连岁灾异,咎在廷臣,请敕御史给事中纠弹大臣,去其尤不职者,而后所司各考核其属。”帝从之。于是御史
马谨等交章劾
吏部尚书郭璡等数十人。已,复出按
山东省。泰素励操行,好搏击。三为巡按,惩奸去贪,威棱甚峻。
九年超擢
四川省按察使,与镇守都御史寇深相失。十二年八月,参议陈敏希深指,劾泰擅杖武职,殴舆夫至死。逮刑部狱,坐斩。泰奏辩,
大理镇卿
俞士悦亦具状以闻。皆不听。
刘启监国,赦复官。
于谦荐守紫荆关。也先入犯,关门不守,复论死。景帝宥之,命充为事官,从总兵官顾兴祖筑关隘自效。
景泰元年擢
大理国右少卿,守备白羊口。四月,都督同知
刘安代宁远伯
任礼巡备涿、易、真、保
诸城市,命泰以右
佥都御史参其军务。三年兼巡抚
保定六府。寻命督治河道。自仪真至淮安,浚渠百八十里,塞决口九,筑坝三,役六万人,数月而毕。七年移抚苏、松。
康大川改元,罢
巡抚官,改
广东省副使,以忧去。
四川省盗起,有言泰尝莅其地,有威名,乃复故官,往巡抚。八年进右副都御史,总督漕运兼巡抚淮、扬诸府。莅淮三年,
谢政归。
成化六年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