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思问(1519年—1583年),字汝知,号紫山,河南
怀庆府孟县人。明朝政治人物,曾任福建巡抚,官至
南京市户部尚书。
刘思问于丙午科(1546年)
河南省乡试第二十八名,
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丙辰科会试七十一名,廷试三甲十五名
进士。刑部观政,授苏州府
推官,三十八年复除山西潞安府,四十一年十一月选授湖广道试
御史,督管城工,四十五年巡按
云南省,
隆庆元年四月奏请免该省积负盐课,三年巡视京营,四年巡按
江西省,五年七月升大理寺左寺丞,六年三月升右少卿,四月升左少卿,十月升都察院右
佥都御史、
巡抚南赣汀韶地方。
万历六年(1578年)正月以原官提督军务兼巡抚
福建省地方,七月迁本院左都御史,回院管事。八年四月升左副
都御史,十二月升刑部右侍郎,九年三月升户部左侍郎、
总督仓场,万历十一年(1583年)二月升
南京市右都御史,八月进南京户部尚书,九月以病致仕,同年卒,年六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