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叫林肯·斯蒂芬斯的美国记者,在20世纪第一个10年中,在美国新闻界掀起了一股揭露社会黑暗的文学浪潮,其来势之猛犹如一股
龙卷风,但它的寿命也与龙卷风一样短暂,在
第一次世界大战的隆隆炮火中平息。1901年登上总统宝座,发起进步运动的
西奥多·罗斯福在开始也对这个运动表示赞赏,但随后觉得事情不妙而反过来斥之为
扒粪运动。与
卡尔·马克思煽动暴力革命不同,林肯·斯蒂芬斯推动的那场扒粪运动,目的是打击腐败,促进改革,“拯救美国”。
生平简介
生活背景
1890年代是美国历史的分水岭,在分水岭的一边,是一个农业的美国,在分水岭的另一边,是现代的美国,一个城市化的工业国家。林肯·斯蒂芬斯,就属于这个时代。此时的美国正好走出
南北战争的阴霾,迎来经济腾飞的黎明。但是,血汗工厂、
贪污受贿罪、尔虞我诈、假冒伪劣等问题也给这个“镀金时代”蒙上厚厚一层灰。林肯·斯蒂芬斯和同道们一起,把美国新闻界的“黑幕揭发运动”推向高潮,也把阵痛中的美国推向了正确的轨道。由此,林肯·斯蒂芬斯被誉为“揭开地狱盖子的美国新闻人”。
详细介绍
斯蒂芬斯(Lincoln Steffens),1866年4月6日生于
旧金山一商人家庭。祖先为
德国移民,在
加利福尼亚淘金热中成为当地显要。他家的住宅后来卖给州政府,成为州长官邸,一直使用到
隆纳•威尔森•雷根当州长,后来成为古迹而保存下来。家人本来有意培养他从商,可是他偏偏对金钱毫无兴趣,内心一向排斥商业活动。1885年他进入
加利福尼亚大学,主修历史,1889年自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毕业后赴德国
莱比锡大学和
巴黎大学等
欧洲著名学府学习心理学和
伦理学,开始了他在欧洲的游学生涯。1892年斯蒂芬斯带着4个
德国大学学位和在巴黎认识的妻子回到美国,由于其父断绝了他的经济来源,为养家糊口,他在纽约《
晚邮报》当上了本市新闻部的记者。斯蒂芬斯一度加入该报的华尔街报道组,发表了一系列有深度的报道,初步奠定了他在《晚邮报》的地位。
斯蒂芬斯在《晚邮报》作的最成功的是警界新闻,并在此期间同当时的警长,后来当上总统的
西奥多·罗斯福成为好朋友。斯蒂芬斯在任《晚邮报》和《商业告知报》记者期间,发现了商界为谋取特权收买政界人物的大量证据。1901年他转入
爱尔兰裔人士塞缪尔·希德尼·麦克卢尔创办的《麦克卢尔》杂志,担任编辑主任。在《麦克卢尔》期间,他发现,他的真正专长是当一个撰写揭露市政黑暗文章的作家型记者。于是斯蒂芬斯从密苏里城出发,沿路调查
明尼阿波利斯、克利弗兰、
纽约、
芝加哥、
费城和匹兹堡的政治状况。他发现政客和企业家结成联盟,狼狈为奸,控制政府,处处皆然。回来后,斯蒂芬斯随即将所见所闻公之于《麦克卢尔》杂志,并于1904年汇编成书出版,命名为《
城市的耻辱》(The Shame of the Cities)。斯蒂芬斯接着研究几个州的政治状况,其成果于1905和1906年在《麦克卢尔》杂志连载发表,并于1906年汇编成《为自治而斗争》(The Struggle for self-Government),其后他还出版了《建设者》(Upbuilders)(1909),最终成为黑幕揭发运动中的一位最重要的人物。斯蒂芬斯先后调查了16个大城市、11个州的政治黑幕,成为举国公认的腐败问题专家,但是他认为,同更专业的检察官相比,自己算不上是一个调查高手。他说,他只不过是去了改革派检察官"做了大量工作的地方,摘取了他们用辛劳和冒险换来的成果,记录并结识了他们获得的证据"。他在全国各地所作的演讲受到听众欢迎,他提出问题而不是解答问题,他用喜剧式的讽刺而不是道德声讨让听众了解公共事务中存在的牟取私利等政治腐败现象。作为黑幕揭发运动的重要人物,斯蒂芬斯频频出入于官场,结交达官贵人,但是他对自己所扮演的角色并没有由于不切实际的拔高而错位。虽然他没有完全做到
英国《
泰晤士报》名主编约翰·德莱恩(1817-1879)所提出的"新闻出版界决不可与当代政治家结成密切的或有约束力的联盟"这样的标准。但是他并不以"无冕之王"自居,而自认为是一个在特定的范围内从事工作的专业人士,即一名记者,一位作家,如此而已。他在自传中写道"作为一个撰稿人,而不是一个侦探,从这大堆材料中挑出一部分来解释美国某州的真实面目,这正是我的工作。"
斯隆·斯蒂芬斯为黑幕揭发运动和后来的新闻届培养了一批新一代的记者和接班人。他非常注重从大学生中物色有政治眼光的新人。经他的提携,
哈佛大学二杰——
李普曼和
约翰·里德,迈进了新闻界大门。斯蒂芬斯和二十岁出头的李普曼联手写的有关格林威治市政腐败状况的报道是一个不朽之作。李普曼曾这样对斯蒂芬斯表达感激之情:"我将终生铭记您的教诲。如果将来我能够理解并敬佩一个人,而不是对他嫉恨或不屑一顾,那应归功于您......您给了我出头的机会,您知道,这对于一个面对一个冷漠无情的世界的人意味着什么。"
黑幕揭发运动结束后,他的注意力转移到
墨西哥革命和俄国十月革命。1919年去彼德格勒旅行时他采访了列宁,在给一位友人的信中他写道:"我看到了未来,他行得通。"此后他继续在欧洲研究革命政治,成为移居国外的美国青年心目中的传奇式人物。1927年他回国定居。他花费5年时间、以幽默的笔调写成的自传于1931年出版,并获得了巨大成功,被《
不列颠百科全书》称为"一部讲述其人生经历和腐败性质与技巧的经典"。斯蒂芬斯一生未加入任何党派,1936年8月9日逝世于加州卡梅尔。
人物事迹
初露锋芒
1892 年,从
欧洲留学回国的斯蒂芬斯回到
纽约,进入报界。各种社会丑恶让他触目惊心:
金融界和政界狼狈为奸,通过钱权交易牟取暴利;贪赃枉法是警界的家常便饭,警察定期向酒吧、歌舞厅索要黑钱;种种犯罪分子往往是各有“门道”,可以少判、减刑甚至不受任何惩处。 1901 年,受《麦克卢尔》杂志之邀,斯蒂芬斯出任该刊编辑部主任。这份创办于1893 年的杂志,被后人称为“黑幕揭发运动的桥头堡”。在这个平台上,
斯隆·斯蒂芬斯开始大展身手。他连续发表文章,揭露美国城市政府官员的腐败丑行。他说,“要用每一座城市代表城市腐败中的一类典型”:选择圣刘易斯是为了反映贿赂问题;
明尼阿波利斯则揭露该城盛行的警察贪污;
费城的整个市民都已堕落,以致他们甘愿放弃自己的投票权。
成名之作
斯蒂芬斯的成名之作是《
城市的耻辱》,该书反映了美国几大城市的政府腐败情况。在该书的前言里,斯蒂芬斯写道:"无论是单独写,还是系列写,抑或现在结集重印,其目的只有一个:为了唤醒一个明显无羞耻的公民的自豪,从前是,现在也是。"正如他本人预料的那样,斯蒂芬斯的系列文章在全国引起了轰动,其揭露使得地方性新闻成为全国性新闻。1907年,斯蒂芬斯声明:"我的特殊工作就是写美国贪污现象、贪污分子及总的政治不公正现象。"政治黑幕揭发成为
斯隆·斯蒂芬斯"黑幕揭发"事业的主攻点。
19世纪下半叶美国城市高速发展,是美国历史上城市化速度最快时期之一。但由于没有配套的城市管理体制和管理方法,带来了许多新的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城市问题集中反映了"工业文明综合症"的特征。城市发展疏于规划和管理,环境污染,住房紧张,供水排水设备不足,卫生医疗条件落后,交通不畅,尤其是贫富两极分化非常严重,肮脏、混乱的
贫民窟在各大城市比比皆是。
城市的迅速发展,急需建立、健全相应的市政机构和管理体制。但是90年代以前,美国联邦政府一直奉行自由放任政策,不干预
企业活动,对城市事务也疏于过问。各州对城市的管理则是五花八门,或者由州议会分管,或者由市议会独揽,结果造成城市行政部门普遍软弱、机构设置权限不清和不完备。一些职业政客乘虚而入,这些人平日浪迹于街头巷尾,熟悉城市事务。他们拉帮结伙,并投靠某一大党为进身之阶,进而通过层层党派组织操纵竞选、恩赐官职、安插亲信,构成党派及其把持市政。为避免人们注意,他们多半不出任显要公职,而是通过党派机器在幕后发号施令,实际上是城市政府的"太上皇",因而时人称之为"城市老板"。这一现象于60年代首先出现于东北部大城市,七八十年代后,随着西部和南部城市的兴起,也像
瘟疫一样蔓延到全国各大城市。
斯蒂芬斯以敏锐的目光发现了政治腐败的这一焦点问题,而且作为一名优秀的记者,他也善于寻找新闻的切入点,并选择一些有代表性的城市进行揭露。在《
城市的耻辱》一书的前言里,斯蒂芬斯说道:"我并不是为写
芝加哥而写芝加哥,而是为了其它城市,所以我挑选了那些对其它城市有所启发的城市来写。"他抓住了各个城市的主要问题,"使每一座城市代表城市腐败中的某一类"。譬如,对于他来说,选择
圣路易斯最能反映贿赂问题;而
明尼阿波利斯的警察贪污一直非常盛行;匹兹堡则有一台政治和工业机器控制社区生活的方方面面;
费城整个市民都已堕落以致他们甘愿放弃自己的投票权。
斯蒂芬斯的第一篇重要揭露文章"圣路易市特威德统治的日子里"出现于1902年10月号上。1902-1903年间,他先后调查了圣路易、明尼阿波利斯、匹兹堡、费城、
芝加哥和
纽约等地的政治状况,所见所闻令他眼界大开,所发现的政治腐败现象之普遍,程度之深广,令他吃惊不已。斯蒂芬斯发现,政府腐败与社会压力和诱惑有关,"在任何地方,只要有人施加压力,社会和政府就会见缝插针"。鉴于腐败是一种遍及全国的体制问题,斯蒂芬斯认为,将它归咎于某个人或某个阶层是错误的。他将这一切发现公诸于众,并得出结论性的看法:"城市的腐败主要是由于人们弛废的道德引起的。"鉴于政治腐败的实质是谋取特权,斯蒂芬斯指出,反腐之道不在于改变民主政治的基本架构,而在于完善它,首先要"呼唤公民自身,拯救道德沦丧","为自治而斗争",其次是人民共同起来废除特权,至少是将特权置于觊觎者无法触及的地方。
《
城市的耻辱》系列文章都是经过作者实地考察且"往往是历经生命危险"而撰就的。其中所包含的材料非常丰富,而且"指名道姓、写出具体日期、贿赂的金额、讨价还价和最后分赃的数额等"。斯蒂芬斯时刻注重新闻的"激动甚至轰动性、可读性和现实性",使其揭发黑幕的报道引起了极大的轰动。
好友绝交
从市,到州,再到联邦,斯蒂芬斯揭露的笔触不断升级,最后与时任美国总统
西奥多·罗斯福短兵相接。他的《自述》中记录了与
富兰克林·罗斯福的交锋。当采访深入到某些具体法令法案时,罗斯福总统坦言,为了通过某些利国利民的条款,有时他不得不与参议院和众议院做某种交易,对此自己也时有忐忑,因为参众两院并非代表共同的利益。斯蒂芬斯尖锐地指出,这实际也是一种贿赂。罗斯福勃然大怒,坚决否认。斯蒂芬斯说:“总统先生不是说过,尽管参议员们行为不端,你还是不得不与之周旋吗?”罗斯福答曰:“不错。”斯蒂芬斯又问道:“总统先生也说过,尽管笼络某些参议员,你不得不对他们的人选委以官职,不知正确与否?” “不错。”
富兰克林·罗斯福答道。斯蒂芬斯得出结论:“这岂不是意味着,总统先生为了得到他们的支持票而不惜授之以利吗?”“这正是最令人难以容忍的贿赂。因为这种做法是以公薪的名义花人民的钱,而不是动用参议院的钱,况且如此作为仅仅是为了赢得由人民选出的参议员的支持———支持反映人民意愿的议案!这已经不仅仅是贿赂,遮遮掩掩、数目不多的贿赂了。正是这种做法,引发了现在总统和人民战正酣的腐败机制。”他越说越激动,而罗斯福总统似乎已被他打动。后来,几经踟蹰,
富兰克林·罗斯福终于说出某名参议员与他私怨甚深,总在政治上与他作对,阻挠他要通过的每一条议案。于是,他不得不任命这名参议员的情妇的弟弟当某市地方检察官。以后,果真就很少遇到这名参议员的刁难。对此,斯蒂芬斯一针见血地指出:“总统先生,甚至是你本人都能察觉到为了推行你的利民政策,你得在参众院收买选票,以求得到人民选举的那些代表的支持。”斯蒂芬斯的这些报道引起了轩然大波。罗斯福又将他召到
白宫,怒气冲冲地指责他滥用文字,居然公开说他是贿赂和腐败。一些随员嚷嚷道:“什么文章!简直一派胡言!”一位部长指责说:“这是诽谤,总统先生,这已经构成了对美国总统的诽谤。”斯蒂芬斯故作惊愕地反唇相讥:“还不至于那么糟吧?阁下是想控诉我诽谤总统,对我进行审讯吗?那阁下能否告诉我,我可以要求总统为人证,证明我所说的一切都是基于总统本人所述。”几经交锋,
富兰克林·罗斯福火气稍减,只是把他赶出白宫。
御赐雅号
不久,在记者招待会上,余怒未消的罗斯福总统将斯蒂芬斯那种专门揭丑的记者称之为“扒粪者”———这一说法来自
约翰·班扬的《
天路历程》。小说中的扒粪者手拿粪耙,目不旁视,只知道朝下看,因此看不到任何美好的事物,满目都是地上的秽物。罗斯福总统后来肯定会为自己这次“出言不逊”感到懊悔,因为金口玉牙的总统先生一不小心“御赐”给了黑幕揭发运动更为生动的名称:
扒粪运动。这枚光荣的
勋章被黑幕揭发者欣然接受。黑幕揭发运动于是“名正言顺”地开展了十多年。不过,
富兰克林·罗斯福也不必懊恼太甚。有历史学家说,“
乔治·华盛顿创建了美国,
亚伯拉罕·林肯保卫了美国,而罗斯福则恢复了美国的活力。”这么高的历史评价当中,也少不了那些扒粪者的监督之功。要知道,这位
西奥多·罗斯福并不是那位带领美国走过
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富兰克林·罗斯福。同时为百家报纸撰稿《麦克卢尔》杂志越办越火,斯蒂芬斯被人们称为扒粪运动的“领头羊”。然而,随着广告收入的增加,斯蒂芬斯的自由反而越来越受限制。广告部警告说他揭发的某公司是重要的广告客户,杂志主编也屡次强行撤下他的文章。斯蒂芬斯震惊了:“在我自己的办公室竟然有政治的干预!”他与几名志同道合者终于集体辞职,创办了《美国杂志》。在
斯隆·斯蒂芬斯的带领下,《美国杂志》很快就打开局面。这时,当初的志同道合者开始提醒他“悠着点儿”,不时给他送来进度报告,告诉他发行量增加多少,广告增加多少,利润增加多少。“用不着多说,我心里很清楚《美国杂志》碰上了难得的成功机会了,而且我们每个人没准还能狠狠地赚上一笔。”但这却使他内心痛苦不堪:“我带着几分痛苦和羞耻注意到,尽管我对自己撒谎,但我实在是很悠然自得。一切都是自己所为,不受任何外界影响,我被我自己的钱收买了,被挣钱的前景收买了。”斯蒂芬斯离开了自己一手创办的《美国杂志》,成为自由撰稿人。此时美国的报刊业已完成大众化过程,各类报刊在众声喧哗中蓬勃发展。
由于对美国社会的失望,斯蒂芬斯对
十月革命非常感兴趣,在1919年访问了
苏联。他的苏联之行使他相信他看到了人类的希望。他说:“我已经看到了未来,它正在成为现实。”他的这句话在他那一代对共产党革命着迷的西方知识分子中曾风靡一时。但好景不长,到了1932年,斯蒂芬斯去世前不久,他对苏联这个所谓的新社会幻灭了。在那一代西方
左派知识分子中,斯蒂芬斯是觉悟得比较早的。在斯蒂芬斯的身后,他的那些作品成了美国社会文化史的一部分,是人们认识和了解那段美国历史的重要材料,他对
资本主义的批判也一直是美国左翼思想的来源。作为有良知的知识分子,斯蒂芬斯等人对他们所处的社会尽到了自己的责任。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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