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帝十九年(1680)任四川巴县知县;二十三年迁
刑部员外郎;三十四年任广西平乐府
知府;三十九年任广西
庆远府知府;四十四年(1705)任
海南省分巡雷琼兵备道;四十九年迁
江苏省按察使,碰上
总督与
巡抚不和,焦映汉被诬陷去职。康熙五十七年六月任广西按察使,八月革职。焦映汉无子,继其弟焦映龙之子为嗣。
任广东分巡雷琼兵备道期间,焦映汉重视教化。曾赴各县巡视,亲临东线沿海、中部山区和西线“东坡书院”,深感“学无他歧,教归一辙”。为了“勤
宣德教,扶植士气”,为朝廷培养人才,他决定筹建书院并倡议捐资建琼台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