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耘生
中国革命烈士
李耘生,原名李殿龙,1905年生于山东省大王镇西李村。中共南京特委书记,革命烈士。他的革命生涯始于青少年时期,积极参与反日爱国活动,并最终在1932年6月8日因叛徒出卖而牺牲。
人物经历
教育背景
1920年,李殿龙凭借优异的成绩考入了位于青州市的山东省立第十中学。在此期间,他参与了多项反日爱国活动,如游行示威和盘查日货等。
革命活动
1922年10月,中共山东区支部成员王翔千来到省立十中任教,开始在学校传播“阶级斗争”的思想,并介绍《共产党宣言》等进步书籍。同年底,李殿龙被发展成为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的一员,并迅速发展了多名同学入团。1923年,他们成立了团小组,李殿龙担任负责人。同年,他还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成为青州地区最早的一批团员和党员之一。
党团工作
1924年,李耘生在王尽美的指导下,积极参与恢复济南市的党团组织活动。他曾担任社会主义青年团济南地方执行委员会的候补委员及秘书,负责济南青年运动的领导工作。此外,他还创办了工人补习学校,并在多个工厂建立了团的支部。
社会活动
1925年,李耘生被调至青岛市担任团地委书记兼组织部长。在那里,他继续推动工人运动的发展,并起草了一系列战斗檄文。1926年,他回到济南,继续担任团地委书记兼组织部长,并参与了非基督教大同盟的相关活动。
罢工斗争
1927年,李耘生在武汉组织了一次罢工斗争,要求提高工人的工资和改善生活条件。同年,他与章蕴结婚,并在中国共产党湖北省委员会的领导下,参与了中共武昌市委员会的工作。
牺牲
1928年,李耘生不幸被捕,直到1929年4月才获释。1931年,他被派往南京恢复党的组织,并在南京白下路的贫儿教养院以教师身份开展工作。1932年6月8日,李耘生在南京雨花台英勇就义。
主要作品
李耘生以非基督教大同盟的名义,起草了《宣言》《告各界同胞书》《告教会同胞书》《敬告山东青年》等一系列战斗檄文。
人物纪念
李耘生的事迹在雨花台烈士纪念馆得到展示。在广饶县大王镇西李村的文化大院内,设有专门的李耘生事迹陈列室,展示了这位革命烈士的生平、贡献以及革命精神。这个陈列室不仅是广饶红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成为了一个重要的党史和爱国主义教育平台,受到了广泛的好评。
参考资料
李耘生:为人民,头可断,血可流,志不屈.李耘生:为人民,头可断,血可流,志不屈.2024-11-11
李耘生.淘名人.2024-11-11
目录
概述
人物经历
牺牲
主要作品
人物纪念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