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惠芬,女,1961年生,辽宁庄河人。1984年毕业于
辽宁大学中文系(函授)。现居
大连市。
1986年毕业于辽宁大学中文系。历任
庄河市文化馆创作员,文化局副局长,大连市《海燕》杂志编辑,文学创作二级。辽宁作家协会第七届全委会委员。
大连市作家协会副主席。1982年开始发表作品。1991年加入
中国作家协会。现为
辽宁文学院专业作家。中国作家协会全委会委员。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2017年12月12日至13日,在
辽宁省作家协会第十次代表大会上当选为辽宁省作家协会副主席。
著有中篇小说集《孙蕙芬的世界》,中短篇小说集《伤痛城市》,中篇小说《
还乡》,短篇小说《台阶》、《天高地远》、《变调》、《赢吻》、《舞者》、《春天的叙述》、《女人林芬与女人小米》、《民工》、《
歇马山庄的两个女人》,长篇小说《歇马山庄》、《
生死十日谈》等。
短篇小说《小窗絮语》曾获
辽宁省政府奖,中篇小说《平常人家》曾获东北文学奖佳作奖,短篇小说《台阶》、中篇小说《歇马山庄的两个女人》,分别获《
小说选刊》1997、2002优秀小说奖,中篇小说《春天的叙述》、《民工》分别获当代杂志2000、2002拉力赛奖,《民工》曾入选《
北京文学》2002中篇小说排行榜。
中篇小说《歇马山庄的两个女人》《一树槐香》曾分别入选2002、2004中国小说学会排行榜,长篇小说《歇马山庄》获辽宁省第四届“
曹雪芹长篇小说奖”、“中国第二届女性文学奖”。曾获辽省第三届优秀青年作家奖、中华文学文学基金会第三届
冯牧文学奖“文学新人奖”,中篇小说《歇马山庄的个女人》获
中国作家协会第三届鲁迅文学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