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启胜,男,
汉族,1967年3月生,河北平泉人,1984年9月参加工作,199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黑龙江大学法律专业毕业,
工商管理硕士。
现任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高级法官。
人物履历
1984.09—1987.04
七台河市矿物局新建煤矿工人
1987.04—1988.09七台河市
新兴区人民法院书记员(代干)
1988.09—1990.07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律专业学生
1990.07—1990.12七台河市新兴区人民法院书记员(代干)
1990.12—1995.10七台河市新兴区人民法院、
桃山区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1995.10—1996.08七台河市桃山区人民法院桃山法庭副庭长、审判员
1996.08—1997.08
七台河市桃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正科级)(其间:1994.09—1997.06在
黑龙江大学法律专业本科班学习)
1997.08—1998.07七台河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1998.07—2000.05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其间:1997.09—1999.09在黑龙江大学民商法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2000.05—2000.11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副处级审判员
2000.11—2001.02
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副处级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1.02—2002.01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副处级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处级)
2002.01—2003.11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2003.11—2006.06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正处级审判员(正处级)
2006.06—2011.10七台河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正处级审判员
2011.10—2011.12
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
2011.12—2016.11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地委政法委员会委员、地委政法委副书记(副厅级)(其间:2010.09—2014.04在
哈尔滨工业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学习获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16.11—2017.01
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
2017.01—2018.11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8.11,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厅级审判员兼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18年12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2021.10,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现任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高级法官
任免信息
2018年12月27日,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任命:王启胜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21年10月29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任命:王启胜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