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俊臣,男,
汉族,1977年10月生,江苏海安人,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2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
法学硕士。
1999年09月至2002年07月,在苏州大学法学院
法学理论专业学习;
2003年07月至2007年02月,任江苏省扬州市委办公室农村处副主任科员(其间:2005年11月至2006年11月在
维扬区城北乡挂职锻炼);
2012年12月至2016年01月,任共青团江苏省扬州市委书记(其间:2014年9月至11月在
中共江苏省委党校第8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20年10月至2021年04月,任
江苏省扬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研究室主任,市
大数据管理局局长(其间:2020年10月至2021年01月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第3期中青年干部培训三班学习);
2021年12月29日,
宝鸡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佘俊臣为宝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