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俊臣
陕西省宝鸡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佘俊臣,男,汉族,1977年10月生,江苏海安人,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2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
现任陕西省宝鸡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人物履历
1995年09月至1999年09月,在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学习;
1999年09月至2002年07月,在苏州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学习;
2002年07月至2003年07月,任江苏省扬州市委办公室科员;
2003年07月至2007年02月,任江苏省扬州市委办公室农村处副主任科员(其间:2005年11月至2006年11月在维扬区城北乡挂职锻炼);
2007年02月至2009年02月,任江苏省扬州市委办公室农村处副处长、主任科员;
2009年02月至2010年06月,任江苏省扬州市委办公室综合二处副处长、主任科员;
2010年06月至2010年12月,任江苏省扬州市委研究室宣教处处长;
2010年12月至2011年01月,任江苏省仪征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1年01月至2012年12月,任江苏省仪征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市级机关工委书记;
2012年12月至2016年01月,任共青团江苏省扬州市委书记(其间:2014年9月至11月在中共江苏省委党校第8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6年01月至2018年01月,任江苏省扬州市委副秘书长,市体育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8年01月至2020年10月,任江苏省宝应县委副书记、县长(其间:2019年9月至11月在江苏省委党校第18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20年10月至2021年04月,任江苏省扬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研究室主任,市大数据管理局局长(其间:2020年10月至2021年01月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第3期中青年干部培训三班学习);
2021年04月至2021年11月,任江苏省扬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研究室主任,市大数据管理局局长,一级调研员;
2021年11月至2021年12月,任宝鸡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2021年12月,任宝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现任陕西省宝鸡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任免信息
2020年10月30日,宝应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决定接受佘俊臣辞去宝应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请求。
2021年12月29日,宝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佘俊臣为宝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参考资料
佘俊臣同志简历.宝鸡日报.2023-05-20
副市长佘俊臣.宝鸡市人民政府.2023-05-20
领导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23-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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