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章
中央社会工作部副部长,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国家信访局局长、党组书记
李文章,男,汉族,1963年1月出生。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宁夏大学政法系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
现任中共中央社会工作部副部长,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国家信访局局长、党组书记。
人物履历
1979.08--1983.07,宁夏大学政法系学习
1983.07--1987.07,中卫中学教师、校团委书记
1987.07--1991.10,宁夏回族自治区团委工作(期间:1988-1989年,在同心县羊路乡扶贫一年)
1991.10--1992.11,宁夏回族自治区团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2.11--1994.05,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秘书三处副处长
1994.05--1998.09,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秘书一处处长
1998.09--2000.12,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副主任(其间:2000.05--2001.01,在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挂职锻炼)
2000.12--2001.11,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
2001.11--2003.04,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兼督查室主任
2003.04--2003.12,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政策研究室主任(期间:2003.03-2004.01,在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班学习)
2003.12--2004.10,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委副书记(正厅级)
2004.10--2006.07,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委副书记(正厅级)兼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期间:2002.03--2005.01,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政治学理论专业学习)
2006.07--2008.01,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自治区监狱局第一政委
2008.01--2011.04,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1.04--2012.06,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2.06--2015.06,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固原市委书记
2015.06--2016.06,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自治区法学会会长
2016.06--2018.12,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8.12--2020.04,国家安全部政治部主任、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副总警监
2020.04,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务院机关党组成员,国家信访局局长、党组书记
现任中共中央社会工作部副部长,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国家信访局局长、党组书记。
担任职务
中国共产党十七大、十八大、十九大、二十大代表,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中国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理论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任免信息
2020年4月10日上午,国家信访局召开领导干部会议,中央组织部副部长、中央编办主任周祖翼宣布中央决定,李文章同志任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务院机关党组成员,国家信访局局长、党组书记。
2023年6月30日,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免去李文章的国务院副秘书长职务。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担任职务
任免信息
参考资料